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风科尔模具标准件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厂房搬迁项目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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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风科尔模具标准件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厂房搬迁项目验收公示

2022年09月09日,武汉东风科 (略) 十堰分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对武汉东风科 (略) 十堰分公司厂房搬迁项目开展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验收工作组包括:武汉东风科 (略) 十堰分公司(建设单位)、湖北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特邀专家等组成。

经过查看现场、审阅竣工验收报告表等资料及质询讨论,形成验收意见,截止2023年01月6日,经本公司自查,认为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武汉东风科 (略) 十堰分公司成立于2007年, (略) 东岳路100号,租用东 (略) 厂房,建设“汽车模具标准件生产”项目,主营设计、制造、销售模具标准件,现有项目年产汽车模具标准件斜楔类2400套。该项目于2013年12 (略) 环境科学研究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2014年5月取得批复(十环函【2014】205号),现今已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于2019年8月5号取得验收批复(十环函【2019】235号)并正常生产运行。

(略) 战略规划,逐步将城区老工厂整体 (略) 工业新区东风装备工业园。武汉东风科 (略) 十堰分公司拟投资1770万,建设“武汉东风科 (略) 十堰分公司厂房搬迁项目”:项目占地面积3402m2,其中厂房建筑面积2880m2,办公楼建筑面积1296m2,辅助楼建筑面积90m2;同时以搬迁为契机,调整生产纲领,项目实施搬迁后年产小型斜楔19800套、中型斜楔4500套、大型斜楔600套和特种斜楔类100套。

项目于2020年12月委托湖北 (略) 编制了《武汉东风科 (略) 十堰分公司厂房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2月4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武汉东风科 (略) 十堰分公司厂房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十环函【2021】64号)。目前主要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达到设计相关指标,具备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范围包括:新建的主体工程、相关的环保治理措施及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无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3.1 项目废水污染源环保设施和相应污染物及其排放情况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可知:本项目生活用水量为1000吨/年,主要包括职工生活用水、洗地废水,排水系数按80%计,则项目外排废水为800吨/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经管网排入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一级A),统一外排至神定河,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生产用水量为380吨,用来稀释切削原液,废水主要为废切削液,废切削液中含有危险物质,本项目产生的废切削液作为危险废物处理,通过铁质容器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危废处置单位( (略) )转运处置,不外排,对外环境影响无影响。

根据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跟处理规模,本项目的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完全可行。

园区污水处理工艺图如下:

园区内工厂(包括 (略) 属企业)排放的污水采取分类收集集中处理的方式进行处理,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1.5万吨/天,废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排放标准。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流程如下:

IMG_256

图3-1 项目依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3.2项目废气污染源环保设施和相应污染物及其排放情况

项目主要废气为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项目机加设备加工过程中全封闭运行,切削液中含有的挥发性有机物等在加工过程中会有少量的挥发,经车间排风无组织扩散至场外,此部分废气量极少,对外环境基本无影响。

3.3项目噪声污染源环保设施和相应污染物及其排放情况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普通加工机械的运行噪声,包括数控车床、铣床、钻床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值为70~85dB(A),项目通过厂区合理布局、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基座减震、距离衰减、建筑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3.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及措施

项目生产运营期产生的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废钢丸、不合格产品)、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切削液、废手套)等。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建设有1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做防渗漏处理,门口建有围堰,标识牌设置到位,台账记录登记完整,定期交由 (略) 处置;项目建有10m2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固体废物分类分区存放,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及处理方式详见下表:

表3-1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及处理方式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根据现场调查及验收监测结果得知,项目的建设、运行对周边环境质量基本无影响。

(二)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本项目处于工业园区内,无敏感目标,据现场检测,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浓度较地且满足相关排放标准,项目在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情况下,排放的废气对外环境基本无影响。

五、验收总结论

武汉东风科 (略) 十堰分公司厂房搬迁项目基本履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根据监测结果,项目生产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验收工作组认为: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基本能够满足验收条件,验收小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验收,并将有关资料进行公示,并进行网上信息填报。

