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松江区新浜镇2018年都市现代农业示范项目河道整治配套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及部分建设内容调整批复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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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松江区新浜镇2018年都市现代农业示范项目河道整治配套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及部分建设内容调整批复意见的函

沪水务〔2022〕1062号

松江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松江区新浜镇2 (略) 现代农业示范项目河道整治配套工程重大设计变更的请示》(沪松水〔2020〕490号)收悉。经审查,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重大设计变更

(一)根据土地管控要求,原则同意新开湖调整为新开环河,外圈护岸结构不变,内圈采用生态边坡,不设护岸结构及绿化、步道。

(二)为与周边河道护岸形式保持一致,原则同意腰娄江南段(0+639~0+723)东岸85米护岸由浆砌石变更为箱型砌块结构,西岸84米护岸由浆砌石调整为多孔砌块结构。

二、工程内容调整

(一)受 (略) 级生态林等限制,原则同意取消戚家圩河支河1(498米)、支河2(285米)和秋鱼塘北横河(0+000~0+449)整治内容。

(二)由于房屋拆迁具备施工条件,原则同意增加西庄浜50米浆砌块石护岸。

(三)原则同意增加水闸外河衔接段护岸,包括徐家湾南水闸外49米、曹家湾南水闸外77米;油车浜河北段增加两岸18米长浆砌石护岸,南段拆除老闸墩并新建油车浜桥至老闸墩段28米长浆砌石护岸;腰娄江北段两岸分别新增25米长浆砌石护岸,南段新增两岸70米长浆砌石护岸。

三、上述设计变更及建设内容调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四、请按照《 (略) 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蓝线调整及项目用地等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2022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印发


沪水务〔2022〕1062号

松江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松江区新浜镇2 (略) 现代农业示范项目河道整治配套工程重大设计变更的请示》(沪松水〔2020〕490号)收悉。经审查,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重大设计变更

(一)根据土地管控要求,原则同意新开湖调整为新开环河,外圈护岸结构不变,内圈采用生态边坡,不设护岸结构及绿化、步道。

(二)为与周边河道护岸形式保持一致,原则同意腰娄江南段(0+639~0+723)东岸85米护岸由浆砌石变更为箱型砌块结构,西岸84米护岸由浆砌石调整为多孔砌块结构。

二、工程内容调整

(一)受 (略) 级生态林等限制,原则同意取消戚家圩河支河1(498米)、支河2(285米)和秋鱼塘北横河(0+000~0+449)整治内容。

(二)由于房屋拆迁具备施工条件,原则同意增加西庄浜50米浆砌块石护岸。

(三)原则同意增加水闸外河衔接段护岸,包括徐家湾南水闸外49米、曹家湾南水闸外77米;油车浜河北段增加两岸18米长浆砌石护岸,南段拆除老闸墩并新建油车浜桥至老闸墩段28米长浆砌石护岸;腰娄江北段两岸分别新增25米长浆砌石护岸,南段新增两岸70米长浆砌石护岸。

三、上述设计变更及建设内容调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四、请按照《 (略) 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蓝线调整及项目用地等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2022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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