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赣南苏区振兴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综合性技术技能实训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赣南苏区振兴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综合性技术技能实训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省自然资源厅:
报来《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商请批复<赣南苏区振兴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综合性技术技能实训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自然资函〔2022〕53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赣南苏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改善江西应用 (略) 综合实训条件,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赣南苏区振兴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综合性技术技能实训中心)项目(项目代码:2111-*-04-01-*)。
项目单位为江西应用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江西应用 (略) 黄金校区校内西北角。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新建赣南苏区振兴产教融合实训楼及配套绿化、道路等工程,总用地面积约264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688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约50135平方米,地下室约6745平方米。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24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21259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通过项目单位事业收入等现有渠道统筹解决。
六、招标内容。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等有关建设法规对项目建设工程进行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16号令)实行招投标。本项目招标事项,请按照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内容执行。
七、请江西应用 (略) 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江西应用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赣南苏区振兴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综合性技术技能实训中心)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 察 | 核准 | ||||||
设 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备购置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工程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其 他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勘察单项合同未达到必须招标的标准,核准不招标;重要材料含在建筑工程中,未单独核准。 2.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其他事项中管理费、前期咨询费、服务费、保险费等依法依规非必须招标的事项可不招标,预备费中涉及工程建设相关费用等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事项须委托公开招标。 3.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 (略) 发展改革委关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0〕1099号)等规定,须招标的事 (略) 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规定,招标项目需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招标行为要规范、公平、公正。 2022年12月29日 |
省自然资源厅:
报来《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商请批复<赣南苏区振兴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综合性技术技能实训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自然资函〔2022〕53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赣南苏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改善江西应用 (略) 综合实训条件,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赣南苏区振兴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综合性技术技能实训中心)项目(项目代码:2111-*-04-01-*)。
项目单位为江西应用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江西应用 (略) 黄金校区校内西北角。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新建赣南苏区振兴产教融合实训楼及配套绿化、道路等工程,总用地面积约264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688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约50135平方米,地下室约6745平方米。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24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21259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通过项目单位事业收入等现有渠道统筹解决。
六、招标内容。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等有关建设法规对项目建设工程进行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16号令)实行招投标。本项目招标事项,请按照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内容执行。
七、请江西应用 (略) 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江西应用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赣南苏区振兴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综合性技术技能实训中心)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 察 | 核准 | ||||||
设 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备购置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工程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其 他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勘察单项合同未达到必须招标的标准,核准不招标;重要材料含在建筑工程中,未单独核准。 2.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其他事项中管理费、前期咨询费、服务费、保险费等依法依规非必须招标的事项可不招标,预备费中涉及工程建设相关费用等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事项须委托公开招标。 3.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 (略) 发展改革委关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0〕1099号)等规定,须招标的事 (略) 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规定,招标项目需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招标行为要规范、公平、公正。 2022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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