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关于选聘“国家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第三方核查项目”第三方服务单位的公告-11440606MB2D25481M/2023-00020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关于选聘“国家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第三方核查项目”第三方服务单位的公告-11440606MB2D25481M/2023-00020
为持续贯彻国家排污许可制改革精神,深入落实国家、省关于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加强排污单位落实国家排污许可证后管理要求成效,强化项目技术支持,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徳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国家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第三方核查项目”第三方服务单位1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贯彻落实《 (略)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排污许可执法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生态环境厅关 (略) 2022年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组织统筹2023年全区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工作,通过线上核查、现场检查、宣传培训、落实整改等措施加强企业执行证后管理要求的能力和成效,进一步提升企业守法意识和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二、服务内容
(一)工作目标: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完成服务期内顺德区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技术服务,线上核查全区持证企业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规范性、及时性,现场抽查顺德区部分持证企业排污许可证台账记录、自行监测方案和执行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重点梳理被抽查持证企业排污许可证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意见。服务对象为服务期内已申领排污许可证并纳入证后监管的企业,预计约1500家企业,最终数量以服务期内实际已申领排污许可证并纳入证后监管的企业数量为准。
(二)服务内容:
1.完成线上核查顺德区持证企业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工作,整理归纳执行报告提交的及时性、完整性、规范性问题,提出执行报告的具体问题清单及未按时完整提交执行报告的具体企业清单,跟踪评估顺德区实施国家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形成工作季报及年报。
(1)专题培训工作
服务期内组织不少于2次线上证后监管培训,培训对象主要为服务期内已申领排污许可证并纳入证后监管的企业负责人及各镇(街道)生态环境监督所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主体责任和相关政策文件解读,对执行报告的技术规范进行说明,并指导企业进行线上信息录入,以及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的使用,开展信息填报的实操培训及答疑等。*方应提供培训师资、培训教材和相应的终端设备等,并根据培训的人数、内容,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安排好师资和场次。
(2)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线上审查工作
完成持证企业2022年年报初次审核及二次审核工作,约1450份。每季度的第一个月10日前制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提交当季度的工作计划(第一季度的计划在2月15日前提交),计划包含当季度内的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线上技术审查的数量要求、完成时间要求和成果提交时间要求,以及每月的审核工作计划等,并按要求定期提交线上技术审查情况报告。
具体要求如下:
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等线上系统,对企业的执行报告、现场监管检查记录等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资料进行技术审查,对未按频次和时限要求上传证后监管资料的企业或审查发现资料存在问题的,及时反馈业主单位,并协助指导企业进行补充完善。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执行报告频次、时限是否符合要求,执行报告的内容是否存在缺失、逻辑问题,涉及产污、治污、排污的关键环节核心内容是否完整有效;②现场监管检查记录频次、时限是否符合要求,记录内容是否存在完整、真实、有效等。
(3)持证排污单位执行报告定期提交情况统计分析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提交执行报告并公开。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按报告周期分为年度执行报告、季度执行报告和月度执行报告。
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结合许可证副本载明的执行报告上报要求,对顺德区排污单位的发证日期进行分析,从而确定在统计周期内排污单位应提交的月报、季报或年报执行报告份数。将应提交情况与实际提交情况对比,初步梳理出未满足许可证内载明执行报告上报要求的排污单位清单,并及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4)跟踪各镇(街道)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统计各街道实施排污许可监督检查的排污单位频次、数量等,并及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2.完成现场抽查若干持证企业排污许可证台账记录、执行报告等证后监管资料,提出台账记录、执行报告的具体检查问题清单,形成工作季报及年报。
(1)制定现场检查名单
从区域、行业、发证时间、管理类别等方面抽取具有代表性的排污单位(暂定80家,最终的数量和名单以*方书面通知为准,合同价格不作调整)并形成现场抽查清单。每季度可根据上一个季度的现场抽查情况,对抽查清单进行优化调整。
①重点区域关注顺德区涉VOCs集聚区、水质断面不达标周边区域。
②管理类别优先选择重点管理排污许可证企业。
每季度的第一个月10号前制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提交当季度的工作计划(第一季度的在2月15日前提交),并按要求定期提交现场检查情况报告。
(2)现场检查具体内容
①排污单位提交执行报告的产污、治污、排污等环节的内容与现场实际情况是否符合;
②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③评估排污单位的台账记录及执行报告内容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
④对排污单位是否按证排污、达标排放的判定;
⑤评估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及环境管理现状,对需要改正的,提出改正措施。
三、申请单位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服务单位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申请。
