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山片区西片区15分钟生活圈配套设施地块X幼托
华山片区西片区15分钟生活圈配套设施地块X幼托
华山片区西片区15分钟生活圈配套设施地块X幼托 | |
城市建设类-社会事业类项目 | |
(略) 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 |
济南爵达 (略) | |
无 | |
(略) 历城区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略) 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华山片区西片区15分钟生活圈配套设施地块X幼托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华山片区西片区15分钟生活圈配套设施地块X幼托项 (略) 历城区华山街道办事处,华山路以西、雨华路以南、延实路以东、地块A公共服务设施以北。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7°2′45.23″,北纬36°43′34.56″。建设 (略) 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华山片区西片区15分钟生活圈配套设施地块X幼托建设用地面积20800m2,总建筑面积14108.45m2,地上建筑面积13850.38m2,其中包括教学综合楼13625.06m2,门卫32.56m2,换热站192.76m2,地下建筑面积258.07m2,建筑密度26.24%,绿地率30.03%,地上容积率0.67,地下容积率0.01。主要建设1栋3层的幼儿园教学综合楼,1栋地上1层门卫,一栋地上1层换热站,同步实施室外活动场地、道路、绿化、室外管网等建设。 本工程为新建工程,已于2021年9月开工,于2022年12月完工,建设总工期16个月。 华山片区西片区15分钟生活圈配套设施地块X幼托项目占地共计2.28hm2,其中永久占地2.08hm2,占地类型为空闲地,临时占地0.20hm2,占地类型为空闲地。 二、水土保持概况:本项目属新建类,本项目总挖方量2.18万m3,回填土方1.31万m3,借方0.64万m3,余方1.51万m3。余方运至天桥区建邦收费站以北梓东大道景观绿化项目建设项目进行综合利用。借方来源于与本项目相邻的华山片区西片区15分钟生活圈配套设施地块A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三、建设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略) 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四、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济南爵达 (略) 联系人:蒋恬雪/* 邮箱:*@*26.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
华山片区西片区15分钟生活圈配套设施地块X幼托 | |
城市建设类-社会事业类项目 | |
(略) 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 |
济南爵达 (略) | |
无 | |
(略) 历城区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略) 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华山片区西片区15分钟生活圈配套设施地块X幼托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华山片区西片区15分钟生活圈配套设施地块X幼托项 (略) 历城区华山街道办事处,华山路以西、雨华路以南、延实路以东、地块A公共服务设施以北。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7°2′45.23″,北纬36°43′34.56″。建设 (略) 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华山片区西片区15分钟生活圈配套设施地块X幼托建设用地面积20800m2,总建筑面积14108.45m2,地上建筑面积13850.38m2,其中包括教学综合楼13625.06m2,门卫32.56m2,换热站192.76m2,地下建筑面积258.07m2,建筑密度26.24%,绿地率30.03%,地上容积率0.67,地下容积率0.01。主要建设1栋3层的幼儿园教学综合楼,1栋地上1层门卫,一栋地上1层换热站,同步实施室外活动场地、道路、绿化、室外管网等建设。 本工程为新建工程,已于2021年9月开工,于2022年12月完工,建设总工期16个月。 华山片区西片区15分钟生活圈配套设施地块X幼托项目占地共计2.28hm2,其中永久占地2.08hm2,占地类型为空闲地,临时占地0.20hm2,占地类型为空闲地。 二、水土保持概况:本项目属新建类,本项目总挖方量2.18万m3,回填土方1.31万m3,借方0.64万m3,余方1.51万m3。余方运至天桥区建邦收费站以北梓东大道景观绿化项目建设项目进行综合利用。借方来源于与本项目相邻的华山片区西片区15分钟生活圈配套设施地块A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三、建设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略) 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四、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济南爵达 (略) 联系人:蒋恬雪/* 邮箱:*@*26.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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