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松山区分局党组关于九届松山区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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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松山区分局党组关于九届松山区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松山区分局党组关于九届松山区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来源: (略) 林业和草原局松山区分局 发布时间:** 18:28

根据松山区委统一部署,**日至4月24日,松山区委第二巡 (略) 林业和草原局松山区分局及所属二级单位进行了集中巡察,于**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的组织落实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松山区林草分局党组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高度重视,7月15日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专题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国营林场场长和各股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巡察整改机构,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联络、汇总等工作。

二是明确责任,细化措施。7月15日召开党组会对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1个问题逐条梳理、分解责任,确定整改主要领导、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每名班子成员主动领办整改任务,共同研究制定了《 (略) 林业和草原局松山区分局落实九届松山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在集中整改期,多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项推进会议,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改件件有落实、条条能兑现。

三是深入剖析,总结经验。8月19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的通知,并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对整改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进一步落实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明确了方向。

四是建章立制,注重长效。根据区委区政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指导文件,对于各项规章制度重新梳理,立足党组、党委和林草系统职能职责,通过修订完善相关规则规定,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提升林草系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运用巡察整改成果。

二、巡察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事项及主要做法

(一)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不够到位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生态重要指示精神和讲话精神不到位。一是学习不到位。区林草分局党组未组织班子成员及本系统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三北工程建设重要指示精神,2020年6月自治区林草局下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内林草改发﹝2020﹞176号要求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关于2019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作出的“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学习。二是贯彻落实不到位。区林草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日学习《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建设美丽中国》第一章、12月2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塞罕坝机械林场考察调研时的讲话精神仅是进行原文传达学习,均未结合我区林草保护修复建设实际提出和制定具体落实举措。

主要做法:严格“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根据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必学内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重要指示要求、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内容,同时结合实际,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领域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反馈问题中未学习讲话及文件精神拟于8月末开展集中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建设和保护责任,举一反三,将理论学习与成果转化紧密衔接。稳步推进林草项目建设3.25万亩,高质量完成经济林建设3.03万亩,高质量完成重点区域绿化工程54个村1100亩。层层签订森林草原资源保护与生态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严格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切实将资源保护工作抓紧抓实。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组建了基层专职林草工作队*,林地保护协议已全部签订完毕。与各乡镇签订《松山区“封山禁牧”行政执法委托书》,正式将封山禁牧行政执法工作委托给乡镇进行办理。

主要成效:研究制定《202 (略) 林业和草原局松山区分局党建工作要点》《2022年度区林草分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作为首要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重要指示要求、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等作为必学内容。巡察反馈问题中未学习讲话及文件精神已于8月末开展了集中学习。截至目前,完成营造林3.25万亩、经济林建设3.03万亩、重点区域绿化工程54个村1100亩,全区14个乡镇对违规放牧、偷牧放牧行为立案790起,累计处罚金额173.44万元。

2.落实上级党委开展草原林地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不够彻底。2021年2月自治区部署开展全区破坏草原林地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整治2010年以来各类违规违法破坏草原林地行为。区林草分局共排查违规违法问题242件,截止巡察进驻尚有部分违法案件未整治完毕。

主要做法:局党组成立林草专项整治专班,针对反馈的各个案件均逐一分析,制定措施,区林草局(林草专项整治办公室)已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进行了汇报,同时也在督促穆家营镇人民政府加大拆除力度,待违法建筑拆除后及时恢复植被,验收后报自治区销号。

主要成效:按自治区专项整治时间节点要求,松山区242个案件于**日全部如期完成销号。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区林草分局党组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不够严格,指导基层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区林草分局党组2020、2021年制定的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均未经集体研究,2018至2021年未对本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安庆沟林场党支部2021年未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19、2021年未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2018上半年、2020全年未开展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分析研判,老府林场党支部2020年未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19至2021年未进行上半年网络意识形态和下半年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大碾子林场党支部2018至2021年未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2018年林场领导班子述职报告无意识形态工作内容;3个林场党支部2018至2021年未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主要做法:继续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在述职报告、党建述职、民主生活会材料中把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述职。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党委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主抓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抓好分管工作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各林场支部书记为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负责人。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和通报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主动权和话语权。

主要成效:经过党组集体研究,安排部署2022年度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重点,并下发《202 (略) 林业和草原局松山区分局党建工作要点》。7月对本系统2022年上半年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并通报。对于各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的,已对支部书记进行通报批评。

4.履行森林草原生态建设职责不够到位,林草资源惠农独特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区林草分局党组落实退耕还草任务不够有力,督促基层解决公益林权属争议效果不够明显,补偿滞留资金未能全部发放。一是落实退耕还草任务未完成。20 (略) 发改委、市林业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16年度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任务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赤发改投字 [2016]510号,我区退耕还草任务23000亩,2019年退耕还草职能划转至区林草分局,截止2020年末落实播种面积14518亩,符合退耕还草地类要求的仅2475.82亩,未完成20524.18亩,任务指标于2021年5月向区政府申请向上级退回。二是公益林补偿滞留资金未能全部发放。2020年9月自治区林草局下发《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天然林保护和公益林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通报》内林草办发[2020]252号, (略) 林草局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滞后问题要加快补偿进度,全面兑现2020年以前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资金”,20 (略) 林草局下发《 (略)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商品林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赤林草办法[2021]1号同时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全面加强森立生态效益补偿和天保工程资金管理的通知》内林草办发[2021]6号,要求“对项目能够实施的和补偿资金能够兑现的,要尽快组织实施和兑现,重点对林权有争议的长时间确权不了的,造成资金长时间滞留进行清理,对无法或无需支出的结余资金报请自治区财政收回”。2020年、2021年区林草分局先后3次分别向乡镇下发通知督促乡镇切实做好公益林确权、面积分户和资金申报等工作,并于2020年11月、2022年3月先后兑现以前年度符合条件公益林补偿资金。截止巡察进驻,区林草分局仍结余2020年及以前年度财政下达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区林草分局于**日制发了向区财政局《关于2011—2020年度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滞留资金的处理意见》函,赤松林草函[2021]86号,将上述年度滞留资金上缴自治区财政,现正在履行上缴程序。

