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统计局关于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方案
桐庐县统计局关于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方案
为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推动统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 (略) 统计局系统关于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方案》(杭统〔2022〕34 号)及《桐庐县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方案(2022-2025 年)》(桐委法办〔2022〕4 号)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法治思想,根据统计法律法规及《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要求,聚焦“全面建成县域法治首善之区”目标,更好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职能,不断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基础,为桐庐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提供统计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法治思想
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深入学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扎实推进法治思想学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各方面、全过程。把学法治思想作为统计普法“八五”规划的首要政治任务。将法治思想列为局党组理论学法治思想宣传活动,推进法治思想入基层、入群众、入人心。
(二)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法规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部署,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为目标,面向局(队)干部职工,乡镇(街道)、开发区统计员及统计调查对象开展宪法法治宣传,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组织局(队)干部开展宪法集体宣誓活动。配合县普法牵头单位做好宪法集中宣传、阵地建设等工作。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推动规则意识、契约精神进头脑、入人心,为民法典在全社会落地生根贡献统计普法力量。
(三)深入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及文件
以《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为重点,以中国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为节点,深入学。
(三)加强指导宣传
常态化推进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推行主要负责人讲法。把统计法治教育纳入统计人员新任培训的必训内容。建立完善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法规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依托统计网格化管理,常态化开展统计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确保统计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有序推进。
为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推动统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 (略) 统计局系统关于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方案》(杭统〔2022〕34 号)及《桐庐县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方案(2022-2025 年)》(桐委法办〔2022〕4 号)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法治思想,根据统计法律法规及《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要求,聚焦“全面建成县域法治首善之区”目标,更好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职能,不断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基础,为桐庐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提供统计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法治思想
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深入学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扎实推进法治思想学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各方面、全过程。把学法治思想作为统计普法“八五”规划的首要政治任务。将法治思想列为局党组理论学法治思想宣传活动,推进法治思想入基层、入群众、入人心。
(二)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法规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部署,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为目标,面向局(队)干部职工,乡镇(街道)、开发区统计员及统计调查对象开展宪法法治宣传,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组织局(队)干部开展宪法集体宣誓活动。配合县普法牵头单位做好宪法集中宣传、阵地建设等工作。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推动规则意识、契约精神进头脑、入人心,为民法典在全社会落地生根贡献统计普法力量。
(三)深入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及文件
以《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为重点,以中国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为节点,深入学。
(三)加强指导宣传
常态化推进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推行主要负责人讲法。把统计法治教育纳入统计人员新任培训的必训内容。建立完善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法规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依托统计网格化管理,常态化开展统计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确保统计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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