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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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2023-00022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06
信息名称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石屏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节假日除外),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873-*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石屏县异龙镇屏阳路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 邮编:*

项目名称

石屏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建设地点

石屏县牛街镇、龙朋镇、异龙镇、宝秀镇、坝心镇、大桥乡、龙武镇、哨冲镇、新城乡

建设单位

石屏县水务局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六方 (略)

项目概况

石屏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包含44个子项目,新建2座集镇水厂,新(改)建87座村寨水厂,总设计规模为22760m3/d(其中:①新建宝秀集镇水厂、龙武集镇水厂设计处理规模共6530m3/d;②村寨水厂设计处理规模9220m3/d:供水工程中27座村寨水厂设计处理规模4010m3/d;管网工程中新建、改造60座村寨水厂设计处理规模5210m3/d;③已有水厂设计处理规模7010m3/d,此部分设计规模仅进行管网改造,不建设水厂。);新建提水管道30.63km,输水管道149.448km,配水主管道306.69km。新建提水泵站19座。

项目总投资58930.9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9.1万元,占总投资的0.3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①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施工中大量的挖方和填方采用人工洒水的方式抑制扬尘,管道施工过程中沿线堆放,并及时回填,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减少粉尘影响时间;②施工场地粉(粒)状料堆放选在避风处,并对其进行遮盖,防止大量扬尘产生。粉状物料堆放点尽量远离关心点,大风天气时进行必要的遮盖。粉状物料装卸时禁止凌空抛洒;③在临近保护目标的施工段设置围挡喷雾,减少施工粉尘对保护目标的影响;④混凝土拌合点设置于水厂周边,其中混凝土距离环境保护目标较近的有:异龙镇花兰坡供水工程(距离花兰坡约100m)、哨冲镇多白者供水工程(距离白夷冲月120m),以上2个混凝土拌合点在靠近敏感点的一侧设置拦挡;⑤混凝土现场拌合过程进行湿法作业,采取降低水泥、砂料的投放高差,文明施工,采取洒水降尘措施;⑥加强道路管理和维护,保持路面平坦清洁,勤洒水;粉状料运输采用密封罐车;若采用敞篷车运输,应用篷布遮盖;装卸、堆放中应防止物料散落;⑦在靠近村寨居民点、学校、施工营地等控制车速,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

(2)废水: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混凝土拌合废水、帷幕灌浆生产废水、试压废水和生活污水。①混凝土拌合废水、帷幕灌浆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②试压废水用于周边农田灌溉。③生活污水收集后用于洒水降尘。

(3)噪声:①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时间;②加强设备安装过程中的减震措施;③合理布局施工设备;④加强对机械和车辆的维修保。

(4)固体废物:工程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①废弃土石方全部回填;②建筑垃圾能回用部分尽量回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应给予统一收集,运往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处置,不得随意堆放。③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村寨垃圾收集点。

(5)生态保护:①植被及植物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和平整场地,恢复土层,并及时进行复耕;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占地补偿。②*栖脊椎动物保护措施:严格划定施工范围,禁止施工扩大进入划定以外的区域;处理好施工“三废”,禁止向自然环境中排放;在施工区设置保护动物的告示牌及警告牌等措施进行宣传,树立施工人员的模范环保意识。③生态保护红线减缓措施及补偿措施:优化施工方案,减少对地表的扰动,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生态红线范围内工程应当减少在雨季施工,以减少水土流失;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应当收集后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禁止排入红线范围内;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覆土,做好植被恢复工作;加强施工管理,禁止随意扩大占地范围,禁止任意砍伐施工区周边植被以作施工使用。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复耕、植被恢复,植被恢复过程中应选择当地适宜植物及时恢复绿化;复耕后应满足耕种条件。

二、运营期

(1)废气:①加药间设置轴流风机扩散异味,且厂区及周边绿化可以对气体进行吸收。②实验室异味自然通风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①滤池反冲洗水使用水泵泵回前端作为原水使用;②龙武集镇水厂、宝秀集镇水厂排泥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及水厂周边农田浇灌;他腊鸭子坝供水工程水厂、吴营张向寨供水工程水厂、李家寨供水工程水厂、大桥乡集镇供水工程水厂排泥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水厂周边农田浇灌。③实验室废水中和处理后同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④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施肥。

(3)噪声:墙壁隔声、绿化吸收降噪、加装减震器。

(4)固体废物:①污泥脱水后堆放于污泥干化场,经自然风干后用于农田填埋;②废滤料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③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运送至牛街镇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置;④实验室废液采用废液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⑤二氧化氯发生器残液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于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⑥废机油使用专用容器收集后于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项目对厂区的防渗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来 进行。重点防渗区主要为危废暂存间、加药消毒间,一般防渗区主要为化粪池,沉淀池为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本次环评建议地面采用HDPE膜+混凝土硬化层+环氧树脂地坪漆进行防渗,渗透系数≤1.0×10-10cm/s。一般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1.5m,渗透系数≤1.0×10-7cm/s的环氧树脂防腐。简单防渗区要求地面硬化。