主要做法:一是依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全部加强林业和草原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的通知》“涉及中央下达退耕还林还草没有完成的,应尽快督促任务落实,确实无法完成或无需完成的,应申请调减工作任务。” (略) 人民政府《关于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建设及资金管理及有关问题的督办函》“如确实存在落实地块困难,不能完成任务的,提出正当依据和理由,于**日前以旗政府 (略) 林草局申请调减建设任务”。经林草局党组研究,将确实完成不了的20524.18亩建设任务,按照国 (略) 政府的要求,申请区政府调减建设任务。区政府于2021年7 (略) 政府、市发改委、市林草局草申请任务调减,将沉淀资金退回给自治区。二是已责成公益林管理站和乡镇林业负责人,认真梳理资金滞留原因。根据《 (略)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商品林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赤林草办发〔2021〕1号)文件要求,对于无法和无需继续支出的结余资金报请自治区财政收回。**日,在充分采纳各乡镇人民政府处理意见的基础上,区林草分局行文《关于清理松山区2011-2020年度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结余资金的报告》(赤松林草字〔2022〕13 号)上报区政府,将2011-2020年结余的资金按程序报请财政收回。

主要成效:一是2016年松山区承担国家退耕还草建设任务2.3万亩,由于地类等因素,种植合格面积0.*亩,补助资金已经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位。剩余部分落实困难(找不到合适地块),按照国 (略) 政府的要求,不能完成的部分区政府于2021年7 (略) (略) 林草局提交申请任务调减报告,申请资金原渠道退回。二是4月2日,区林草局根据《 (略)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商品林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赤林草办发〔2021〕1号)文件要求,对结余资金报请区政府按财政程序收回自治区财政统筹使用,未批复。9月21日,自治区党委政府按照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专项巡视工作要求部署的“五个大起底”行动工作,要求各基层单位对2016年—2021年的未支付资金进行统计。统计后,区林草分局将本项资金进行了上报,待自治区第八巡视组统一安排部署后,对此项整改事项资金进行清理。

5.落实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要求有差距。

一是森林资源日常监管不到位。2018年以来区林草分局查处的违法侵占森林资源案件304个,均为上级森林督查反馈问题图斑,其中2018年113个、2019年139个、2020年41个、2021年11个。区林草分局对违法侵占森林资源日常监管不够有力,未批先建、非法开垦侵占森林资源问题时有发生,对查处的违法案件缺乏有效动态监管。二是封山禁牧监管职能弱化。2019年11月区政府印发了《 (略) 松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山区封山禁牧实施工作方案》,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禁牧工作的责任主体,区林草分局负责林地、草地禁牧的监督管理,区林草分局安排原区森林公安局负责此项工作。2020年7月乡镇成立执法局时未将封山禁牧行政执法纳入基层执法范围,2020年6月区森林公安局转隶,不再履行禁牧监察大队职能,区林草分局无执法队*,禁牧行政执法工作出现公安“不能管”和乡镇综合执法局“不敢管”的“真空”状态,造成封山禁牧该时段行政执法出现盲区。

主要做法:一是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分析并查找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强化资源保护意识,要加强保护森林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到资源保护意识深入人心,引导企业或群众走合法使用林地的路子。同时充分发挥乡镇林业站及基层护林员的作用,加强日常巡护,及时制止和汇报违法使用林地行为,使违法行为及时得到查处并恢复林地植被,林草局将此项工作纳入护林员年度考核内容之中并定期进行检查督导,积极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管职责,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严守生态红线,保护好来之不易的生态建设成果。二是区林草分局全面落实区政府工作要求,根据《 (略) 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条例》相关规定,创新工作管理办法,将“封山禁牧”行政执法工作委托给乡镇办理,为林长制统领下的林草执法工作开创了新局面。1.签订委托书。3月18日,区林草分局与各乡镇签订《松山区“封山禁牧”行政执法委托书》,正式将封山禁牧行政执法工作委托给乡镇进行办理。2.加强业务知识培训。3月18日,区林草分局草原站工作人员对各乡镇综合执法人员进行了《 (略) 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条例》的解读与培训;3月29日,区林草分局邀请区司法局业务骨干对各乡镇综合执法人员进行了“封山禁牧”行政执法文书培训,为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的填写提供了指导遵循。3.严格督导考核。把禁牧工作纳入林长制考核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增加对封山禁牧工作考核赋分分值,考核中提高封山禁牧工作占分比重。同时,区林长制办公室建立了《封山禁牧巡查制度》《封山禁牧工作举报制度》《封山禁牧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对各乡镇封山禁牧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监测结果,筑牢上下联动管护机制,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主要成效:一是通过对林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企业或群众对森林资源的保护意识,引导企业或群众走合法使用林地的路子,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同时充分发挥乡镇林业站及基层护林员的作用,加强日常巡护,及时制止和汇报违法使用林地行为,使违法行为及时得到查处并恢复林地植被,对护林员队*重新进行了考核聘用,对不合格人员予以辞退,新上岗一批业务能力优、责任心强的护林人员。今后林草局将加大对护林员的考核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定期进行检查督导。二是松山区林草分局委托各乡镇执行封山禁牧行政执法,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压紧压实行政综合执法局、各村林长、网格员的管护责任,严抓封山禁牧工作落地落实。1.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自4月1日封山禁牧公告发布以来,林草分局印发的《致全区广大农牧民朋友一封信》,深入开展《 (略) 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条例》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打造声势,营造氛围。让群众理解禁牧是为了统筹兼顾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的选择,是为推进规模化养殖、集约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创造条件,让农牧民真正从心理上支持禁牧,参与禁牧。2.摸清牲畜底数,建立监测台账。松山区林草分局责成各乡镇对本辖区内牲畜养殖情况掌握清楚,及时更新养殖台账,对重点养殖场、规模养殖户进行跟踪管理,鼓励发展舍饲畜牧业,完善产业链条,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3.压紧压实责任,确保管护到位。各乡镇把封山禁牧工作纳入村级林长和网格员年度考核,严格落实村级林长和网格员源头监管责任,确保牲畜不出圈、不上山,对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予以调整或解聘。四是实施严管重罚,保护生态安全。按照区林草分局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的委托协议,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开展封山禁牧执法工作,对违规放牧、偷牧放牧等行为加大打击查处力度,针对屡禁不止的难缠户和钉子户由区生态监管大队协调执法部门组织实施集中整治行动,形成工作合力,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持对封山禁牧工作高压态势,切实保护好我区的生态文明安全。截至目前,全区14个乡镇对违规放牧、偷牧放牧行为立案790起。

