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2019年奉贤区柘林镇沟通水系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及部分建设内容调整批复意见的函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2019年奉贤区柘林镇沟通水系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及部分建设内容调整批复意见的函
沪水务〔2022〕1060号
奉贤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2019年奉贤区柘林镇沟通水系工程设计变更及内容调整的请示》(沪奉水务〔2022〕60号)收悉。经审查,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重大设计变更
(一)根据国土空间管控要求,为避让基本农田,原则同意法华村太沙河#3桥由原设计桥梁调整为双孔箱涵。
(二)为满足公路车辆通行要求,原则同意将5组仓库河#3桥由原设计桥宽5米调整为7米。
二、工程内容调整
(一)根据国土空间管控要求,为避让基本农田,原则同意取消163米双桥6组河实地开河及桥梁1座;取消25米唐家宅河实地开河;取消95米夹柴浜实地开河;取消124米4组顾家港实地开河、4米单孔箱涵1座及倒虹吸1座;取消118米照三河实地开河;取消98米3组朱家浜实地开河;上述调整土方工程及绿化工程相应调整。
(二)由于涉及天然气管道、中石油管道及厂房无法搬迁等原因,原则同意取消新闩#2桥(13×4.6米)1座;取消油车港桥(18×4.6米)1座及倒虹吸1座。
(三)因已无通行需求,原则同意取消独芋港4米单孔箱涵1座。
三、上述设计变更及建设内容调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四、请按照《 (略) 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蓝线调整及项目用地等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2022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印发
沪水务〔2022〕1060号
奉贤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2019年奉贤区柘林镇沟通水系工程设计变更及内容调整的请示》(沪奉水务〔2022〕60号)收悉。经审查,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重大设计变更
(一)根据国土空间管控要求,为避让基本农田,原则同意法华村太沙河#3桥由原设计桥梁调整为双孔箱涵。
(二)为满足公路车辆通行要求,原则同意将5组仓库河#3桥由原设计桥宽5米调整为7米。
二、工程内容调整
(一)根据国土空间管控要求,为避让基本农田,原则同意取消163米双桥6组河实地开河及桥梁1座;取消25米唐家宅河实地开河;取消95米夹柴浜实地开河;取消124米4组顾家港实地开河、4米单孔箱涵1座及倒虹吸1座;取消118米照三河实地开河;取消98米3组朱家浜实地开河;上述调整土方工程及绿化工程相应调整。
(二)由于涉及天然气管道、中石油管道及厂房无法搬迁等原因,原则同意取消新闩#2桥(13×4.6米)1座;取消油车港桥(18×4.6米)1座及倒虹吸1座。
(三)因已无通行需求,原则同意取消独芋港4米单孔箱涵1座。
三、上述设计变更及建设内容调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四、请按照《 (略) 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蓝线调整及项目用地等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2022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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