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组团B分区B10-6地块(巴南区滨江路学校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基本内容公示
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组团B分区B10-6地块(巴南区滨江路学校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基本内容公示
(略) 巴南区李家沱组团B分区B10-6地块(巴南区滨江路学校项目)(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巴南区花溪街道先锋村,占地面积为25166平方米,调查地块中心坐标为经度106.50754°,纬度为29.46492°。
2013年以前,调查 (略) 巴南区花溪街道先锋村的农用地和农村宅基地;2013年,重庆 (略) 在调查地块东侧修建越昕辉小区,采取高挖低填方式平场,部分土石方转移至调查地块中部和东部;2015年,地块南部居民住宅完成拆除搬迁;地块东侧修建龙汇路时,平场产生的多余土石方转移至调查地块中部堆存;2016年,重庆昕 (略) 在调查地块东侧修建鱼洞二小(昕辉校区),采用土方开挖方式平场,平场产生的多余土石方转移至调查地块中部和东部堆存;2020年,重庆 (略) 在调查地块中部搭建活动板房,作为巴南滨江片区A01、A02、A03、B1 (略) 政道路项目建设期间施工人员办公室及宿舍,在调查地块北部修建1条硬化道路,对调查地块西部边坡浇筑混凝土;活动板房地面均进行了硬化,活动板房于2021年拆除,建(构)筑物不在地块内遗留;目前,除调查地块北部道路两侧有周边居民种植蔬菜外,其余区域空置。
根据《规划图》可知,调查地块目前已规划为中小学用地(A33),属于第一类用地,因此本次调查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巴南区滨江路学校土石方工程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直接详细勘察)》(重庆 (略) 二〇二二年七月)表明,场地地下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补给,勘察期间钻孔内未见地下水,场地地下水的赋存条件差,水文地质条件简单,且本次调查现场钻探过程中钻探至基岩点位均未发现浅层地下水。
本次调查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公告2017年第72号) (略) 生态环境局对土壤监测布点的有关要求,本次调查采样于2022年7月27日~29日进行,在地块内共布设16个土壤监测点位,共采集送检55个土壤样品。土壤样品的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所有项目、石油烃(C10-C40)、有机农药类、锌、锰、硒、总铬以及pH。
监测结果表明,土壤样品中关注污染物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该标准中未包含的锌、锰、硒和总铬的含量未超过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在第一类用地方式下推导的风险控制值。
调查报 (略) 巴南区李家沱组团B分区B10-6地块(巴南区滨江路学校项目)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性质的要求。
(略) 巴南区李家沱组团B分区B10-6地块(巴南区滨江路学校项目)(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巴南区花溪街道先锋村,占地面积为25166平方米,调查地块中心坐标为经度106.50754°,纬度为29.46492°。
2013年以前,调查 (略) 巴南区花溪街道先锋村的农用地和农村宅基地;2013年,重庆 (略) 在调查地块东侧修建越昕辉小区,采取高挖低填方式平场,部分土石方转移至调查地块中部和东部;2015年,地块南部居民住宅完成拆除搬迁;地块东侧修建龙汇路时,平场产生的多余土石方转移至调查地块中部堆存;2016年,重庆昕 (略) 在调查地块东侧修建鱼洞二小(昕辉校区),采用土方开挖方式平场,平场产生的多余土石方转移至调查地块中部和东部堆存;2020年,重庆 (略) 在调查地块中部搭建活动板房,作为巴南滨江片区A01、A02、A03、B1 (略) 政道路项目建设期间施工人员办公室及宿舍,在调查地块北部修建1条硬化道路,对调查地块西部边坡浇筑混凝土;活动板房地面均进行了硬化,活动板房于2021年拆除,建(构)筑物不在地块内遗留;目前,除调查地块北部道路两侧有周边居民种植蔬菜外,其余区域空置。
根据《规划图》可知,调查地块目前已规划为中小学用地(A33),属于第一类用地,因此本次调查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巴南区滨江路学校土石方工程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直接详细勘察)》(重庆 (略) 二〇二二年七月)表明,场地地下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补给,勘察期间钻孔内未见地下水,场地地下水的赋存条件差,水文地质条件简单,且本次调查现场钻探过程中钻探至基岩点位均未发现浅层地下水。
本次调查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公告2017年第72号) (略) 生态环境局对土壤监测布点的有关要求,本次调查采样于2022年7月27日~29日进行,在地块内共布设16个土壤监测点位,共采集送检55个土壤样品。土壤样品的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所有项目、石油烃(C10-C40)、有机农药类、锌、锰、硒、总铬以及pH。
监测结果表明,土壤样品中关注污染物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该标准中未包含的锌、锰、硒和总铬的含量未超过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在第一类用地方式下推导的风险控制值。
调查报 (略) 巴南区李家沱组团B分区B10-6地块(巴南区滨江路学校项目)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性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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