6.执行民主议事决策制度有差距。分局党组和国有林场部分会议研究事项未征求班子成员意见或主要负责人先提出意见再征求班子成员意见,民主作用发挥不充分。区林草分局党组**日党组会议议题四第3项涉及三个林场管护房建设项目事宜、**日党组会议议题三研究孙柏龙政纪处分事宜,**日党组会议研究安庆沟、大碾子林场管护站建设、拨付50万资金用于大兴隆庄经济林建设等8项内容,10月10日党组会研究重点区域绿化资金拨付情况,未征求班子成员意见。国有林场作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安庆沟林场**日研究给扶贫人员补助事宜,**日研究决定派两名干部到水地村、山水坡村扶贫事宜,**日议题六关于编外聘用人员马红强申报助理工程师事宜,主要负责人先提出意见后再征求班子成员意见。老府林场**日研究支出结标评审费17150元事宜、6月3日研究新聘用专业会计和山咀管护站建大棚事宜,6月16日研究工勤人员退一补一事宜,主要负责人直接发表意见未征求班子成员意见。大碾子林场**日研究场部人事调整事宜,**日研究林场基础设施建设事宜,9月7日研究需花费2万元聘请小杖房管护站等施工项目监理事宜,主要负责人先提出意见后再征求班子成员意见。**日研究干部职工分工、购买电风扇和更换净水器滤芯事宜,主要负责人直接发表意见未征求班子成员意见。

主要做法: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要求,遵循“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的原则,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需经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更好地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主要成效:修订完善《 (略) 林业和草原局松山区分局党组重大议事规则》,充分发挥民主作用,召开党组会前拟定议题单,党组会上由相关股站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党组成员分别发表意见后,主要领导末位表态,会后根据党组会议集体讨论、集体决策的意见开展具体工作。对于国有林场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的情况,已对支部书记进行通报批评。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7.工作作风不扎实,存在形式主义。分局党组个别计划制定与自身职能不符,基层林场落实党组工作要求不够扎实,合同制作不严谨,计划心得存在雷同。区林草分局党组《2021年林草局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出现“以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中集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教育”内容与党组职能不符。大碾子林场未按局党组**日下发《关于做好清理坟茔周边可燃物工作的通知》赤松林发〔2018〕28号,6月19日下发《松山区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赤松林发〔2018〕79号进行集体研究部署,未制定具体方案,落实党组工作要求不够扎实。安庆沟林场2019 (略) 香坊区宏盛苗圃签订苗木购销合同(合同编号:*)显示“合同总价为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万元整)”实际总价为5000元,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合同制作不严谨,《2021年网络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出现“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报告、纪律检查中”与党支部职能不符。老府林场2019、2021党建年度工作计划雷同,部分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心得体会雷同。

主要做法:根据上级党组织相关计划和指导文件,结合林草系统实际,立足林草系统职能职责,制定本系统党建工作计划。林场在2017由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转制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相应的财务制度和收入支出的资金也在逐步完善和规范。所有支出必须发票列支,严格报销手续,完善报销程序,严格财务制度。

主要成效:严格根据全区组织、宣传等工作要点,结合林草系统实际,制定并下发《202 (略) 林业和草原局松山区分局党建工作要点》,要求各支部参照执行,同时结合本支部实际制定支部党建工作计划。对于落实党组安排部署不到位的支部,已对支部书记进行通报批评。

8.制度制定不严谨,执行不严格分局党组、国有林场个别制度制定不严谨,执行不到位。一是制度制定不严谨。林草分局党组2017年制定的《 (略) 松山区林业局党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缺少所管理的三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营林场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管理内容;制定的《机关工作纪律》要求“不准在非公务接待工作日中午和下乡工作期间饮酒,严禁酗酒”与《 (略) 本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自治区内公务活动一律不准上酒”要求不符。二是“三务”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截至巡察进驻,区林草分局党组2018至2021年无公开的影像资料,公开栏内党务公开为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和林草局机关支部2021年“三会一课”学习计划,未对2022年党建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京津风沙源治理、经济林等重点工程建设安排等内容进行公开。2018至2021年老府林场未将天然林禁伐补偿、森林保险等专项资金使用和年度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公开,安庆沟林场未将年度财政预算决算、重要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党费收缴等事项进行公开,大碾子林场未将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党费收缴、场部年度工作计划、森林植被恢复等生态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开。

主要做法:一是严格遵照上级党委和业务部门下发制度,结合林草系统实际,制定适用于本单位制度、规则,对于巡察反馈相关内容和议事决策会议、规则章节等重新进行了修订和规范完善,并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执行。二是建立健全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确保三务公开有人管、有人抓,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 (略) 林业和草原局松山区分局政务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信息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反馈处理制度》、《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程序、公开方式、公开时间等事项。认真查摆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的问题,责成相责任单位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同时,拟将三务公开作为股站室、国有林场年度考核及干部年度考核指标,对不按规定、不及时、拒不公开的,批评教育,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查处。

主要成效:一是修订完善《 (略) 林业和草原局松山区分局党组重大议事规则》,要求各国营林场议事规则参照执行,各国营林场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及时提请局党组审议,经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按照内蒙古自 (略) 公务接待管理相关规定,修订和完善《 (略) 林业和草原局松山区分局公务接待制度》,并严格参照执行。二是修订完善《 (略) 林业和草原局松山区分局政务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信息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反馈处理制度》、《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等相关制度,将党建工作计划、人事任免、重大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重大项目实施等需公开项目,按照符合公开范围及时公开公示。