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材料详见:

链接: http://** 提取码: 5xit

2022年09月09日,武汉东风科 (略) 十堰分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对武汉东风科 (略) 十堰分公司厂房搬迁项目开展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验收工作组包括:武汉东风科 (略) 十堰分公司(建设单位)、湖北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特邀专家等组成。

经过查看现场、审阅竣工验收报告表等资料及质询讨论,形成验收意见,截止2023年01月6日,经本公司自查,认为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武汉东风科 (略) 十堰分公司成立于2007年, (略) 东岳路100号,租用东 (略) 厂房,建设“汽车模具标准件生产”项目,主营设计、制造、销售模具标准件,现有项目年产汽车模具标准件斜楔类2400套。该项目于2013年12 (略) 环境科学研究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2014年5月取得批复(十环函【2014】205号),现今已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于2019年8月5号取得验收批复(十环函【2019】235号)并正常生产运行。

(略) 战略规划,逐步将城区老工厂整体 (略) 工业新区东风装备工业园。武汉东风科 (略) 十堰分公司拟投资1770万,建设“武汉东风科 (略) 十堰分公司厂房搬迁项目”:项目占地面积3402m2,其中厂房建筑面积2880m2,办公楼建筑面积1296m2,辅助楼建筑面积90m2;同时以搬迁为契机,调整生产纲领,项目实施搬迁后年产小型斜楔19800套、中型斜楔4500套、大型斜楔600套和特种斜楔类100套。

项目于2020年12月委托湖北 (略) 编制了《武汉东风科 (略) 十堰分公司厂房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2月4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武汉东风科 (略) 十堰分公司厂房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十环函【2021】64号)。目前主要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达到设计相关指标,具备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范围包括:新建的主体工程、相关的环保治理措施及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无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3.1 项目废水污染源环保设施和相应污染物及其排放情况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可知:本项目生活用水量为1000吨/年,主要包括职工生活用水、洗地废水,排水系数按80%计,则项目外排废水为800吨/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经管网排入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一级A),统一外排至神定河,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生产用水量为380吨,用来稀释切削原液,废水主要为废切削液,废切削液中含有危险物质,本项目产生的废切削液作为危险废物处理,通过铁质容器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危废处置单位( (略) )转运处置,不外排,对外环境影响无影响。

根据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跟处理规模,本项目的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完全可行。

园区污水处理工艺图如下:

园区内工厂(包括 (略) 属企业)排放的污水采取分类收集集中处理的方式进行处理,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1.5万吨/天,废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排放标准。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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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 项目依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3.2项目废气污染源环保设施和相应污染物及其排放情况

项目主要废气为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项目机加设备加工过程中全封闭运行,切削液中含有的挥发性有机物等在加工过程中会有少量的挥发,经车间排风无组织扩散至场外,此部分废气量极少,对外环境基本无影响。

3.3项目噪声污染源环保设施和相应污染物及其排放情况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普通加工机械的运行噪声,包括数控车床、铣床、钻床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值为70~85dB(A),项目通过厂区合理布局、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基座减震、距离衰减、建筑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3.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及措施

项目生产运营期产生的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废钢丸、不合格产品)、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切削液、废手套)等。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建设有1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做防渗漏处理,门口建有围堰,标识牌设置到位,台账记录登记完整,定期交由 (略) 处置;项目建有10m2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固体废物分类分区存放,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及处理方式详见下表:

表3-1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及处理方式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根据现场调查及验收监测结果得知,项目的建设、运行对周边环境质量基本无影响。

(二)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本项目处于工业园区内,无敏感目标,据现场检测,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浓度较地且满足相关排放标准,项目在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情况下,排放的废气对外环境基本无影响。

五、验收总结论

武汉东风科 (略) 十堰分公司厂房搬迁项目基本履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根据监测结果,项目生产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验收工作组认为: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基本能够满足验收条件,验收小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验收,并将有关资料进行公示,并进行网上信息填报。

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材料详见:

链接: http://** 提取码: 5x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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