(二)工作人员要求。
本项目*方必须有一个完善且固定的项目实施小组及项目负责人。人员要求如下: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环保专业高级职称;
项目组成员必须熟悉排污许可证核发或证后监管相关工作,由环保相关专业的人员组成,具有环保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
(三)工作设备要求。
*方须自行配备能满足日常办公需求的办公设备、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
(四)项目管理要求。
1.*方要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开展技术服务,认真审查企业的证后监管资料和现场情况,如实、及时的反馈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无条件接受*方的检查、监督、指导和考核。
2.*方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强项目小组人员的管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牟取私利,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方自行承担。
3.*方应根据具体工作内容的性质,在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危险性,*方要在开展具体工作前为其全部派出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保障其人身安全,相关责任由*方自行承担,与*方无关。
(五)其他要求。
1.因为项目政策的不确定性,导致本项目工作内容出现变动,如服务对象超过预计企业数量最大数、服务内容比原规定有所增加等,*方须无条件配合*方的工作完成,*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项目服务要求完成全部服务任务并确保通过相关审查或验收为止,*方不再另外支付费用。
2.若有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按最新规定执行。
四、申请方式、时限及报名材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有意申请的单位于2023年1月18日前以邮寄(纸质件)及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将申请材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截止时间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将不予受理。申请材料包括《国家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第三方核查项目申请表》(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能力和业绩证明,报价表,详细的工作开展方案等,加盖公章,提交一份。
五、评审方式和评审结果
委托单位将对申请单位的资质情况、人员和设备配置、工作业绩、执行方案成熟度等方面进行评审,择优选择。评审结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官网上公布。
六、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为2023年2月至2023年12月。
七、项目经费及支付方式
项目总经费不超过人民币47.9万元(大写:点击查看>>万*仟元),该费用包括项目开展费用、税费以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支付方式采用分段结算与支付,协议期内分3期支付,签订合同后支付50%项目款项,完成2022年年报审核及二次审核后支付30%项目款项,项目全部完成后支付20%项目款项。
八、其他
本公告解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所有。
九、联系方式
地址: (略) 顺德区大良街道英华路顺德置业广场1号楼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执法一大队;
邮编:*;
联系人:梅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附件: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2023年1月5日
为持续贯彻国家排污许可制改革精神,深入落实国家、省关于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加强排污单位落实国家排污许可证后管理要求成效,强化项目技术支持,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徳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国家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第三方核查项目”第三方服务单位1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贯彻落实《 (略)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排污许可执法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生态环境厅关 (略) 2022年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组织统筹2023年全区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工作,通过线上核查、现场检查、宣传培训、落实整改等措施加强企业执行证后管理要求的能力和成效,进一步提升企业守法意识和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二、服务内容
(一)工作目标: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完成服务期内顺德区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技术服务,线上核查全区持证企业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规范性、及时性,现场抽查顺德区部分持证企业排污许可证台账记录、自行监测方案和执行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重点梳理被抽查持证企业排污许可证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意见。服务对象为服务期内已申领排污许可证并纳入证后监管的企业,预计约1500家企业,最终数量以服务期内实际已申领排污许可证并纳入证后监管的企业数量为准。
(二)服务内容:
1.完成线上核查顺德区持证企业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工作,整理归纳执行报告提交的及时性、完整性、规范性问题,提出执行报告的具体问题清单及未按时完整提交执行报告的具体企业清单,跟踪评估顺德区实施国家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形成工作季报及年报。
(1)专题培训工作
服务期内组织不少于2次线上证后监管培训,培训对象主要为服务期内已申领排污许可证并纳入证后监管的企业负责人及各镇(街道)生态环境监督所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主体责任和相关政策文件解读,对执行报告的技术规范进行说明,并指导企业进行线上信息录入,以及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的使用,开展信息填报的实操培训及答疑等。*方应提供培训师资、培训教材和相应的终端设备等,并根据培训的人数、内容,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安排好师资和场次。
(2)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线上审查工作