9.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                                                                

一是执行采购制度不严格。区林草分局**日记账凭证(第0032号-0001/0001)支付内 (略) 打印机4600元;**日记账凭证(编号:记账11)支付内 (略) 打印机1960元、**日记账凭证(编号:记账11)支付内 (略) 笔记本电脑5380元,均未定点采购。安庆沟林场**日记账凭证(第0013号-0001/0002)一次性支付红山区海创电脑行8700元,**日记账凭证(第0029号-0001/0001)一次性支付红山区洪宇电脑经销处打印机3200元,均未定点采购。安庆沟林场2020年12月第13号凭证,购买计算机和LED显示屏总金额71210元,虽然定点采购,但未进行三方询价;老府林场防火道建设项目,按审批要求需编制征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和测量费,未进行三方询价,分别与内 (略) 、 (略) 青云 (略) 签订了合同;大碾子林场**日记账凭证(记账号26)机械租赁费、**日记账凭证(记账号23)机械租赁费,未进行三方询价。二是临时用工工资支付不规范。安庆沟林场2018至2020年重点区域绿化施工费以工资表形式列支27笔资金,未附临时用工完成情况及验收依据;老府林场2018至2021年乡村振兴和重点区域绿化施工费以工资表形式列支2笔资金,未附临时用工完成情况及验收依据;大碾子林场2018至2021年苗圃临时用工资金,未附工程量进度和验收明细。      

主要做法:一是按照松山人民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要求,本着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采购制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平台电子卖场规定的程序和限定的供应商范围采购办公用品。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规范支付流程,严格财务制度,涉及临时用工时,工程完工验收后附临时用工验收单。

主要成效:一是责成财务审计股完善以林草分局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对采购业务内控制度与流程、建立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机制、规范采购管理和加强对采购验收和货款支付等重点环节的管理控制等四个方面做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林草系统采购业务工作。目前该制度已经在系统内全面使用严格按照办公用品电子卖场采购规定通过询价方式在卖场里本着择优的原则选择供应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内财购〔2022〕965号)要求,通过“旺采网”对于5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进行规范采购。既规范了采购程序,又可以有效规避廉洁风险。二是完善了临时用工和原材料购买资金支付制度。超过1000元以上的开支,必须凭税务部门出具的正规发票支付。通过一卡通支付的补贴类资金,如果涉及原材料购买的也必须凭原材料购买发票支付资金。工程类的资金支付除发票外必须同时具备合同、验收等附件,有结算结论的项目资金拨付需提供结算评审文件。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

10.党务日常工作开展不扎实。分局党组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不够严谨,发挥局党委落实、督促指导职能还不够充分,基层党建工作开展还不够扎实。

一是党建部署不严谨,职能发挥不够充分。林草分局党组2019年、2020年制发的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未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分局党委2020年共召开党委会议12次,其中研究发展党员6次,研究机关支部换届2次,研究党支部规范化建设2次,研究征集林业作品1次,党建工作安排1次且仅是对“继续做好疫情防控、认真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和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等4项工作进行安排,未对各支部落实党组年度党建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未对基层党支部日常工作开展指导督促进行安排部署。安庆沟林场党支部2018、2021年制定的党建工作计划未经支委会集体研究。大碾子林场党支部2019年未制定党建工作计划,2021年制定的党建工作计划未经支委会集体研究。二是组织生活会开展不严格。老府林场党支部2018年度、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仅开展了党支部对照检查,支部委员未开展对照检查和相互批评。安庆沟林场**日召开的组织生活会5名支委会委员未开展相互批评。**日组织生活会党员李*秋对照检查材料出现“ (略) 业务部字样”与工作范文网www.varjob.com《2020年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言材料》一致、于*夫对照检查材料出现“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民主生活会”字样,与文小秘www.wenxm《党员批评与自我批评个人不足发言稿篇三》一致,属网络抄袭;部分党员对照检查材料雷同;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董*明与范*娟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雷同。

主要做法:一是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发展党员、基层党组织换届、落实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任务、监督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指导督促所属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等事宜,充分发挥局党委职能职责。二是督促各党支部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严肃党员管理,端正思想认识,严肃政治生活,充分利用组织生活会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优良传统,深刻反思自身,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剖析自身,独立完成对照检查材料的撰写,确保对照检查材料的真实、准确、深刻。

主要成效:一是充分发挥党组(党委)职能,集体研究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发展的党员、疫情防控、党组织换届补选、基层党组织活动等事宜,通过党组(党委)会和下乡调研对基层党支部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同时,要求基层党支部根据党委下发的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结合本支部实际,经党支部集体研究后,制定适用于本支部的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二是基层党组织将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指导性文件中规定的程序开展年度组织生活会,对于会后记录和整理档案不规范的工作人员和个人对照检查及心得体会雷同的党员已以支部为单位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

1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区林草分局党组2018年至2021年局党组领导班子、国有林场领导班子及成员未开展廉政风险点查找,未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力传导还不够有力,老府林场党支部2020年未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19至2021年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安庆沟林场党支部2018、2021年未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18至2021年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具体内容雷同,2019年未组织本单位职工开展警示教育;大碾子林场党支部2018年与2020年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清单,支部班子成员刘福军2018与2019年、王文合2018与2021年“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内容雷同。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日区纪委下发关于给予干部张国兴处分决定建议函,直至2019年4月才召开会议研究处置。2018年以来未对经济林、公益林等补助资金较大的重点项目落实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主要做法: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松山区林草分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清单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严格制定《 (略) 林业和草原局松山区分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分解意见》,明确分工及年度反腐败工作责任;党组与各林场、各股站室、各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干部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任务清楚、责任明晰,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提醒督促经济林、公益林等补助资金较大的重点项目负责人增强风险意识,注重区林草局党组和派驻纪检组沟通协调配合,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主要成效:党组书记与各林场、各股站室、各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干部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制定《松山区林草分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清单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略) 林业和草原局松山区分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分解意见》。派驻纪检组与涉及补助资金较大的重点项目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提醒督促相关负责人要增强风险意识,将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目标不变,持续狠抓问题整改。以此次“政治体检”为契机,认真对照巡察整改目标要求,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定期“回头看”,防止各种形式的反弹回潮,巩固整改成果。

(二)构建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坚持巡察整改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根据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对于不适应现阶段发展需要的规则规范,及时修订完善,从源头上防止各类问题发生,推进林草系统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三)坚持有机结合,全面推进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起来,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动松山区林草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476-*;

邮政信箱: (略) 松山区木兰街38号松山区林草分局党办;

