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评估机构备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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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评估机构备案的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行为,完善来安县国有土地出让底价确定程序,加强出让地价评估管理, (略) 场平稳健康运行,根据有关会议精神,现将实行土地评估机构备案制度通知公告如下:

二、土地评估机构备案提供的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 (略) 自然资源厅或自然资源部核发的土地评估机构《备案函》;

5、 (略) 内设立分支机构和经营场所。

三、提交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16日15点止。

地点:来安县新丰路南侧政务中心13楼(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303室)。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来安县新丰路南侧政务中心13楼(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303室)

联系人:吕政弟 0550-*

特此公告!

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9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行为,完善来安县国有土地出让底价确定程序,加强出让地价评估管理, (略) 场平稳健康运行,根据有关会议精神,现将实行土地评估机构备案制度通知公告如下:

二、土地评估机构备案提供的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 (略) 自然资源厅或自然资源部核发的土地评估机构《备案函》;

5、 (略) 内设立分支机构和经营场所。

三、提交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16日15点止。

地点:来安县新丰路南侧政务中心13楼(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303室)。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来安县新丰路南侧政务中心13楼(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303室)

联系人:吕政弟 0550-*

特此公告!

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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