完成持证企业2022年年报初次审核及二次审核工作,约1450份。每季度的第一个月10日前制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提交当季度的工作计划(第一季度的计划在2月15日前提交),计划包含当季度内的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线上技术审查的数量要求、完成时间要求和成果提交时间要求,以及每月的审核工作计划等,并按要求定期提交线上技术审查情况报告。
具体要求如下:
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等线上系统,对企业的执行报告、现场监管检查记录等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资料进行技术审查,对未按频次和时限要求上传证后监管资料的企业或审查发现资料存在问题的,及时反馈业主单位,并协助指导企业进行补充完善。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执行报告频次、时限是否符合要求,执行报告的内容是否存在缺失、逻辑问题,涉及产污、治污、排污的关键环节核心内容是否完整有效;②现场监管检查记录频次、时限是否符合要求,记录内容是否存在完整、真实、有效等。
(3)持证排污单位执行报告定期提交情况统计分析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提交执行报告并公开。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按报告周期分为年度执行报告、季度执行报告和月度执行报告。
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结合许可证副本载明的执行报告上报要求,对顺德区排污单位的发证日期进行分析,从而确定在统计周期内排污单位应提交的月报、季报或年报执行报告份数。将应提交情况与实际提交情况对比,初步梳理出未满足许可证内载明执行报告上报要求的排污单位清单,并及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4)跟踪各镇(街道)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统计各街道实施排污许可监督检查的排污单位频次、数量等,并及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2.完成现场抽查若干持证企业排污许可证台账记录、执行报告等证后监管资料,提出台账记录、执行报告的具体检查问题清单,形成工作季报及年报。
(1)制定现场检查名单
从区域、行业、发证时间、管理类别等方面抽取具有代表性的排污单位(暂定80家,最终的数量和名单以*方书面通知为准,合同价格不作调整)并形成现场抽查清单。每季度可根据上一个季度的现场抽查情况,对抽查清单进行优化调整。
①重点区域关注顺德区涉VOCs集聚区、水质断面不达标周边区域。
②管理类别优先选择重点管理排污许可证企业。
每季度的第一个月10号前制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提交当季度的工作计划(第一季度的在2月15日前提交),并按要求定期提交现场检查情况报告。
(2)现场检查具体内容
①排污单位提交执行报告的产污、治污、排污等环节的内容与现场实际情况是否符合;
②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③评估排污单位的台账记录及执行报告内容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
④对排污单位是否按证排污、达标排放的判定;
⑤评估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及环境管理现状,对需要改正的,提出改正措施。
三、申请单位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服务单位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申请。
(二)工作人员要求。
本项目*方必须有一个完善且固定的项目实施小组及项目负责人。人员要求如下: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环保专业高级职称;
项目组成员必须熟悉排污许可证核发或证后监管相关工作,由环保相关专业的人员组成,具有环保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
(三)工作设备要求。
*方须自行配备能满足日常办公需求的办公设备、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
(四)项目管理要求。
1.*方要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开展技术服务,认真审查企业的证后监管资料和现场情况,如实、及时的反馈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无条件接受*方的检查、监督、指导和考核。
2.*方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强项目小组人员的管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牟取私利,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方自行承担。
3.*方应根据具体工作内容的性质,在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危险性,*方要在开展具体工作前为其全部派出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保障其人身安全,相关责任由*方自行承担,与*方无关。
(五)其他要求。
1.因为项目政策的不确定性,导致本项目工作内容出现变动,如服务对象超过预计企业数量最大数、服务内容比原规定有所增加等,*方须无条件配合*方的工作完成,*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项目服务要求完成全部服务任务并确保通过相关审查或验收为止,*方不再另外支付费用。
2.若有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按最新规定执行。
四、申请方式、时限及报名材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有意申请的单位于2023年1月18日前以邮寄(纸质件)及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将申请材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截止时间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将不予受理。申请材料包括《国家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第三方核查项目申请表》(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能力和业绩证明,报价表,详细的工作开展方案等,加盖公章,提交一份。
五、评审方式和评审结果
委托单位将对申请单位的资质情况、人员和设备配置、工作业绩、执行方案成熟度等方面进行评审,择优选择。评审结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官网上公布。
六、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为2023年2月至2023年12月。
七、项目经费及支付方式
项目总经费不超过人民币47.9万元(大写:点击查看>>万*仟元),该费用包括项目开展费用、税费以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支付方式采用分段结算与支付,协议期内分3期支付,签订合同后支付50%项目款项,完成2022年年报审核及二次审核后支付30%项目款项,项目全部完成后支付20%项目款项。
八、其他
本公告解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所有。
九、联系方式
地址: (略) 顺德区大良街道英华路顺德置业广场1号楼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执法一大队;