电子邮箱:*@qq.com

(略) 林业和草原局松山区分局

**日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松山区分局党组关于九届松山区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来源: (略) 林业和草原局松山区分局 发布时间:** 18:28

根据松山区委统一部署,**日至4月24日,松山区委第二巡 (略) 林业和草原局松山区分局及所属二级单位进行了集中巡察,于**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的组织落实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松山区林草分局党组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高度重视,7月15日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专题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国营林场场长和各股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巡察整改机构,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联络、汇总等工作。

二是明确责任,细化措施。7月15日召开党组会对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1个问题逐条梳理、分解责任,确定整改主要领导、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每名班子成员主动领办整改任务,共同研究制定了《 (略) 林业和草原局松山区分局落实九届松山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在集中整改期,多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项推进会议,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改件件有落实、条条能兑现。

三是深入剖析,总结经验。8月19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的通知,并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对整改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进一步落实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明确了方向。

四是建章立制,注重长效。根据区委区政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指导文件,对于各项规章制度重新梳理,立足党组、党委和林草系统职能职责,通过修订完善相关规则规定,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提升林草系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运用巡察整改成果。

二、巡察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事项及主要做法

(一)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不够到位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生态重要指示精神和讲话精神不到位。一是学习不到位。区林草分局党组未组织班子成员及本系统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三北工程建设重要指示精神,2020年6月自治区林草局下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内林草改发﹝2020﹞176号要求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关于2019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作出的“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学习。二是贯彻落实不到位。区林草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日学习《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建设美丽中国》第一章、12月2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塞罕坝机械林场考察调研时的讲话精神仅是进行原文传达学习,均未结合我区林草保护修复建设实际提出和制定具体落实举措。

主要做法:严格“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根据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必学内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重要指示要求、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内容,同时结合实际,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领域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反馈问题中未学习讲话及文件精神拟于8月末开展集中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建设和保护责任,举一反三,将理论学习与成果转化紧密衔接。稳步推进林草项目建设3.25万亩,高质量完成经济林建设3.03万亩,高质量完成重点区域绿化工程54个村1100亩。层层签订森林草原资源保护与生态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严格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切实将资源保护工作抓紧抓实。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组建了基层专职林草工作队*,林地保护协议已全部签订完毕。与各乡镇签订《松山区“封山禁牧”行政执法委托书》,正式将封山禁牧行政执法工作委托给乡镇进行办理。

主要成效:研究制定《202 (略) 林业和草原局松山区分局党建工作要点》《2022年度区林草分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作为首要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重要指示要求、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等作为必学内容。巡察反馈问题中未学习讲话及文件精神已于8月末开展了集中学习。截至目前,完成营造林3.25万亩、经济林建设3.03万亩、重点区域绿化工程54个村1100亩,全区14个乡镇对违规放牧、偷牧放牧行为立案790起,累计处罚金额173.44万元。

2.落实上级党委开展草原林地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不够彻底。2021年2月自治区部署开展全区破坏草原林地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整治2010年以来各类违规违法破坏草原林地行为。区林草分局共排查违规违法问题242件,截止巡察进驻尚有部分违法案件未整治完毕。

主要做法:局党组成立林草专项整治专班,针对反馈的各个案件均逐一分析,制定措施,区林草局(林草专项整治办公室)已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进行了汇报,同时也在督促穆家营镇人民政府加大拆除力度,待违法建筑拆除后及时恢复植被,验收后报自治区销号。

主要成效:按自治区专项整治时间节点要求,松山区242个案件于**日全部如期完成销号。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区林草分局党组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不够严格,指导基层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区林草分局党组2020、2021年制定的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均未经集体研究,2018至2021年未对本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安庆沟林场党支部2021年未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19、2021年未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2018上半年、2020全年未开展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分析研判,老府林场党支部2020年未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19至2021年未进行上半年网络意识形态和下半年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大碾子林场党支部2018至2021年未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2018年林场领导班子述职报告无意识形态工作内容;3个林场党支部2018至2021年未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主要做法:继续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在述职报告、党建述职、民主生活会材料中把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述职。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党委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主抓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抓好分管工作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各林场支部书记为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负责人。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和通报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主动权和话语权。

主要成效:经过党组集体研究,安排部署2022年度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重点,并下发《202 (略) 林业和草原局松山区分局党建工作要点》。7月对本系统2022年上半年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并通报。对于各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的,已对支部书记进行通报批评。

4.履行森林草原生态建设职责不够到位,林草资源惠农独特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区林草分局党组落实退耕还草任务不够有力,督促基层解决公益林权属争议效果不够明显,补偿滞留资金未能全部发放。一是落实退耕还草任务未完成。20 (略) 发改委、市林业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16年度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任务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赤发改投字 [2016]510号,我区退耕还草任务23000亩,2019年退耕还草职能划转至区林草分局,截止2020年末落实播种面积14518亩,符合退耕还草地类要求的仅2475.82亩,未完成20524.18亩,任务指标于2021年5月向区政府申请向上级退回。二是公益林补偿滞留资金未能全部发放。2020年9月自治区林草局下发《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天然林保护和公益林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通报》内林草办发[2020]252号, (略) 林草局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滞后问题要加快补偿进度,全面兑现2020年以前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资金”,20 (略) 林草局下发《 (略)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商品林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赤林草办法[2021]1号同时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全面加强森立生态效益补偿和天保工程资金管理的通知》内林草办发[2021]6号,要求“对项目能够实施的和补偿资金能够兑现的,要尽快组织实施和兑现,重点对林权有争议的长时间确权不了的,造成资金长时间滞留进行清理,对无法或无需支出的结余资金报请自治区财政收回”。2020年、2021年区林草分局先后3次分别向乡镇下发通知督促乡镇切实做好公益林确权、面积分户和资金申报等工作,并于2020年11月、2022年3月先后兑现以前年度符合条件公益林补偿资金。截止巡察进驻,区林草分局仍结余2020年及以前年度财政下达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区林草分局于**日制发了向区财政局《关于2011—2020年度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滞留资金的处理意见》函,赤松林草函[2021]86号,将上述年度滞留资金上缴自治区财政,现正在履行上缴程序。

