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塔河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及拟进入面试人选公示-2023-01-08
2022年塔河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及拟进入面试人选公示-2023-01-08
2022年塔河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专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及拟进入面试人选公示
各位考生:
2022年塔河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已确定,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公示
请广大考生自行查询笔试成绩(详见附件1)。根据《2022年塔河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人员公告》要求,笔试及格线60分低于及格线不予进入面试资格。
二、拟进入面试人选公示
进入面试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作为拟进入面试人选。现将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公示(详见附件2),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期为2023年1月8日—2023年1月11日
投诉电话:0457-*
(工作日8:30-11:30,14:00-17:00,笔试成绩投诉及其他事宜咨询方式同上)
三、面试事宜公告
(一)面试时间。
2023年1月13日(星期五)8时30分至17时,请广大考生予以关注,逾期不到现场参加面试考生,视为放弃,责任自负。
(二)面试地点。
塔河县第一中学校。
(三)面试准考证。
考生持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面试不再单独发放准考证。考生笔试准考证遗失,可拨打联系电话予以复印笔试准考证存根。
(四)面试准备工作。
1.面试需携带的材料
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
2.面试注意事项
①参加面试考生必须在2023年1月13日上午7:40前到达面试指定地点报到,8点15分还未报到的不得入场,按弃考处理。
②季节寒冷,考试期间请考生增添衣物注意防寒保暖,防滑防冻,合理安排行程。
③考生在进入考点后需及时将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关闭并放至指定位置。开考后,随身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④考生不得穿制服、单位统一工作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或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
⑤考生在候考室内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按照顺序排号候考。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的抽签号。考生在答题时只允许报抽签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 (略) 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⑥面试时间为10分钟,在规定的时限内回答3个问题,考生面试结束后应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候分,考生本人确认分数无误并签字后方可离开考场。面试结束时,不准带走草稿纸、不准外传试题,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面试考场附近逗留、讨论。
⑦考试期间,考生必须按照指定路线在引领员的引领下出入,严禁大声喧哗,严格遵守面试纪律,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⑧由于当天面试时间较长及避免因食物引起考生身体不适,考务办不提供水和食物,请考生自行准备当日午饭简餐及饮用水。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面试资格:
①未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人员。
②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面试考点人员。
③未到指定地点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抽签、候考人员。
④进入候考室后发现携带任何通讯工具(手机未上交)人员。
⑤穿制服或佩戴标志性饰物,经面试工作人员提醒不服从管理人员。
⑥面试期间透漏个人相关信息人员。
⑦候考期间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并陪同,擅自离开候考室人员。
⑧因个人身体原因不能坚持面试人员。
⑨不听从指挥、不服从管理、大声喧哗、扰乱考场秩序人员。
⑩利用任何手段与外界联系的人员。
以上未尽事宜及公告最终解释权归2022年塔河县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所有。
附件1:2022年塔河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xlsx
附件2:2022年塔河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人员拟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xlsx
2022年塔河县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人员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3年1月8日
2022年塔河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专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及拟进入面试人选公示
各位考生:
2022年塔河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已确定,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公示
请广大考生自行查询笔试成绩(详见附件1)。根据《2022年塔河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人员公告》要求,笔试及格线60分低于及格线不予进入面试资格。
二、拟进入面试人选公示
进入面试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作为拟进入面试人选。现将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公示(详见附件2),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期为2023年1月8日—2023年1月11日
投诉电话:0457-*
(工作日8:30-11:30,14:00-17:00,笔试成绩投诉及其他事宜咨询方式同上)
三、面试事宜公告
(一)面试时间。
2023年1月13日(星期五)8时30分至17时,请广大考生予以关注,逾期不到现场参加面试考生,视为放弃,责任自负。
(二)面试地点。
塔河县第一中学校。
(三)面试准考证。
考生持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面试不再单独发放准考证。考生笔试准考证遗失,可拨打联系电话予以复印笔试准考证存根。
(四)面试准备工作。
1.面试需携带的材料
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
2.面试注意事项
①参加面试考生必须在2023年1月13日上午7:40前到达面试指定地点报到,8点15分还未报到的不得入场,按弃考处理。
②季节寒冷,考试期间请考生增添衣物注意防寒保暖,防滑防冻,合理安排行程。
③考生在进入考点后需及时将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关闭并放至指定位置。开考后,随身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④考生不得穿制服、单位统一工作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或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
⑤考生在候考室内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按照顺序排号候考。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的抽签号。考生在答题时只允许报抽签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 (略) 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⑥面试时间为10分钟,在规定的时限内回答3个问题,考生面试结束后应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候分,考生本人确认分数无误并签字后方可离开考场。面试结束时,不准带走草稿纸、不准外传试题,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面试考场附近逗留、讨论。
⑦考试期间,考生必须按照指定路线在引领员的引领下出入,严禁大声喧哗,严格遵守面试纪律,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⑧由于当天面试时间较长及避免因食物引起考生身体不适,考务办不提供水和食物,请考生自行准备当日午饭简餐及饮用水。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面试资格:
①未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人员。
②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面试考点人员。
③未到指定地点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抽签、候考人员。
④进入候考室后发现携带任何通讯工具(手机未上交)人员。
⑤穿制服或佩戴标志性饰物,经面试工作人员提醒不服从管理人员。
⑥面试期间透漏个人相关信息人员。
⑦候考期间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并陪同,擅自离开候考室人员。
⑧因个人身体原因不能坚持面试人员。
⑨不听从指挥、不服从管理、大声喧哗、扰乱考场秩序人员。
⑩利用任何手段与外界联系的人员。
以上未尽事宜及公告最终解释权归2022年塔河县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所有。
附件1:2022年塔河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xlsx
附件2:2022年塔河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人员拟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xlsx
2022年塔河县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人员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3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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