(6)环境风险防范: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加强环境风险物质及环境风险区域管控,避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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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0022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06
信息名称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石屏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节假日除外),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873-*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石屏县异龙镇屏阳路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 邮编:*

项目名称

石屏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建设地点

石屏县牛街镇、龙朋镇、异龙镇、宝秀镇、坝心镇、大桥乡、龙武镇、哨冲镇、新城乡

建设单位

石屏县水务局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六方 (略)

项目概况

石屏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包含44个子项目,新建2座集镇水厂,新(改)建87座村寨水厂,总设计规模为22760m3/d(其中:①新建宝秀集镇水厂、龙武集镇水厂设计处理规模共6530m3/d;②村寨水厂设计处理规模9220m3/d:供水工程中27座村寨水厂设计处理规模4010m3/d;管网工程中新建、改造60座村寨水厂设计处理规模5210m3/d;③已有水厂设计处理规模7010m3/d,此部分设计规模仅进行管网改造,不建设水厂。);新建提水管道30.63km,输水管道149.448km,配水主管道306.69km。新建提水泵站19座。

项目总投资58930.9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9.1万元,占总投资的0.3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①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施工中大量的挖方和填方采用人工洒水的方式抑制扬尘,管道施工过程中沿线堆放,并及时回填,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减少粉尘影响时间;②施工场地粉(粒)状料堆放选在避风处,并对其进行遮盖,防止大量扬尘产生。粉状物料堆放点尽量远离关心点,大风天气时进行必要的遮盖。粉状物料装卸时禁止凌空抛洒;③在临近保护目标的施工段设置围挡喷雾,减少施工粉尘对保护目标的影响;④混凝土拌合点设置于水厂周边,其中混凝土距离环境保护目标较近的有:异龙镇花兰坡供水工程(距离花兰坡约100m)、哨冲镇多白者供水工程(距离白夷冲月120m),以上2个混凝土拌合点在靠近敏感点的一侧设置拦挡;⑤混凝土现场拌合过程进行湿法作业,采取降低水泥、砂料的投放高差,文明施工,采取洒水降尘措施;⑥加强道路管理和维护,保持路面平坦清洁,勤洒水;粉状料运输采用密封罐车;若采用敞篷车运输,应用篷布遮盖;装卸、堆放中应防止物料散落;⑦在靠近村寨居民点、学校、施工营地等控制车速,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

(2)废水: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混凝土拌合废水、帷幕灌浆生产废水、试压废水和生活污水。①混凝土拌合废水、帷幕灌浆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②试压废水用于周边农田灌溉。③生活污水收集后用于洒水降尘。

(3)噪声:①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时间;②加强设备安装过程中的减震措施;③合理布局施工设备;④加强对机械和车辆的维修保。

(4)固体废物:工程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①废弃土石方全部回填;②建筑垃圾能回用部分尽量回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应给予统一收集,运往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处置,不得随意堆放。③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村寨垃圾收集点。

(5)生态保护:①植被及植物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和平整场地,恢复土层,并及时进行复耕;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占地补偿。②*栖脊椎动物保护措施:严格划定施工范围,禁止施工扩大进入划定以外的区域;处理好施工“三废”,禁止向自然环境中排放;在施工区设置保护动物的告示牌及警告牌等措施进行宣传,树立施工人员的模范环保意识。③生态保护红线减缓措施及补偿措施:优化施工方案,减少对地表的扰动,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生态红线范围内工程应当减少在雨季施工,以减少水土流失;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应当收集后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禁止排入红线范围内;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覆土,做好植被恢复工作;加强施工管理,禁止随意扩大占地范围,禁止任意砍伐施工区周边植被以作施工使用。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复耕、植被恢复,植被恢复过程中应选择当地适宜植物及时恢复绿化;复耕后应满足耕种条件。

二、运营期

(1)废气:①加药间设置轴流风机扩散异味,且厂区及周边绿化可以对气体进行吸收。②实验室异味自然通风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①滤池反冲洗水使用水泵泵回前端作为原水使用;②龙武集镇水厂、宝秀集镇水厂排泥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及水厂周边农田浇灌;他腊鸭子坝供水工程水厂、吴营张向寨供水工程水厂、李家寨供水工程水厂、大桥乡集镇供水工程水厂排泥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水厂周边农田浇灌。③实验室废水中和处理后同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④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施肥。

(3)噪声:墙壁隔声、绿化吸收降噪、加装减震器。

(4)固体废物:①污泥脱水后堆放于污泥干化场,经自然风干后用于农田填埋;②废滤料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③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运送至牛街镇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置;④实验室废液采用废液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⑤二氧化氯发生器残液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于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⑥废机油使用专用容器收集后于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项目对厂区的防渗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来 进行。重点防渗区主要为危废暂存间、加药消毒间,一般防渗区主要为化粪池,沉淀池为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本次环评建议地面采用HDPE膜+混凝土硬化层+环氧树脂地坪漆进行防渗,渗透系数≤1.0×10-10cm/s。一般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1.5m,渗透系数≤1.0×10-7cm/s的环氧树脂防腐。简单防渗区要求地面硬化。

(6)环境风险防范: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加强环境风险物质及环境风险区域管控,避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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