主要做法:一是依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全部加强林业和草原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的通知》“涉及中央下达退耕还林还草没有完成的,应尽快督促任务落实,确实无法完成或无需完成的,应申请调减工作任务。” (略) 人民政府《关于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建设及资金管理及有关问题的督办函》“如确实存在落实地块困难,不能完成任务的,提出正当依据和理由,于**日前以旗政府 (略) 林草局申请调减建设任务”。经林草局党组研究,将确实完成不了的20524.18亩建设任务,按照国 (略) 政府的要求,申请区政府调减建设任务。区政府于2021年7 (略) 政府、市发改委、市林草局草申请任务调减,将沉淀资金退回给自治区。二是已责成公益林管理站和乡镇林业负责人,认真梳理资金滞留原因。根据《 (略)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商品林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赤林草办发〔2021〕1号)文件要求,对于无法和无需继续支出的结余资金报请自治区财政收回。**日,在充分采纳各乡镇人民政府处理意见的基础上,区林草分局行文《关于清理松山区2011-2020年度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结余资金的报告》(赤松林草字〔2022〕13 号)上报区政府,将2011-2020年结余的资金按程序报请财政收回。

主要成效:一是2016年松山区承担国家退耕还草建设任务2.3万亩,由于地类等因素,种植合格面积0.*亩,补助资金已经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位。剩余部分落实困难(找不到合适地块),按照国 (略) 政府的要求,不能完成的部分区政府于2021年7 (略) (略) 林草局提交申请任务调减报告,申请资金原渠道退回。二是4月2日,区林草局根据《 (略)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商品林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赤林草办发〔2021〕1号)文件要求,对结余资金报请区政府按财政程序收回自治区财政统筹使用,未批复。9月21日,自治区党委政府按照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专项巡视工作要求部署的“五个大起底”行动工作,要求各基层单位对2016年—2021年的未支付资金进行统计。统计后,区林草分局将本项资金进行了上报,待自治区第八巡视组统一安排部署后,对此项整改事项资金进行清理。

5.落实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要求有差距。

一是森林资源日常监管不到位。2018年以来区林草分局查处的违法侵占森林资源案件304个,均为上级森林督查反馈问题图斑,其中2018年113个、2019年139个、2020年41个、2021年11个。区林草分局对违法侵占森林资源日常监管不够有力,未批先建、非法开垦侵占森林资源问题时有发生,对查处的违法案件缺乏有效动态监管。二是封山禁牧监管职能弱化。2019年11月区政府印发了《 (略) 松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山区封山禁牧实施工作方案》,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禁牧工作的责任主体,区林草分局负责林地、草地禁牧的监督管理,区林草分局安排原区森林公安局负责此项工作。2020年7月乡镇成立执法局时未将封山禁牧行政执法纳入基层执法范围,2020年6月区森林公安局转隶,不再履行禁牧监察大队职能,区林草分局无执法队*,禁牧行政执法工作出现公安“不能管”和乡镇综合执法局“不敢管”的“真空”状态,造成封山禁牧该时段行政执法出现盲区。

主要做法:一是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分析并查找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强化资源保护意识,要加强保护森林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到资源保护意识深入人心,引导企业或群众走合法使用林地的路子。同时充分发挥乡镇林业站及基层护林员的作用,加强日常巡护,及时制止和汇报违法使用林地行为,使违法行为及时得到查处并恢复林地植被,林草局将此项工作纳入护林员年度考核内容之中并定期进行检查督导,积极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管职责,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严守生态红线,保护好来之不易的生态建设成果。二是区林草分局全面落实区政府工作要求,根据《 (略) 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条例》相关规定,创新工作管理办法,将“封山禁牧”行政执法工作委托给乡镇办理,为林长制统领下的林草执法工作开创了新局面。1.签订委托书。3月18日,区林草分局与各乡镇签订《松山区“封山禁牧”行政执法委托书》,正式将封山禁牧行政执法工作委托给乡镇进行办理。2.加强业务知识培训。3月18日,区林草分局草原站工作人员对各乡镇综合执法人员进行了《 (略) 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条例》的解读与培训;3月29日,区林草分局邀请区司法局业务骨干对各乡镇综合执法人员进行了“封山禁牧”行政执法文书培训,为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的填写提供了指导遵循。3.严格督导考核。把禁牧工作纳入林长制考核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增加对封山禁牧工作考核赋分分值,考核中提高封山禁牧工作占分比重。同时,区林长制办公室建立了《封山禁牧巡查制度》《封山禁牧工作举报制度》《封山禁牧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对各乡镇封山禁牧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监测结果,筑牢上下联动管护机制,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主要成效:一是通过对林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企业或群众对森林资源的保护意识,引导企业或群众走合法使用林地的路子,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同时充分发挥乡镇林业站及基层护林员的作用,加强日常巡护,及时制止和汇报违法使用林地行为,使违法行为及时得到查处并恢复林地植被,对护林员队*重新进行了考核聘用,对不合格人员予以辞退,新上岗一批业务能力优、责任心强的护林人员。今后林草局将加大对护林员的考核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定期进行检查督导。二是松山区林草分局委托各乡镇执行封山禁牧行政执法,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压紧压实行政综合执法局、各村林长、网格员的管护责任,严抓封山禁牧工作落地落实。1.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自4月1日封山禁牧公告发布以来,林草分局印发的《致全区广大农牧民朋友一封信》,深入开展《 (略) 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条例》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打造声势,营造氛围。让群众理解禁牧是为了统筹兼顾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的选择,是为推进规模化养殖、集约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创造条件,让农牧民真正从心理上支持禁牧,参与禁牧。2.摸清牲畜底数,建立监测台账。松山区林草分局责成各乡镇对本辖区内牲畜养殖情况掌握清楚,及时更新养殖台账,对重点养殖场、规模养殖户进行跟踪管理,鼓励发展舍饲畜牧业,完善产业链条,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3.压紧压实责任,确保管护到位。各乡镇把封山禁牧工作纳入村级林长和网格员年度考核,严格落实村级林长和网格员源头监管责任,确保牲畜不出圈、不上山,对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予以调整或解聘。四是实施严管重罚,保护生态安全。按照区林草分局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的委托协议,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开展封山禁牧执法工作,对违规放牧、偷牧放牧等行为加大打击查处力度,针对屡禁不止的难缠户和钉子户由区生态监管大队协调执法部门组织实施集中整治行动,形成工作合力,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持对封山禁牧工作高压态势,切实保护好我区的生态文明安全。截至目前,全区14个乡镇对违规放牧、偷牧放牧行为立案790起。

