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文家市镇海鹏塑料工艺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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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文家市镇海鹏塑料工艺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略) 镇海鹏塑料工艺制品厂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镇海鹏塑料工艺制品厂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 (略) 镇海鹏塑料工艺制品厂

建设地点: (略) 镇大成村排上组

建设内容:项 (略) (略) 镇大成村排上组,项目总投资约70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设有生产区、办公生活区等及其配套设施。建设有压型机、粉碎机、喷枪、等设备。年生产玩具花炮模具400吨。

二、项目主要产生污染物

大气污染物: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压型工序产生的废气、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气及漆雾、手工彩绘产生的废气、废料粉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水污染物: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噪声污染: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噪声。

固体废弃物: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为: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袋、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危险废物(废漆桶、废含漆手套、废活性炭)。

三、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在喷漆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喷漆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水环境影响分析: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做农肥使用;

(3)声环境影响:本项目运营后采取隔声减震等保护措施并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回用于生产或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漆桶、废含漆手套、废活性炭等危废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环境影响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在建设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提前下,能够做到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而言,项目在建设地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项目单位、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 (略) 镇海鹏塑料工艺制品厂

联系人:张总电话:*

环评单位:湖南果行 (略)

联系人:吴工邮箱:*@*q.com

六、公示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5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者建设单位提出。如有需要,您可以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全文信息。



发布单位: (略) 镇海鹏塑料工艺制品厂

2023年1月5日

, (略)

(略) 镇海鹏塑料工艺制品厂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镇海鹏塑料工艺制品厂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 (略) 镇海鹏塑料工艺制品厂

建设地点: (略) 镇大成村排上组

建设内容:项 (略) (略) 镇大成村排上组,项目总投资约70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设有生产区、办公生活区等及其配套设施。建设有压型机、粉碎机、喷枪、等设备。年生产玩具花炮模具400吨。

二、项目主要产生污染物

大气污染物: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压型工序产生的废气、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气及漆雾、手工彩绘产生的废气、废料粉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水污染物: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噪声污染: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噪声。

固体废弃物: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为: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袋、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危险废物(废漆桶、废含漆手套、废活性炭)。

三、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在喷漆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喷漆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水环境影响分析: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做农肥使用;

(3)声环境影响:本项目运营后采取隔声减震等保护措施并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回用于生产或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漆桶、废含漆手套、废活性炭等危废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环境影响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在建设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提前下,能够做到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而言,项目在建设地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项目单位、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 (略) 镇海鹏塑料工艺制品厂

联系人:张总电话:*

环评单位:湖南果行 (略)

联系人:吴工邮箱:*@*q.com

六、公示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5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者建设单位提出。如有需要,您可以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全文信息。



发布单位: (略) 镇海鹏塑料工艺制品厂

2023年1月5日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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