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准予西双版纳机场四期改扩建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准予西双版纳机场四期改扩建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云南 (略) :
你单位于2022年12 (略) 水利厅提出西双版纳机场四期改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103-*-04-01-*)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于2023年1月3日依法受理。本机关组织专家对《西双版纳机场四期改扩建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你单位依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了补充完善,经审查,补充完善后的《西双版纳机场四期改扩建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定稿)》评价依据充分、内容完整,评价结论合适,基本符合报告编制大纲及有关导则的要求,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省水利厅决定准予西双版纳机场四期改扩建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和《 (略) 水利厅关于西双版纳机场四期改扩建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意见》,你单位在施工管理中必须按照意见抓好建设管理。
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限为两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略) 水利厅
2023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略) 水利厅关于西双版纳机场四期改扩建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意见
《关于上报西双版纳机场四期改扩建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西双版纳机场四期改扩建工程飞行区等级飞行区指标由4D提升为4E,跑道向南延长450米,延长后跑道总长2850米,平行滑行道向南侧、北侧延伸与跑道等长,为滑行道A,跑道与滑行道A间新建5道联络道;T3机坪西侧新建滑行道B,A、B滑行道间新建5条联络道,助航灯光分布在飞行区南北两端,航向台、下滑台、导航台等空管工程分布在飞行区南北两侧;场地排水结合现状排水沟重新规划飞行区完善的排水系统;飞行区东北侧新建28万平方米T3停机坪,机坪周边布设服务车道,飞行区外围修建围界与外界隔绝,围界内侧修建服务车道。机场南端扩建段设计地坪高程为551.40—552.80米,机场四周围界采用钢筋混凝土围界,围界长约9.5千米,墙高2.5米,墙厚0.5米,基础埋深0.65米。
机场跑道南端扩建区南侧约450米处的南卧河位于扩建飞行区道面工程区域,为保障飞行区安全,本次改扩建将该段河道进行治理,治理段 (略) 嘎洒镇曼占宰村G214联络线大桥处, (略) 嘎洒镇国道G219国道桥涵处,规划治理长度为1036.04米,其中机场扩建范围线上游段治理长度473.29米(为C20埋石混凝土挡墙),机场扩建范围内治理长度542.57米(共设置7组14孔箱涵,单孔尺寸2.5米×2.3米),下游衔接段治理长度20.18米(采用C20埋石混凝土挡墙)。
西双版纳机场四期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 (略) 发展改革委批复(发改基础〔2022〕317号)。
二、同意评价对象为机场四期改扩建跑道工程以及南卧河机场段防洪治理工程。同意评价范围上边界为嘎洒水文站,下边界为南卧河入流沙河汇口处,河长7.4千米。
三、机场设计洪水标准采用100年一遇,南卧河河道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基本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以及《 (略) 防洪规划》的相关要求。
四、《评价报告》依据工程附近的勐混水文站、勐海水文站等资料进行水文分析计算,河道演变分析结论、洪水影响计算成果基本合适。
五、南卧河机场段防洪治理工程机场扩建段采用箱涵过流,并对上下游河道进行治理,治理后20年一遇洪水位降低了0.71—1.26米。工程计划枯期施工,采用分期围堰、明渠导流,工程施工对河道行洪无明显不利影响。
六、南卧河机场段防洪治理工程对工程所在河段的河势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七、工程建设涉及的河道现状为天然河岸,工程所在河段上游630米有嘎洒水文站,工程兴建后引起的水位、流速变化很小,影响范围有限,对工程上游嘎洒水文站无影响。
八、工程所在河段无取水口、码头等设施,工程建设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无影响。
九、同意《评价报告》报告提出的防治与补救措施:
针对遭遇100年一遇洪水时,机场内部可能发生内涝,需设置泵站将机场内部的洪水强排出机场,同时将强排泵站的设计纳入主体工程设计;机场排水系统排入南卧河的A排口、C排口高程需考虑南卧河河道治理后的排水设计工况,避免排口淹没。
十、有关要求
(一)项目业主应严格施工管理,施工过程中随时清理施工场地,严禁向河道内抛投施工弃渣。工程完工后应对施工现场遗留的废弃物进行清理,以免影响河道行洪。
(二)项目业主需严格落实防治与补救措施,并与当地气象、水文部门和上游水电站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联络机制,制定汛期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抢险物资,确保工程防洪安全。因防治补救措施落实不到位、防汛信息沟通不畅、防汛物资准备不足等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项目业主自行承担。
(三)西双版纳州水利局、 (略) 水务局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督促项目业主严格按批复的建设方案、明确的防治与补救措施和建设管理要求落实,确保批建相符。涉河工程竣工验收时,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参加验收。
