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第三医院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相关信息网上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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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第三医院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相关信息网上公开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滨江镇人民政府委托 (略) (第三方调查机构名称)对 (略) 地块土壤环境开展初步调查,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开: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2、项目地址: (略) 滨江镇柏里村王家畈,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12′46.96″,北纬 28°18′24.36″。 (略) 自然资源局提供的 (略) 地块红线图可知,调查地块占地面积为24052平方米(36.08亩),地块东侧为山林及水库(现为鱼塘), (略) 宿舍区及原金属结构厂生产区,西侧为山林、农田以及自建房,北侧为山林、农田。

3、项目情况: (略) 地块包括 (略) 、职工宿舍以及中国 (略) 二公司金属结构厂(以下简称金属结构厂)部分生产厂区,上述构 (略) 于1980年期间建设。200 (略) (略) 进行改制, (略) (略) (略) 合并, (略) 更名为 (略) ,**日, (略) (略) 合同到期, (略) 就此停业;金属结构厂主要为钢构件制作,企业于2016年期间停产, (略) 后将整个金属结构厂改造为材料设备仓库,目前金属结构厂内露天的场地和仓库 (略) 运输车辆 (略) 其他厂区购买回收的机械设备材料等,本次调查范围仅包含金属结构厂部分生产车间,主要涉及的生产工艺为喷漆,存在一定时间的生产历史,停产后周边居民在原油漆桶存放车间内养殖畜禽,在空地处种菜,调查范围内未堆放任何车辆及回收的机械设备材料。

(略) 自然资源局提供的关于《 (略) 柏里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可知, (略) 地块后续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

二、调查方案

本项目调查范围为 (略) 地块,占地面积24052平方米(36.08亩)。结合原厂区平面布局及生产工艺,采用专业判断布点结合网格布点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要求,共布设15个土壤采样点和12个土壤对照点,共66个土壤样,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确定监测因子为基础45项+{pH、氰化物、石油烃(C10-C40)、*醛、银、铊};地下水环境监测:在地块内布置3个地下水监测井,在地块外布置1个对照监测井,共采集4个地下水样品和1个地下水平行样品分析数据,监测因子为基础35项+{*醛、二*苯、石油烃(C10-C40)、银、铊}。

三、调查结论

(略) 通过场地信息收集、场地历史生产情况调查、现场踏勘、现场土壤样品采集、编制调查方案、经专家评审、建井取样、样品检测、数据分析与评估等工作、编制调查报告,已于**日通过专家组评审。

初步调查总体结论:

(1)本次调查中,地块内所有土壤点位检出浓度均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 1282-2020)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其中*醛满足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 RSL-*中住宅用地标准要求,该地块内土壤受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影响较小。

(2)本次调查中,地块内地下水监测数据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石油烃(C10-C40)符合《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综合分析结果可知,在规划用地的利用方式下,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以进行后续开发利用。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滨江镇人民政府委托 (略) (第三方调查机构名称)对 (略) 地块土壤环境开展初步调查,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开: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2、项目地址: (略) 滨江镇柏里村王家畈,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12′46.96″,北纬 28°18′24.36″。 (略) 自然资源局提供的 (略) 地块红线图可知,调查地块占地面积为24052平方米(36.08亩),地块东侧为山林及水库(现为鱼塘), (略) 宿舍区及原金属结构厂生产区,西侧为山林、农田以及自建房,北侧为山林、农田。

3、项目情况: (略) 地块包括 (略) 、职工宿舍以及中国 (略) 二公司金属结构厂(以下简称金属结构厂)部分生产厂区,上述构 (略) 于1980年期间建设。200 (略) (略) 进行改制, (略) (略) (略) 合并, (略) 更名为 (略) ,**日, (略) (略) 合同到期, (略) 就此停业;金属结构厂主要为钢构件制作,企业于2016年期间停产, (略) 后将整个金属结构厂改造为材料设备仓库,目前金属结构厂内露天的场地和仓库 (略) 运输车辆 (略) 其他厂区购买回收的机械设备材料等,本次调查范围仅包含金属结构厂部分生产车间,主要涉及的生产工艺为喷漆,存在一定时间的生产历史,停产后周边居民在原油漆桶存放车间内养殖畜禽,在空地处种菜,调查范围内未堆放任何车辆及回收的机械设备材料。

(略) 自然资源局提供的关于《 (略) 柏里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可知, (略) 地块后续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

二、调查方案

本项目调查范围为 (略) 地块,占地面积24052平方米(36.08亩)。结合原厂区平面布局及生产工艺,采用专业判断布点结合网格布点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要求,共布设15个土壤采样点和12个土壤对照点,共66个土壤样,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确定监测因子为基础45项+{pH、氰化物、石油烃(C10-C40)、*醛、银、铊};地下水环境监测:在地块内布置3个地下水监测井,在地块外布置1个对照监测井,共采集4个地下水样品和1个地下水平行样品分析数据,监测因子为基础35项+{*醛、二*苯、石油烃(C10-C40)、银、铊}。

三、调查结论

(略) 通过场地信息收集、场地历史生产情况调查、现场踏勘、现场土壤样品采集、编制调查方案、经专家评审、建井取样、样品检测、数据分析与评估等工作、编制调查报告,已于**日通过专家组评审。

初步调查总体结论:

(1)本次调查中,地块内所有土壤点位检出浓度均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 1282-2020)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其中*醛满足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 RSL-*中住宅用地标准要求,该地块内土壤受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影响较小。

(2)本次调查中,地块内地下水监测数据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石油烃(C10-C40)符合《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综合分析结果可知,在规划用地的利用方式下,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以进行后续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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