6.执行民主议事决策制度有差距。分局党组和国有林场部分会议研究事项未征求班子成员意见或主要负责人先提出意见再征求班子成员意见,民主作用发挥不充分。区林草分局党组**日党组会议议题四第3项涉及三个林场管护房建设项目事宜、**日党组会议议题三研究孙柏龙政纪处分事宜,**日党组会议研究安庆沟、大碾子林场管护站建设、拨付50万资金用于大兴隆庄经济林建设等8项内容,10月10日党组会研究重点区域绿化资金拨付情况,未征求班子成员意见。国有林场作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安庆沟林场**日研究给扶贫人员补助事宜,**日研究决定派两名干部到水地村、山水坡村扶贫事宜,**日议题六关于编外聘用人员马红强申报助理工程师事宜,主要负责人先提出意见后再征求班子成员意见。老府林场**日研究支出结标评审费17150元事宜、6月3日研究新聘用专业会计和山咀管护站建大棚事宜,6月16日研究工勤人员退一补一事宜,主要负责人直接发表意见未征求班子成员意见。大碾子林场**日研究场部人事调整事宜,**日研究林场基础设施建设事宜,9月7日研究需花费2万元聘请小杖房管护站等施工项目监理事宜,主要负责人先提出意见后再征求班子成员意见。**日研究干部职工分工、购买电风扇和更换净水器滤芯事宜,主要负责人直接发表意见未征求班子成员意见。

主要做法: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要求,遵循“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的原则,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需经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更好地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主要成效:修订完善《 (略) 林业和草原局松山区分局党组重大议事规则》,充分发挥民主作用,召开党组会前拟定议题单,党组会上由相关股站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党组成员分别发表意见后,主要领导末位表态,会后根据党组会议集体讨论、集体决策的意见开展具体工作。对于国有林场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的情况,已对支部书记进行通报批评。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7.工作作风不扎实,存在形式主义。分局党组个别计划制定与自身职能不符,基层林场落实党组工作要求不够扎实,合同制作不严谨,计划心得存在雷同。区林草分局党组《2021年林草局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出现“以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中集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教育”内容与党组职能不符。大碾子林场未按局党组**日下发《关于做好清理坟茔周边可燃物工作的通知》赤松林发〔2018〕28号,6月19日下发《松山区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赤松林发〔2018〕79号进行集体研究部署,未制定具体方案,落实党组工作要求不够扎实。安庆沟林场2019 (略) 香坊区宏盛苗圃签订苗木购销合同(合同编号:*)显示“合同总价为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万元整)”实际总价为5000元,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合同制作不严谨,《2021年网络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出现“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报告、纪律检查中”与党支部职能不符。老府林场2019、2021党建年度工作计划雷同,部分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心得体会雷同。

主要做法:根据上级党组织相关计划和指导文件,结合林草系统实际,立足林草系统职能职责,制定本系统党建工作计划。林场在2017由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转制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相应的财务制度和收入支出的资金也在逐步完善和规范。所有支出必须发票列支,严格报销手续,完善报销程序,严格财务制度。

主要成效:严格根据全区组织、宣传等工作要点,结合林草系统实际,制定并下发《202 (略) 林业和草原局松山区分局党建工作要点》,要求各支部参照执行,同时结合本支部实际制定支部党建工作计划。对于落实党组安排部署不到位的支部,已对支部书记进行通报批评。

8.制度制定不严谨,执行不严格分局党组、国有林场个别制度制定不严谨,执行不到位。一是制度制定不严谨。林草分局党组2017年制定的《 (略) 松山区林业局党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缺少所管理的三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营林场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管理内容;制定的《机关工作纪律》要求“不准在非公务接待工作日中午和下乡工作期间饮酒,严禁酗酒”与《 (略) 本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自治区内公务活动一律不准上酒”要求不符。二是“三务”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截至巡察进驻,区林草分局党组2018至2021年无公开的影像资料,公开栏内党务公开为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和林草局机关支部2021年“三会一课”学习计划,未对2022年党建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京津风沙源治理、经济林等重点工程建设安排等内容进行公开。2018至2021年老府林场未将天然林禁伐补偿、森林保险等专项资金使用和年度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公开,安庆沟林场未将年度财政预算决算、重要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党费收缴等事项进行公开,大碾子林场未将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党费收缴、场部年度工作计划、森林植被恢复等生态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开。

主要做法:一是严格遵照上级党委和业务部门下发制度,结合林草系统实际,制定适用于本单位制度、规则,对于巡察反馈相关内容和议事决策会议、规则章节等重新进行了修订和规范完善,并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执行。二是建立健全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确保三务公开有人管、有人抓,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 (略) 林业和草原局松山区分局政务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信息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反馈处理制度》、《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程序、公开方式、公开时间等事项。认真查摆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的问题,责成相责任单位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同时,拟将三务公开作为股站室、国有林场年度考核及干部年度考核指标,对不按规定、不及时、拒不公开的,批评教育,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查处。

主要成效:一是修订完善《 (略) 林业和草原局松山区分局党组重大议事规则》,要求各国营林场议事规则参照执行,各国营林场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及时提请局党组审议,经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按照内蒙古自 (略) 公务接待管理相关规定,修订和完善《 (略) 林业和草原局松山区分局公务接待制度》,并严格参照执行。二是修订完善《 (略) 林业和草原局松山区分局政务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信息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反馈处理制度》、《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等相关制度,将党建工作计划、人事任免、重大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重大项目实施等需公开项目,按照符合公开范围及时公开公示。

