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太阳村人民法庭工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太阳村人民法庭工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略) 柳 (略) 太阳村人民法庭工 (略) 柳南区太阳村政府旁,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9°16′10.09611″、北纬24°21′53.71146″,项目东面为乡村道路及太阳屯居民楼,南面为坑塘水面及旱地, (略) 柳南区太阳村镇医养结合项目用地;北面为旱地等。项目规划建设总用地面积约 2909.27平方米(约4.36亩),净用地面积为2432.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49.84平方米,其中审判综合楼建筑面积1930.00平方米、警卫室19.84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采暖通风、建筑电气、消防以及建筑用地范围内的总平面、道路、室外管网等设计,场地内不设地下室,该地块原为农用地。项目地 (略) 柳南区太阳村,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11月2日颁发了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同意 (略) 柳 (略) 作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用地面积2910.44平方米(约4.37亩)。因地勘差异及场地因素变化、设计优化等原因, (略) 国 (略) 2022年11月1日出具《 (略) 柳 (略) 太阳村人民法庭工程项目土地利用现状说明》,项目于2022年11月18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 (略) 柳 (略) 太阳村人民法庭工程初步设计及总投资概算的批复》,用地面积调整为2909.27平方米(约4.36亩)。

根据2019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因此, (略) 柳 (略) 于2022年12月委托广西聚桓 (略) (略) 柳 (略) 太阳村人民法庭工程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场地环境第一阶段的调查工作包括项目场地及周边地区土地利用状况资料的收集,现场勘查和相关人员访谈。第一阶段的调查结果表明:项目场地和周边区 (略) 柳南区太阳村农用地,未发现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等可能对项目地块土壤可能造成污染的污染源;场地征收后用 (略) 柳 (略) 太阳村人民法庭工程;场地内没有外来土壤和固体废物堆填的历史,无残留的固体废物堆放和填埋。场地及周边区域当前及历史上无可能对项目土壤环境造成污染的污染源,项目地块未曾作为工业用地,没有受到环境污染事故影响的相关记录,地块内农业生产对土壤基本不造成污染影响,项目场地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项目地块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 (略) 柳 (略) 太阳村人民法庭工程的建设

, (略) ,柳南区,柳州

(略) 柳 (略) 太阳村人民法庭工 (略) 柳南区太阳村政府旁,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9°16′10.09611″、北纬24°21′53.71146″,项目东面为乡村道路及太阳屯居民楼,南面为坑塘水面及旱地, (略) 柳南区太阳村镇医养结合项目用地;北面为旱地等。项目规划建设总用地面积约 2909.27平方米(约4.36亩),净用地面积为2432.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49.84平方米,其中审判综合楼建筑面积1930.00平方米、警卫室19.84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采暖通风、建筑电气、消防以及建筑用地范围内的总平面、道路、室外管网等设计,场地内不设地下室,该地块原为农用地。项目地 (略) 柳南区太阳村,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11月2日颁发了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同意 (略) 柳 (略) 作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用地面积2910.44平方米(约4.37亩)。因地勘差异及场地因素变化、设计优化等原因, (略) 国 (略) 2022年11月1日出具《 (略) 柳 (略) 太阳村人民法庭工程项目土地利用现状说明》,项目于2022年11月18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 (略) 柳 (略) 太阳村人民法庭工程初步设计及总投资概算的批复》,用地面积调整为2909.27平方米(约4.36亩)。

根据2019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因此, (略) 柳 (略) 于2022年12月委托广西聚桓 (略) (略) 柳 (略) 太阳村人民法庭工程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场地环境第一阶段的调查工作包括项目场地及周边地区土地利用状况资料的收集,现场勘查和相关人员访谈。第一阶段的调查结果表明:项目场地和周边区 (略) 柳南区太阳村农用地,未发现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等可能对项目地块土壤可能造成污染的污染源;场地征收后用 (略) 柳 (略) 太阳村人民法庭工程;场地内没有外来土壤和固体废物堆填的历史,无残留的固体废物堆放和填埋。场地及周边区域当前及历史上无可能对项目土壤环境造成污染的污染源,项目地块未曾作为工业用地,没有受到环境污染事故影响的相关记录,地块内农业生产对土壤基本不造成污染影响,项目场地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项目地块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 (略) 柳 (略) 太阳村人民法庭工程的建设

, (略) ,柳南区,柳州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