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2023年1月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部门意见 |
1 | 武平紫金尾渣回收再利用生产功能性二氧化硅项目 | 武平县岩前镇三河村大排山 | 武平县创 (略) | (略) (略) | 项目位于武平县岩前镇三河村大排山,租赁已建厂房面积10000平方米,以 (略) 尾渣等为原料生产功能性二氧化硅,主要生产单元及工艺有:水洗、分离、压滤脱水、烘干、干燥粉碎(蒸汽磨)、改性、包装等,设计年产10000吨超细二氧化硅。 | (一)大气污染防治。蒸汽磨和烘干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采取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物料装卸、输送、堆存过程中应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洒水等必要的抑尘措施,及时清扫收集沉降粉尘,控制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做好厂区雨污分流,本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清洗水设置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三)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规划厂区生产工艺布局,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夜间不进行生产。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设施,加强资源化回收利用。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项目报批前,建设单位按规定公开了环评报告全本。 |
一、公示时间:2023年1月9日-2023年1月13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13楼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部门意见 |
1 | 武平紫金尾渣回收再利用生产功能性二氧化硅项目 | 武平县岩前镇三河村大排山 | 武平县创 (略) | (略) (略) | 项目位于武平县岩前镇三河村大排山,租赁已建厂房面积10000平方米,以 (略) 尾渣等为原料生产功能性二氧化硅,主要生产单元及工艺有:水洗、分离、压滤脱水、烘干、干燥粉碎(蒸汽磨)、改性、包装等,设计年产10000吨超细二氧化硅。 | (一)大气污染防治。蒸汽磨和烘干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采取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物料装卸、输送、堆存过程中应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洒水等必要的抑尘措施,及时清扫收集沉降粉尘,控制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做好厂区雨污分流,本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清洗水设置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三)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规划厂区生产工艺布局,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夜间不进行生产。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设施,加强资源化回收利用。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项目报批前,建设单位按规定公开了环评报告全本。 |
一、公示时间:2023年1月9日-2023年1月13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13楼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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