邮编:*;
联系人:梅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附件: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2023年1月5日
为持续贯彻国家排污许可制改革精神,深入落实国家、省关于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加强排污单位落实国家排污许可证后管理要求成效,强化项目技术支持,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徳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国家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第三方核查项目”第三方服务单位1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贯彻落实《 (略)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排污许可执法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生态环境厅关 (略) 2022年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组织统筹2023年全区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工作,通过线上核查、现场检查、宣传培训、落实整改等措施加强企业执行证后管理要求的能力和成效,进一步提升企业守法意识和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二、服务内容
(一)工作目标: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完成服务期内顺德区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技术服务,线上核查全区持证企业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规范性、及时性,现场抽查顺德区部分持证企业排污许可证台账记录、自行监测方案和执行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重点梳理被抽查持证企业排污许可证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意见。服务对象为服务期内已申领排污许可证并纳入证后监管的企业,预计约1500家企业,最终数量以服务期内实际已申领排污许可证并纳入证后监管的企业数量为准。
(二)服务内容:
1.完成线上核查顺德区持证企业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工作,整理归纳执行报告提交的及时性、完整性、规范性问题,提出执行报告的具体问题清单及未按时完整提交执行报告的具体企业清单,跟踪评估顺德区实施国家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形成工作季报及年报。
(1)专题培训工作
服务期内组织不少于2次线上证后监管培训,培训对象主要为服务期内已申领排污许可证并纳入证后监管的企业负责人及各镇(街道)生态环境监督所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主体责任和相关政策文件解读,对执行报告的技术规范进行说明,并指导企业进行线上信息录入,以及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的使用,开展信息填报的实操培训及答疑等。*方应提供培训师资、培训教材和相应的终端设备等,并根据培训的人数、内容,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安排好师资和场次。
(2)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线上审查工作
完成持证企业2022年年报初次审核及二次审核工作,约1450份。每季度的第一个月10日前制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提交当季度的工作计划(第一季度的计划在2月15日前提交),计划包含当季度内的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线上技术审查的数量要求、完成时间要求和成果提交时间要求,以及每月的审核工作计划等,并按要求定期提交线上技术审查情况报告。
具体要求如下:
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等线上系统,对企业的执行报告、现场监管检查记录等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资料进行技术审查,对未按频次和时限要求上传证后监管资料的企业或审查发现资料存在问题的,及时反馈业主单位,并协助指导企业进行补充完善。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执行报告频次、时限是否符合要求,执行报告的内容是否存在缺失、逻辑问题,涉及产污、治污、排污的关键环节核心内容是否完整有效;②现场监管检查记录频次、时限是否符合要求,记录内容是否存在完整、真实、有效等。
(3)持证排污单位执行报告定期提交情况统计分析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提交执行报告并公开。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按报告周期分为年度执行报告、季度执行报告和月度执行报告。
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结合许可证副本载明的执行报告上报要求,对顺德区排污单位的发证日期进行分析,从而确定在统计周期内排污单位应提交的月报、季报或年报执行报告份数。将应提交情况与实际提交情况对比,初步梳理出未满足许可证内载明执行报告上报要求的排污单位清单,并及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4)跟踪各镇(街道)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统计各街道实施排污许可监督检查的排污单位频次、数量等,并及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2.完成现场抽查若干持证企业排污许可证台账记录、执行报告等证后监管资料,提出台账记录、执行报告的具体检查问题清单,形成工作季报及年报。
(1)制定现场检查名单
从区域、行业、发证时间、管理类别等方面抽取具有代表性的排污单位(暂定80家,最终的数量和名单以*方书面通知为准,合同价格不作调整)并形成现场抽查清单。每季度可根据上一个季度的现场抽查情况,对抽查清单进行优化调整。
①重点区域关注顺德区涉VOCs集聚区、水质断面不达标周边区域。
②管理类别优先选择重点管理排污许可证企业。
每季度的第一个月10号前制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提交当季度的工作计划(第一季度的在2月15日前提交),并按要求定期提交现场检查情况报告。
(2)现场检查具体内容
①排污单位提交执行报告的产污、治污、排污等环节的内容与现场实际情况是否符合;
②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③评估排污单位的台账记录及执行报告内容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
④对排污单位是否按证排污、达标排放的判定;
⑤评估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及环境管理现状,对需要改正的,提出改正措施。
三、申请单位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服务单位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申请。
(二)工作人员要求。
本项目*方必须有一个完善且固定的项目实施小组及项目负责人。人员要求如下: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环保专业高级职称;
项目组成员必须熟悉排污许可证核发或证后监管相关工作,由环保相关专业的人员组成,具有环保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