云南 (略) :
你单位于2022年12 (略) 水利厅提出西双版纳机场四期改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103-*-04-01-*)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于2023年1月3日依法受理。本机关组织专家对《西双版纳机场四期改扩建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你单位依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了补充完善,经审查,补充完善后的《西双版纳机场四期改扩建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定稿)》评价依据充分、内容完整,评价结论合适,基本符合报告编制大纲及有关导则的要求,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省水利厅决定准予西双版纳机场四期改扩建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和《 (略) 水利厅关于西双版纳机场四期改扩建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意见》,你单位在施工管理中必须按照意见抓好建设管理。
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限为两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略) 水利厅
2023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略) 水利厅关于西双版纳机场四期改扩建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意见
《关于上报西双版纳机场四期改扩建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西双版纳机场四期改扩建工程飞行区等级飞行区指标由4D提升为4E,跑道向南延长450米,延长后跑道总长2850米,平行滑行道向南侧、北侧延伸与跑道等长,为滑行道A,跑道与滑行道A间新建5道联络道;T3机坪西侧新建滑行道B,A、B滑行道间新建5条联络道,助航灯光分布在飞行区南北两端,航向台、下滑台、导航台等空管工程分布在飞行区南北两侧;场地排水结合现状排水沟重新规划飞行区完善的排水系统;飞行区东北侧新建28万平方米T3停机坪,机坪周边布设服务车道,飞行区外围修建围界与外界隔绝,围界内侧修建服务车道。机场南端扩建段设计地坪高程为551.40—552.80米,机场四周围界采用钢筋混凝土围界,围界长约9.5千米,墙高2.5米,墙厚0.5米,基础埋深0.65米。
机场跑道南端扩建区南侧约450米处的南卧河位于扩建飞行区道面工程区域,为保障飞行区安全,本次改扩建将该段河道进行治理,治理段 (略) 嘎洒镇曼占宰村G214联络线大桥处, (略) 嘎洒镇国道G219国道桥涵处,规划治理长度为1036.04米,其中机场扩建范围线上游段治理长度473.29米(为C20埋石混凝土挡墙),机场扩建范围内治理长度542.57米(共设置7组14孔箱涵,单孔尺寸2.5米×2.3米),下游衔接段治理长度20.18米(采用C20埋石混凝土挡墙)。
西双版纳机场四期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 (略) 发展改革委批复(发改基础〔2022〕317号)。
二、同意评价对象为机场四期改扩建跑道工程以及南卧河机场段防洪治理工程。同意评价范围上边界为嘎洒水文站,下边界为南卧河入流沙河汇口处,河长7.4千米。
三、机场设计洪水标准采用100年一遇,南卧河河道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基本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以及《 (略) 防洪规划》的相关要求。
四、《评价报告》依据工程附近的勐混水文站、勐海水文站等资料进行水文分析计算,河道演变分析结论、洪水影响计算成果基本合适。
五、南卧河机场段防洪治理工程机场扩建段采用箱涵过流,并对上下游河道进行治理,治理后20年一遇洪水位降低了0.71—1.26米。工程计划枯期施工,采用分期围堰、明渠导流,工程施工对河道行洪无明显不利影响。
六、南卧河机场段防洪治理工程对工程所在河段的河势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七、工程建设涉及的河道现状为天然河岸,工程所在河段上游630米有嘎洒水文站,工程兴建后引起的水位、流速变化很小,影响范围有限,对工程上游嘎洒水文站无影响。
八、工程所在河段无取水口、码头等设施,工程建设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无影响。
九、同意《评价报告》报告提出的防治与补救措施:
针对遭遇100年一遇洪水时,机场内部可能发生内涝,需设置泵站将机场内部的洪水强排出机场,同时将强排泵站的设计纳入主体工程设计;机场排水系统排入南卧河的A排口、C排口高程需考虑南卧河河道治理后的排水设计工况,避免排口淹没。
十、有关要求
(一)项目业主应严格施工管理,施工过程中随时清理施工场地,严禁向河道内抛投施工弃渣。工程完工后应对施工现场遗留的废弃物进行清理,以免影响河道行洪。
(二)项目业主需严格落实防治与补救措施,并与当地气象、水文部门和上游水电站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联络机制,制定汛期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抢险物资,确保工程防洪安全。因防治补救措施落实不到位、防汛信息沟通不畅、防汛物资准备不足等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项目业主自行承担。
(三)西双版纳州水利局、 (略) 水务局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督促项目业主严格按批复的建设方案、明确的防治与补救措施和建设管理要求落实,确保批建相符。涉河工程竣工验收时,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参加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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