9.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                                                                

一是执行采购制度不严格。区林草分局**日记账凭证(第0032号-0001/0001)支付内 (略) 打印机4600元;**日记账凭证(编号:记账11)支付内 (略) 打印机1960元、**日记账凭证(编号:记账11)支付内 (略) 笔记本电脑5380元,均未定点采购。安庆沟林场**日记账凭证(第0013号-0001/0002)一次性支付红山区海创电脑行8700元,**日记账凭证(第0029号-0001/0001)一次性支付红山区洪宇电脑经销处打印机3200元,均未定点采购。安庆沟林场2020年12月第13号凭证,购买计算机和LED显示屏总金额71210元,虽然定点采购,但未进行三方询价;老府林场防火道建设项目,按审批要求需编制征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和测量费,未进行三方询价,分别与内 (略) 、 (略) 青云 (略) 签订了合同;大碾子林场**日记账凭证(记账号26)机械租赁费、**日记账凭证(记账号23)机械租赁费,未进行三方询价。二是临时用工工资支付不规范。安庆沟林场2018至2020年重点区域绿化施工费以工资表形式列支27笔资金,未附临时用工完成情况及验收依据;老府林场2018至2021年乡村振兴和重点区域绿化施工费以工资表形式列支2笔资金,未附临时用工完成情况及验收依据;大碾子林场2018至2021年苗圃临时用工资金,未附工程量进度和验收明细。      

主要做法:一是按照松山人民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要求,本着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采购制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平台电子卖场规定的程序和限定的供应商范围采购办公用品。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规范支付流程,严格财务制度,涉及临时用工时,工程完工验收后附临时用工验收单。

主要成效:一是责成财务审计股完善以林草分局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对采购业务内控制度与流程、建立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机制、规范采购管理和加强对采购验收和货款支付等重点环节的管理控制等四个方面做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林草系统采购业务工作。目前该制度已经在系统内全面使用严格按照办公用品电子卖场采购规定通过询价方式在卖场里本着择优的原则选择供应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内财购〔2022〕965号)要求,通过“旺采网”对于5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进行规范采购。既规范了采购程序,又可以有效规避廉洁风险。二是完善了临时用工和原材料购买资金支付制度。超过1000元以上的开支,必须凭税务部门出具的正规发票支付。通过一卡通支付的补贴类资金,如果涉及原材料购买的也必须凭原材料购买发票支付资金。工程类的资金支付除发票外必须同时具备合同、验收等附件,有结算结论的项目资金拨付需提供结算评审文件。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

10.党务日常工作开展不扎实。分局党组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不够严谨,发挥局党委落实、督促指导职能还不够充分,基层党建工作开展还不够扎实。

一是党建部署不严谨,职能发挥不够充分。林草分局党组2019年、2020年制发的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未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分局党委2020年共召开党委会议12次,其中研究发展党员6次,研究机关支部换届2次,研究党支部规范化建设2次,研究征集林业作品1次,党建工作安排1次且仅是对“继续做好疫情防控、认真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和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等4项工作进行安排,未对各支部落实党组年度党建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未对基层党支部日常工作开展指导督促进行安排部署。安庆沟林场党支部2018、2021年制定的党建工作计划未经支委会集体研究。大碾子林场党支部2019年未制定党建工作计划,2021年制定的党建工作计划未经支委会集体研究。二是组织生活会开展不严格。老府林场党支部2018年度、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仅开展了党支部对照检查,支部委员未开展对照检查和相互批评。安庆沟林场**日召开的组织生活会5名支委会委员未开展相互批评。**日组织生活会党员李*秋对照检查材料出现“ (略) 业务部字样”与工作范文网www.varjob.com《2020年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言材料》一致、于*夫对照检查材料出现“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民主生活会”字样,与文小秘www.wenxm《党员批评与自我批评个人不足发言稿篇三》一致,属网络抄袭;部分党员对照检查材料雷同;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董*明与范*娟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雷同。

主要做法:一是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发展党员、基层党组织换届、落实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任务、监督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指导督促所属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等事宜,充分发挥局党委职能职责。二是督促各党支部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严肃党员管理,端正思想认识,严肃政治生活,充分利用组织生活会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优良传统,深刻反思自身,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剖析自身,独立完成对照检查材料的撰写,确保对照检查材料的真实、准确、深刻。

主要成效:一是充分发挥党组(党委)职能,集体研究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发展的党员、疫情防控、党组织换届补选、基层党组织活动等事宜,通过党组(党委)会和下乡调研对基层党支部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同时,要求基层党支部根据党委下发的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结合本支部实际,经党支部集体研究后,制定适用于本支部的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二是基层党组织将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指导性文件中规定的程序开展年度组织生活会,对于会后记录和整理档案不规范的工作人员和个人对照检查及心得体会雷同的党员已以支部为单位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

1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区林草分局党组2018年至2021年局党组领导班子、国有林场领导班子及成员未开展廉政风险点查找,未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力传导还不够有力,老府林场党支部2020年未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19至2021年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安庆沟林场党支部2018、2021年未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18至2021年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具体内容雷同,2019年未组织本单位职工开展警示教育;大碾子林场党支部2018年与2020年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清单,支部班子成员刘福军2018与2019年、王文合2018与2021年“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内容雷同。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日区纪委下发关于给予干部张国兴处分决定建议函,直至2019年4月才召开会议研究处置。2018年以来未对经济林、公益林等补助资金较大的重点项目落实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主要做法: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松山区林草分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清单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严格制定《 (略) 林业和草原局松山区分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分解意见》,明确分工及年度反腐败工作责任;党组与各林场、各股站室、各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干部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任务清楚、责任明晰,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提醒督促经济林、公益林等补助资金较大的重点项目负责人增强风险意识,注重区林草局党组和派驻纪检组沟通协调配合,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主要成效:党组书记与各林场、各股站室、各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干部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制定《松山区林草分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清单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略) 林业和草原局松山区分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分解意见》。派驻纪检组与涉及补助资金较大的重点项目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提醒督促相关负责人要增强风险意识,将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目标不变,持续狠抓问题整改。以此次“政治体检”为契机,认真对照巡察整改目标要求,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定期“回头看”,防止各种形式的反弹回潮,巩固整改成果。

(二)构建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坚持巡察整改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根据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对于不适应现阶段发展需要的规则规范,及时修订完善,从源头上防止各类问题发生,推进林草系统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三)坚持有机结合,全面推进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起来,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动松山区林草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476-*;

邮政信箱: (略) 松山区木兰街38号松山区林草分局党办;

电子邮箱:*@qq.com

(略) 林业和草原局松山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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