(三)工作设备要求。
*方须自行配备能满足日常办公需求的办公设备、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
(四)项目管理要求。
1.*方要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开展技术服务,认真审查企业的证后监管资料和现场情况,如实、及时的反馈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无条件接受*方的检查、监督、指导和考核。
2.*方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强项目小组人员的管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牟取私利,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方自行承担。
3.*方应根据具体工作内容的性质,在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危险性,*方要在开展具体工作前为其全部派出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保障其人身安全,相关责任由*方自行承担,与*方无关。
(五)其他要求。
1.因为项目政策的不确定性,导致本项目工作内容出现变动,如服务对象超过预计企业数量最大数、服务内容比原规定有所增加等,*方须无条件配合*方的工作完成,*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项目服务要求完成全部服务任务并确保通过相关审查或验收为止,*方不再另外支付费用。
2.若有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按最新规定执行。
四、申请方式、时限及报名材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有意申请的单位于2023年1月18日前以邮寄(纸质件)及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将申请材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截止时间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将不予受理。申请材料包括《国家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第三方核查项目申请表》(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能力和业绩证明,报价表,详细的工作开展方案等,加盖公章,提交一份。
五、评审方式和评审结果
委托单位将对申请单位的资质情况、人员和设备配置、工作业绩、执行方案成熟度等方面进行评审,择优选择。评审结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官网上公布。
六、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为2023年2月至2023年12月。
七、项目经费及支付方式
项目总经费不超过人民币47.9万元(大写:点击查看>>万*仟元),该费用包括项目开展费用、税费以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支付方式采用分段结算与支付,协议期内分3期支付,签订合同后支付50%项目款项,完成2022年年报审核及二次审核后支付30%项目款项,项目全部完成后支付20%项目款项。
八、其他
本公告解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所有。
九、联系方式
地址: (略) 顺德区大良街道英华路顺德置业广场1号楼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执法一大队;
邮编:*;
联系人:梅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附件: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2023年1月5日
为持续贯彻国家排污许可制改革精神,深入落实国家、省关于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加强排污单位落实国家排污许可证后管理要求成效,强化项目技术支持,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徳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国家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第三方核查项目”第三方服务单位1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贯彻落实《 (略)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排污许可执法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生态环境厅关 (略) 2022年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组织统筹2023年全区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工作,通过线上核查、现场检查、宣传培训、落实整改等措施加强企业执行证后管理要求的能力和成效,进一步提升企业守法意识和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二、服务内容
(一)工作目标: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完成服务期内顺德区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技术服务,线上核查全区持证企业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规范性、及时性,现场抽查顺德区部分持证企业排污许可证台账记录、自行监测方案和执行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重点梳理被抽查持证企业排污许可证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意见。服务对象为服务期内已申领排污许可证并纳入证后监管的企业,预计约1500家企业,最终数量以服务期内实际已申领排污许可证并纳入证后监管的企业数量为准。
(二)服务内容:
1.完成线上核查顺德区持证企业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工作,整理归纳执行报告提交的及时性、完整性、规范性问题,提出执行报告的具体问题清单及未按时完整提交执行报告的具体企业清单,跟踪评估顺德区实施国家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形成工作季报及年报。
(1)专题培训工作
服务期内组织不少于2次线上证后监管培训,培训对象主要为服务期内已申领排污许可证并纳入证后监管的企业负责人及各镇(街道)生态环境监督所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主体责任和相关政策文件解读,对执行报告的技术规范进行说明,并指导企业进行线上信息录入,以及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的使用,开展信息填报的实操培训及答疑等。*方应提供培训师资、培训教材和相应的终端设备等,并根据培训的人数、内容,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安排好师资和场次。
(2)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线上审查工作
完成持证企业2022年年报初次审核及二次审核工作,约1450份。每季度的第一个月10日前制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提交当季度的工作计划(第一季度的计划在2月15日前提交),计划包含当季度内的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线上技术审查的数量要求、完成时间要求和成果提交时间要求,以及每月的审核工作计划等,并按要求定期提交线上技术审查情况报告。
