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水利局关于印发《灵山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通知
灵山县水利局关于印发《灵山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通知
灵水安〔2023〕1号
灵山县水利局关于印发《灵山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镇(街道)水利站、各国营水库、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自治区、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持续深入推进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灵山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灵山县水利局
2023年1月5日
灵山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自治区、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持续深入推进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县水利工作实际,特制定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法治意识,以严格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和提高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能力为目标,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抓手,以强化风险管控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狠抓水利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重要时段安全监管,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一)完善责任体系,严格落实目标考核和监管责任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制定安全生产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失职追责的工作机制。
2.切实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水利生产经营管理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执行隐患闭环管理制度。
3.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考核。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机制,坚持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抽查巡查,推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考核,坚持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
4.加大生产安全事故督导和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落实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和督导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深入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督导工作,督促各单位依法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严格典型事故通报制度,加强警示教育,注重事故原因分析和规律性研究,严防同类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领域,全面加强安全监管
1.强化水利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全时段、全过程和全员安全监管。以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和人饮工程等水利建设项目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坍塌、用电、消防等事故的防范,强化施工场地交通安全、脚手架、高边坡施工、深基坑开挖等危险源识别与管控。
2.加强水库大坝运行等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制,深入开展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督促检查,严格执行水库调度规程,加强水库大坝及穿坝(堤)建筑物、闸门等重点设施和部位的安全巡查。
3.加强农村水电安全管理。深入推进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全覆盖和《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的落实,规范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监督行为,组织开展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已建农村水电站现场安全监管。
4.加强防溺水工作。坚持常态化深入各水库、水电站、在建工地督促检查防溺水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三)深化隐患排查,严格防范安全事故
1.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坚持对在建和已建水利工程开展全覆盖安全监管,对所属水利工程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定期进行抽查检查。
2.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力抓好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巡查,深化水利行业打非治违,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3.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坚持汛前开展隐患排查和常态化检查相结合的制度,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实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夯实基础工作,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1.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认真学。
3.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将标准化建设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非法违法行为、生产安全事故等纳 (略) 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违规与失信的行为纳入“黑名单”管理,使有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的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4.强化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做好预案修订工作,并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切实提高紧急情况下的风险决策、应急处置能力。
三、开展宣教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讲座和知识竞赛等活动,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同时,做好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形成良好的学法、用法、执法和守法氛围。
四、加强重点时段水利安全生产值班巡查工作
切实做好“两会”以及汛期、清明、东盟峰会、国庆节、元旦等重点时段的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隐患排查,强化值班巡查纪律,严格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灵水安〔2023〕1号
灵山县水利局关于印发《灵山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镇(街道)水利站、各国营水库、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自治区、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持续深入推进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灵山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灵山县水利局
2023年1月5日
灵山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自治区、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持续深入推进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县水利工作实际,特制定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法治意识,以严格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和提高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能力为目标,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抓手,以强化风险管控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狠抓水利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重要时段安全监管,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一)完善责任体系,严格落实目标考核和监管责任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制定安全生产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失职追责的工作机制。
2.切实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水利生产经营管理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执行隐患闭环管理制度。
3.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考核。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机制,坚持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抽查巡查,推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考核,坚持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
4.加大生产安全事故督导和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落实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和督导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深入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督导工作,督促各单位依法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严格典型事故通报制度,加强警示教育,注重事故原因分析和规律性研究,严防同类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领域,全面加强安全监管
1.强化水利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全时段、全过程和全员安全监管。以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和人饮工程等水利建设项目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坍塌、用电、消防等事故的防范,强化施工场地交通安全、脚手架、高边坡施工、深基坑开挖等危险源识别与管控。
2.加强水库大坝运行等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制,深入开展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督促检查,严格执行水库调度规程,加强水库大坝及穿坝(堤)建筑物、闸门等重点设施和部位的安全巡查。
3.加强农村水电安全管理。深入推进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全覆盖和《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的落实,规范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监督行为,组织开展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已建农村水电站现场安全监管。
4.加强防溺水工作。坚持常态化深入各水库、水电站、在建工地督促检查防溺水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三)深化隐患排查,严格防范安全事故
1.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坚持对在建和已建水利工程开展全覆盖安全监管,对所属水利工程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定期进行抽查检查。
2.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力抓好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巡查,深化水利行业打非治违,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3.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坚持汛前开展隐患排查和常态化检查相结合的制度,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实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夯实基础工作,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1.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认真学。
3.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将标准化建设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非法违法行为、生产安全事故等纳 (略) 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违规与失信的行为纳入“黑名单”管理,使有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的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4.强化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做好预案修订工作,并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切实提高紧急情况下的风险决策、应急处置能力。
三、开展宣教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讲座和知识竞赛等活动,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同时,做好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形成良好的学法、用法、执法和守法氛围。
四、加强重点时段水利安全生产值班巡查工作
切实做好“两会”以及汛期、清明、东盟峰会、国庆节、元旦等重点时段的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隐患排查,强化值班巡查纪律,严格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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