关于新浜镇2023-2024年度区管河道养护项目方案行业审核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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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浜镇2023-2024年度区管河道养护项目方案行业审核意见的通知

正文文件

关于新浜镇2023-2024年度区管河道养护项目方案行业审核意见的通知

(略) 松江区新浜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新浜镇2023-2024年度区管河道养护项目方案的请示》(浜府字〔2022〕11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有关行业审核意见通知如下:

1、关于河道养护底数:共涉及向荡港等9条区管河道。

2、关于养护工程量:养护工程量原则以新一轮新浜镇区管河道托管协议中的设施量为准,同时建议你镇定期更新养护设施量底数,确保养护全覆盖。

3、关于河道养护内容:1)养护内容建议进一步明确工程特性及频次;2)养护标准严格参照《 (略) 河道维修养护技术规程》(沪水务〔2022〕901 号)执行。

4、关于养护期限:建议按照自然年度划分,根据新浜镇区管河道托管协议确定。

5、关于经费来源:补贴金额根据新浜镇区管河道托管协议确定,不足部分由你镇自筹。

6、关于建设单位: (略) 松江区新浜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7、关于项目管理:1)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和《 (略) 河道维修养护项目招标文件格式文本》的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实施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引导养护企业提升养护设备自有率,择优选择河湖维修养护作业企业,所需人员、车辆、船只及设施设备等不得低于行业最低配置要求。2)建议你镇按照《 (略) 河道维修养护合同文本》的相关规定,落实合同管理,合同内容应包括维修养护范围、内容、标准、进度、考核监督、奖惩、资金结算等内容,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效益。3)建议你镇合理设置长效管理资金支付比例,加快年度维养资金执行,切实提高年度养护资金执行率。

特此通知。

(略) 松江区水务局

2022年12月30日

(略) 松江区水务局办公室2022年12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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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文件

关于新浜镇2023-2024年度区管河道养护项目方案行业审核意见的通知

(略) 松江区新浜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新浜镇2023-2024年度区管河道养护项目方案的请示》(浜府字〔2022〕11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有关行业审核意见通知如下:

1、关于河道养护底数:共涉及向荡港等9条区管河道。

2、关于养护工程量:养护工程量原则以新一轮新浜镇区管河道托管协议中的设施量为准,同时建议你镇定期更新养护设施量底数,确保养护全覆盖。

3、关于河道养护内容:1)养护内容建议进一步明确工程特性及频次;2)养护标准严格参照《 (略) 河道维修养护技术规程》(沪水务〔2022〕901 号)执行。

4、关于养护期限:建议按照自然年度划分,根据新浜镇区管河道托管协议确定。

5、关于经费来源:补贴金额根据新浜镇区管河道托管协议确定,不足部分由你镇自筹。

6、关于建设单位: (略) 松江区新浜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7、关于项目管理:1)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和《 (略) 河道维修养护项目招标文件格式文本》的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实施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引导养护企业提升养护设备自有率,择优选择河湖维修养护作业企业,所需人员、车辆、船只及设施设备等不得低于行业最低配置要求。2)建议你镇按照《 (略) 河道维修养护合同文本》的相关规定,落实合同管理,合同内容应包括维修养护范围、内容、标准、进度、考核监督、奖惩、资金结算等内容,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效益。3)建议你镇合理设置长效管理资金支付比例,加快年度维养资金执行,切实提高年度养护资金执行率。

特此通知。

(略) 松江区水务局

2022年12月30日

(略) 松江区水务局办公室2022年12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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