具体要求如下:
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等线上系统,对企业的执行报告、现场监管检查记录等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资料进行技术审查,对未按频次和时限要求上传证后监管资料的企业或审查发现资料存在问题的,及时反馈业主单位,并协助指导企业进行补充完善。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执行报告频次、时限是否符合要求,执行报告的内容是否存在缺失、逻辑问题,涉及产污、治污、排污的关键环节核心内容是否完整有效;②现场监管检查记录频次、时限是否符合要求,记录内容是否存在完整、真实、有效等。
(3)持证排污单位执行报告定期提交情况统计分析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提交执行报告并公开。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按报告周期分为年度执行报告、季度执行报告和月度执行报告。
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结合许可证副本载明的执行报告上报要求,对顺德区排污单位的发证日期进行分析,从而确定在统计周期内排污单位应提交的月报、季报或年报执行报告份数。将应提交情况与实际提交情况对比,初步梳理出未满足许可证内载明执行报告上报要求的排污单位清单,并及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4)跟踪各镇(街道)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统计各街道实施排污许可监督检查的排污单位频次、数量等,并及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2.完成现场抽查若干持证企业排污许可证台账记录、执行报告等证后监管资料,提出台账记录、执行报告的具体检查问题清单,形成工作季报及年报。
(1)制定现场检查名单
从区域、行业、发证时间、管理类别等方面抽取具有代表性的排污单位(暂定80家,最终的数量和名单以*方书面通知为准,合同价格不作调整)并形成现场抽查清单。每季度可根据上一个季度的现场抽查情况,对抽查清单进行优化调整。
①重点区域关注顺德区涉VOCs集聚区、水质断面不达标周边区域。
②管理类别优先选择重点管理排污许可证企业。
每季度的第一个月10号前制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提交当季度的工作计划(第一季度的在2月15日前提交),并按要求定期提交现场检查情况报告。
(2)现场检查具体内容
①排污单位提交执行报告的产污、治污、排污等环节的内容与现场实际情况是否符合;
②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③评估排污单位的台账记录及执行报告内容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
④对排污单位是否按证排污、达标排放的判定;
⑤评估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及环境管理现状,对需要改正的,提出改正措施。
三、申请单位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服务单位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申请。
(二)工作人员要求。
本项目*方必须有一个完善且固定的项目实施小组及项目负责人。人员要求如下: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环保专业高级职称;
项目组成员必须熟悉排污许可证核发或证后监管相关工作,由环保相关专业的人员组成,具有环保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
(三)工作设备要求。
*方须自行配备能满足日常办公需求的办公设备、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
(四)项目管理要求。
1.*方要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开展技术服务,认真审查企业的证后监管资料和现场情况,如实、及时的反馈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无条件接受*方的检查、监督、指导和考核。
2.*方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强项目小组人员的管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牟取私利,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方自行承担。
3.*方应根据具体工作内容的性质,在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危险性,*方要在开展具体工作前为其全部派出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保障其人身安全,相关责任由*方自行承担,与*方无关。
(五)其他要求。
1.因为项目政策的不确定性,导致本项目工作内容出现变动,如服务对象超过预计企业数量最大数、服务内容比原规定有所增加等,*方须无条件配合*方的工作完成,*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项目服务要求完成全部服务任务并确保通过相关审查或验收为止,*方不再另外支付费用。
2.若有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按最新规定执行。
四、申请方式、时限及报名材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有意申请的单位于2023年1月18日前以邮寄(纸质件)及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将申请材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截止时间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将不予受理。申请材料包括《国家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第三方核查项目申请表》(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能力和业绩证明,报价表,详细的工作开展方案等,加盖公章,提交一份。
五、评审方式和评审结果
委托单位将对申请单位的资质情况、人员和设备配置、工作业绩、执行方案成熟度等方面进行评审,择优选择。评审结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官网上公布。
六、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为2023年2月至2023年12月。
七、项目经费及支付方式
项目总经费不超过人民币47.9万元(大写:点击查看>>万*仟元),该费用包括项目开展费用、税费以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支付方式采用分段结算与支付,协议期内分3期支付,签订合同后支付50%项目款项,完成2022年年报审核及二次审核后支付30%项目款项,项目全部完成后支付20%项目款项。
八、其他
本公告解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所有。
九、联系方式
地址: (略) 顺德区大良街道英华路顺德置业广场1号楼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执法一大队;
邮编:*;
联系人:梅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附件:
(略) 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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