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3-01-09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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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3-01-0910:55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有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生物质气化炉技改项目

(略) 廿三里街道富商路3号

(略) (略)

本项目总投资660万元,新建1套15t/h生物质气化炉及燃气蒸汽锅炉,企业在批待建的一台4t/h和一台8t/h天然气蒸汽锅炉将转为备用锅炉。

/

报告内容真实,将严格要求落实营运期各项环保防护措施。

1.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2.废气:锅炉配套低氮燃烧器,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SCR脱硝+省煤器+空气预热器”处理达标后8m高空排放。

3.噪声:①合理总平布局,充分利用建筑物本身有效隔声;②对等高噪声设备做好防震、隔声;③企业定期做好设备检修工作,以保证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

4.固废:一般固废:炉渣(碳化物)、沉渣、废离子交换树脂、一般废包装材料、烟尘颗粒物、废布袋委外综合利用或处置;危险固废: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含油废抹布、劳保用品、废矿物油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6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行政审批与辐射科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电子邮件:*@*63.com

通讯地址: (略) 望道路3 (略) 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有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生物质气化炉技改项目

(略) 廿三里街道富商路3号

(略) (略)

本项目总投资660万元,新建1套15t/h生物质气化炉及燃气蒸汽锅炉,企业在批待建的一台4t/h和一台8t/h天然气蒸汽锅炉将转为备用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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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内容真实,将严格要求落实营运期各项环保防护措施。

1.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2.废气:锅炉配套低氮燃烧器,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SCR脱硝+省煤器+空气预热器”处理达标后8m高空排放。

3.噪声:①合理总平布局,充分利用建筑物本身有效隔声;②对等高噪声设备做好防震、隔声;③企业定期做好设备检修工作,以保证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

4.固废:一般固废:炉渣(碳化物)、沉渣、废离子交换树脂、一般废包装材料、烟尘颗粒物、废布袋委外综合利用或处置;危险固废: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含油废抹布、劳保用品、废矿物油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6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行政审批与辐射科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电子邮件:*@*63.com

通讯地址: (略) 望道路3 (略) 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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