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2月13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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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12月13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环保农林水务科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3日至12月17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润麦农业科技(宁夏)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生物菌肥项目

永宁县李俊镇古光村青黄路与许黄路交叉口

润麦农业科技(宁夏)有限公司

众旺达(宁夏) (略)

总占地面积10076m2,建筑面积2200m2,主要建设腐熟区、破碎车间、陈化车间、原料库等,设置1条畜禽粪污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生产线,设计年产15000吨生物有机肥。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4.5万元,占总投资的11.45%。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施工期提出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主要为平整场地、开挖地基、主体工程施工和设备安装等。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通过采用洒水抑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利用等措施处理,将施工期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破碎粉尘、风干造粒废气和腐熟发酵废气。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风干造粒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预处理后,与腐熟发酵废气一同经腐熟区生物除臭装置处理,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渗沥液。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至腐熟区作为生物有机肥生产原料使用。渗沥液经收集后全部喷洒至碳化池内,水分蒸发后,作为恶臭气体进入生物除臭装置处理。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破碎机、造粒机和包装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和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处理,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除尘灰。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灰回用于原料混合搅拌环节。

(六)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联系人:环保农林水务科

联系电话:0951-*

通讯地址: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环保农林水务科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3日至12月17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润麦农业科技(宁夏)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生物菌肥项目

永宁县李俊镇古光村青黄路与许黄路交叉口

润麦农业科技(宁夏)有限公司

众旺达(宁夏) (略)

总占地面积10076m2,建筑面积2200m2,主要建设腐熟区、破碎车间、陈化车间、原料库等,设置1条畜禽粪污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生产线,设计年产15000吨生物有机肥。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4.5万元,占总投资的11.45%。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施工期提出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主要为平整场地、开挖地基、主体工程施工和设备安装等。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通过采用洒水抑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利用等措施处理,将施工期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破碎粉尘、风干造粒废气和腐熟发酵废气。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风干造粒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预处理后,与腐熟发酵废气一同经腐熟区生物除臭装置处理,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渗沥液。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至腐熟区作为生物有机肥生产原料使用。渗沥液经收集后全部喷洒至碳化池内,水分蒸发后,作为恶臭气体进入生物除臭装置处理。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破碎机、造粒机和包装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和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处理,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除尘灰。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灰回用于原料混合搅拌环节。

(六)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联系人:环保农林水务科

联系电话:0951-*

通讯地址: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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