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垦利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启用超限技术监控设施设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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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垦利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启用超限技术监控设施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超限治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决定启用我区新增的8处路段超限技术监控设施设备,实施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S228(东八路南部、永红路以北)、S507(同兴路石大科技西侧)、X041(广兴路东延28村以东)、C181(西五路南展坝北部)、X009(垦孤路大三河处)、X009(垦孤路黄河口镇护林村处)、X013(胜利路南展西部)、X036(永馆路东延西兆丰村)的路段超限技术监控设施设备检测执法点为双向检测,该检测执法点设 (略) 计 (略) 检定合格。

二、实施时间

2023年2月6日零时起。

三、执法数据采集地点

将在上述路段的检测执法点前方设置超限检测提示标志、后方设置电子屏超限提示。具体位置为:

1.S228(东八路南部、永红路以北)K32+353处;

2.S507(同兴路石大科技西侧)K08+168处;

3.X041(广兴路东延28村以东)K11+421处;

4.C181(西五路南展坝北部)K01+982处;

5.X009(垦孤路大三河处)K09+290处;

6.X009(垦孤路黄河口镇护林村处)K21+533处;

7.X013(胜利路南展西部)K05+321处;

8.X036(永馆路东延西兆丰村处)K10+796处。

四、处理地点

垦利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垦利区长途汽车站东临,垦利区交通运输局办公楼一楼大厅)。

被超限技术监控设施设备检测抓拍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主动到垦利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接受处理。对不主动接受处理的,行政执法部门将通过电话、信函或当面送达通知书的方式进行告知;对仍不执行的,将按程序依法 (略) 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略) 垦利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6日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超限治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决定启用我区新增的8处路段超限技术监控设施设备,实施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S228(东八路南部、永红路以北)、S507(同兴路石大科技西侧)、X041(广兴路东延28村以东)、C181(西五路南展坝北部)、X009(垦孤路大三河处)、X009(垦孤路黄河口镇护林村处)、X013(胜利路南展西部)、X036(永馆路东延西兆丰村)的路段超限技术监控设施设备检测执法点为双向检测,该检测执法点设 (略) 计 (略) 检定合格。

二、实施时间

2023年2月6日零时起。

三、执法数据采集地点

将在上述路段的检测执法点前方设置超限检测提示标志、后方设置电子屏超限提示。具体位置为:

1.S228(东八路南部、永红路以北)K32+353处;

2.S507(同兴路石大科技西侧)K08+168处;

3.X041(广兴路东延28村以东)K11+421处;

4.C181(西五路南展坝北部)K01+982处;

5.X009(垦孤路大三河处)K09+290处;

6.X009(垦孤路黄河口镇护林村处)K21+533处;

7.X013(胜利路南展西部)K05+321处;

8.X036(永馆路东延西兆丰村处)K10+796处。

四、处理地点

垦利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垦利区长途汽车站东临,垦利区交通运输局办公楼一楼大厅)。

被超限技术监控设施设备检测抓拍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主动到垦利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接受处理。对不主动接受处理的,行政执法部门将通过电话、信函或当面送达通知书的方式进行告知;对仍不执行的,将按程序依法 (略) 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略) 垦利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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