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五峰分局关于渔洋关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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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五峰分局关于渔洋关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

五峰长禹 (略) :
你公司呈报的《渔洋关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渔洋关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论证报告》)收悉。在专家论证通过的基础上,按照管理规范,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1万吨\/天处理能力的污水厂1座,总建筑面积16556平方米,包括改良A2\/O生物池、二沉池、配水排泥井及污泥泵房、二次提升泵房、综合楼等配套基础设施;改造粗格栅及进水泵房,改良A2\/O生物池,巴氏计量槽,污泥浓缩脱水车间等;项目总投资8493.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93.07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报告表》结论表明: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加强施工期、运营期环境保护管理的前提下,能够有效缓解和控制其建设和运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报告表》和《论证报告》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入河排污口位置、线路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渔洋关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工程采用现有污水处理厂一期排污口,位于渔洋关污水处理厂北侧,入河口位于渔洋河右岸,具体坐标为东经111°5′22.58″,北纬31°11′3.43″。入河排 (略) 政生活污水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明管,籍重力自流。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分析计算,排污口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为化学需氧量≤50mg\/L、氨氮≤5mg\/L、总磷≤0.5mg\/L。该排污口设置后,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将有所降低,进一步减轻该区域废水对渔洋河水质的污染。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同意修改后的《论证报告》作为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技术依据。
二、原则同意《报告表》对该项目所作的环境影响分析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同意按《报告表》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的工程设计、建设和生产环境管理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厂区绿化,完善臭气收集和处理措施,经除臭系统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泥及时清运,减少厂区内的堆存量和停留时间,NH3、H2S和臭气浓度厂界浓度限值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4二级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的一级A标准后通过总排口排放。
你单位应在入河排污口处设立标识牌,安装在线流量计、总磷、悬浮物等主要污染物水质在线监测仪器,按规定开展水质水量实时监测。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厂房设置双层钢化玻璃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分类收集各类固体废物,及时进行清运和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固体废物,严格按照国家相应技术规范进行处理。
(五)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应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项目厂区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应按照规范建设防渗工程。其中调节池、氧化沟、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贮泥池、废水管道、危废暂存间和滤布滤池作为重点防渗区,按照等效粘土防渗层≥6m,K≤1x10-7cm\/s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加药间作为一般防渗区,按照等效粘土防渗层≥1.5m,K≤1x10-7cm\/s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办公生活区等非污染防治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建立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项目投入运营后按计划做好地下水、土壤等动态监测工作,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各项措施。加强现场环境管理,重点针对各设施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物收集系统,强化非正常工况等风险防范,确保事故情况下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与当地政府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七)按《报告表》要求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现场绿化、美化工作,在厂界建设绿化隔离带,减少噪声和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要求,你单位在实际排污之前,应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向生态环境部门申办排污许可证。
五、扩容项目竣工后,其入河排污口应按照论证报告技术规范进行设置,建设单位须自行组织建设项目及入河排污口设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国土、安全等方面的内容,在取得相应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后具备可行性。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止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该项目建设期间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监管。
(略) 生态环境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分局
2022年12月12日

五峰长禹 (略) :
你公司呈报的《渔洋关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渔洋关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论证报告》)收悉。在专家论证通过的基础上,按照管理规范,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1万吨\/天处理能力的污水厂1座,总建筑面积16556平方米,包括改良A2\/O生物池、二沉池、配水排泥井及污泥泵房、二次提升泵房、综合楼等配套基础设施;改造粗格栅及进水泵房,改良A2\/O生物池,巴氏计量槽,污泥浓缩脱水车间等;项目总投资8493.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93.07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报告表》结论表明: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加强施工期、运营期环境保护管理的前提下,能够有效缓解和控制其建设和运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报告表》和《论证报告》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入河排污口位置、线路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渔洋关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工程采用现有污水处理厂一期排污口,位于渔洋关污水处理厂北侧,入河口位于渔洋河右岸,具体坐标为东经111°5′22.58″,北纬31°11′3.43″。入河排 (略) 政生活污水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明管,籍重力自流。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分析计算,排污口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为化学需氧量≤50mg\/L、氨氮≤5mg\/L、总磷≤0.5mg\/L。该排污口设置后,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将有所降低,进一步减轻该区域废水对渔洋河水质的污染。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同意修改后的《论证报告》作为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技术依据。
二、原则同意《报告表》对该项目所作的环境影响分析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同意按《报告表》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的工程设计、建设和生产环境管理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厂区绿化,完善臭气收集和处理措施,经除臭系统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泥及时清运,减少厂区内的堆存量和停留时间,NH3、H2S和臭气浓度厂界浓度限值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4二级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的一级A标准后通过总排口排放。
你单位应在入河排污口处设立标识牌,安装在线流量计、总磷、悬浮物等主要污染物水质在线监测仪器,按规定开展水质水量实时监测。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厂房设置双层钢化玻璃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分类收集各类固体废物,及时进行清运和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固体废物,严格按照国家相应技术规范进行处理。
(五)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应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项目厂区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应按照规范建设防渗工程。其中调节池、氧化沟、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贮泥池、废水管道、危废暂存间和滤布滤池作为重点防渗区,按照等效粘土防渗层≥6m,K≤1x10-7cm\/s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加药间作为一般防渗区,按照等效粘土防渗层≥1.5m,K≤1x10-7cm\/s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办公生活区等非污染防治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建立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项目投入运营后按计划做好地下水、土壤等动态监测工作,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各项措施。加强现场环境管理,重点针对各设施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物收集系统,强化非正常工况等风险防范,确保事故情况下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与当地政府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七)按《报告表》要求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现场绿化、美化工作,在厂界建设绿化隔离带,减少噪声和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要求,你单位在实际排污之前,应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向生态环境部门申办排污许可证。
五、扩容项目竣工后,其入河排污口应按照论证报告技术规范进行设置,建设单位须自行组织建设项目及入河排污口设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国土、安全等方面的内容,在取得相应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后具备可行性。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止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该项目建设期间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监管。
(略) 生态环境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分局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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