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江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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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江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略) (略) :

  本委受理陈国滔诉你单位医疗待遇损失等劳动争议一案(江劳人仲案字[2023]第49号),申请人陈国滔请求: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44800元;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其未为申请人购买职工医疗保险,致使申请人无法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所造成的差额费用损失共 *.15元(包括医疗费 *.15元、护理费22050 元、住院伙食补助费 14700元);3、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3个月医疗期间的工资19200元。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 (略) 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现定于2023年2月21日上午 (略) 江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 新江北路347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略) 江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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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

  本委受理陈国滔诉你单位医疗待遇损失等劳动争议一案(江劳人仲案字[2023]第49号),申请人陈国滔请求: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44800元;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其未为申请人购买职工医疗保险,致使申请人无法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所造成的差额费用损失共 *.15元(包括医疗费 *.15元、护理费22050 元、住院伙食补助费 14700元);3、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3个月医疗期间的工资19200元。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 (略) 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现定于2023年2月21日上午 (略) 江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 新江北路347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略) 江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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