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五峰分局关于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垃圾综合处理工程(2022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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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五峰分局关于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垃圾综合处理工程(2022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送的《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垃圾综合处理工程(2022年)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已收悉。在专家技术审查通过的基础上,按照管理规范,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新建三座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站,处理能力分别为五峰镇20t\/d、渔洋关镇20t\/d及采花乡10t\/d,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储运工程及其它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4451.91万元,环保投资511万,占比11.48%。
二、原则同意《报告表》对该项目所作的环境影响分析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同意按《报告表》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的工程设计、建设和生产环境管理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三个站点垃圾卸料口及储坑、分选输送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负压抽风系统收集后进入臭气处理系统,经“活性炭吸附+UV光解”处理达标后规范排放。生活垃圾热解废气采用“烟气急冷+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脉冲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规范排放,并按规范要求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装置,与当地主管部门联网。加强生产装置及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提高设备密闭性,避免或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五峰镇、采花乡站点生活污水经项目配套建设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渔洋关镇站点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渔洋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垃圾渗滤液、地面清洁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碱液喷淋塔定期排污水、垃圾干燥过程中产生的水蒸气冷凝水收集后进入生活垃圾渗滤液收集系统,渔洋关站点通过新建污水管道将该部分废水输送至渔洋关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渔洋关污水处理厂;五峰镇站点、采花乡站点采取专用污水槽罐车将该部分废水运输至渔洋关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渔洋关污水处理厂。三个站点设备冷却循环废水回用于厂区道路抑尘和绿化。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装置,加强管理维护,合理布局,三个站点厂界噪声需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规范建设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热解炉炉渣规范处置,布袋除尘器收尘灰、臭气处理系统废活性炭、热解废气处理系统废活性炭及废布袋、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妥善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
(五)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项目三个站点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应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建设防渗工程。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体系,项目投入运营后按计划做好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质量跟踪监测工作,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物收集系统,确保事故情况下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做好重大风险事故区域联动工作,以确保及时有效的应对和处理突发环境风险事故。
四、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要求,你单位在实际排污之前,应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向生态环境部门申办排污许可证。
五、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自行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项目涉及产业政策、生态红线、规划、国土、安全等方面的内容,在取得相应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后具备可行性。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止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该项目建设期间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监管。
(略) 生态环境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分局
2022年12月12日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送的《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垃圾综合处理工程(2022年)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已收悉。在专家技术审查通过的基础上,按照管理规范,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新建三座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站,处理能力分别为五峰镇20t\/d、渔洋关镇20t\/d及采花乡10t\/d,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储运工程及其它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4451.91万元,环保投资511万,占比11.48%。
二、原则同意《报告表》对该项目所作的环境影响分析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同意按《报告表》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的工程设计、建设和生产环境管理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三个站点垃圾卸料口及储坑、分选输送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负压抽风系统收集后进入臭气处理系统,经“活性炭吸附+UV光解”处理达标后规范排放。生活垃圾热解废气采用“烟气急冷+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脉冲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规范排放,并按规范要求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装置,与当地主管部门联网。加强生产装置及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提高设备密闭性,避免或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五峰镇、采花乡站点生活污水经项目配套建设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渔洋关镇站点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渔洋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垃圾渗滤液、地面清洁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碱液喷淋塔定期排污水、垃圾干燥过程中产生的水蒸气冷凝水收集后进入生活垃圾渗滤液收集系统,渔洋关站点通过新建污水管道将该部分废水输送至渔洋关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渔洋关污水处理厂;五峰镇站点、采花乡站点采取专用污水槽罐车将该部分废水运输至渔洋关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渔洋关污水处理厂。三个站点设备冷却循环废水回用于厂区道路抑尘和绿化。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装置,加强管理维护,合理布局,三个站点厂界噪声需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规范建设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热解炉炉渣规范处置,布袋除尘器收尘灰、臭气处理系统废活性炭、热解废气处理系统废活性炭及废布袋、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妥善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
(五)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项目三个站点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应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建设防渗工程。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体系,项目投入运营后按计划做好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质量跟踪监测工作,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物收集系统,确保事故情况下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做好重大风险事故区域联动工作,以确保及时有效的应对和处理突发环境风险事故。
四、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要求,你单位在实际排污之前,应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向生态环境部门申办排污许可证。
五、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自行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项目涉及产业政策、生态红线、规划、国土、安全等方面的内容,在取得相应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后具备可行性。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止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该项目建设期间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监管。
(略) 生态环境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分局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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