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渠县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01-06
达州市渠县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01-06
(略) 渠县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渠县渠北镇碎石加工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6日-2023年1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8-*
地址:渠县渠江镇四合街55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渠县渠北镇碎石加工设施建设项目 | (略) 渠县渠北镇真武村4组 | 渠县渠南街道博远建材经营部 | 四川依诺 (略) | 本项目位于渠县渠北镇真武村,用地面积2.85亩,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7万元。以石材加工的剩余边角料、建筑废料、外购部分矿石及鹅卵石等为原材料,通过给料、笼筛筛分(水洗)、破碎、振动筛分、洗砂等工序生产作业,生产产品为碎石和砂,年生产砂石约4万吨。 | (一)施工期: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废气主要来源于基础工程施工、材料装卸、清扫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等。采取施工围栏,道路硬化、加强管理、文明施工等措施。 2、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设备,并对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通过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缩短施工周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等措施。 3、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已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4、固废: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二)营运期: 1、废水:砂石清洗废水经处理后闭路循环利用,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洗车沉淀池暂存,回用于洗车,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行收集处理,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 2、废气:生产车间密闭,在给料、破碎进出料口等采取喷雾措施;成品堆放区设置三面围挡,原料及成品堆场定期洒水抑尘,降低卸料高度,设置防尘网全覆盖;对道路进行硬化,定期清扫和冲洗路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通过合理布局;对主要生产设备破碎机、振动筛等固定设备设置缓冲垫,进行基础减震处理,在安装连接时采用合理的连接方式,加强车辆进出管理,禁止鸣笛,限制车速,夜间不生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固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沉淀池底泥(泥饼)暂存于泥饼暂存间,用作建路等利用;各类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企业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审签领导:赵武 上传人:胡家鑫
(略) 渠县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渠县渠北镇碎石加工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6日-2023年1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8-*
地址:渠县渠江镇四合街55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渠县渠北镇碎石加工设施建设项目 | (略) 渠县渠北镇真武村4组 | 渠县渠南街道博远建材经营部 | 四川依诺 (略) | 本项目位于渠县渠北镇真武村,用地面积2.85亩,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7万元。以石材加工的剩余边角料、建筑废料、外购部分矿石及鹅卵石等为原材料,通过给料、笼筛筛分(水洗)、破碎、振动筛分、洗砂等工序生产作业,生产产品为碎石和砂,年生产砂石约4万吨。 | (一)施工期: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废气主要来源于基础工程施工、材料装卸、清扫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等。采取施工围栏,道路硬化、加强管理、文明施工等措施。 2、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设备,并对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通过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缩短施工周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等措施。 3、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已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4、固废: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二)营运期: 1、废水:砂石清洗废水经处理后闭路循环利用,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洗车沉淀池暂存,回用于洗车,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行收集处理,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 2、废气:生产车间密闭,在给料、破碎进出料口等采取喷雾措施;成品堆放区设置三面围挡,原料及成品堆场定期洒水抑尘,降低卸料高度,设置防尘网全覆盖;对道路进行硬化,定期清扫和冲洗路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通过合理布局;对主要生产设备破碎机、振动筛等固定设备设置缓冲垫,进行基础减震处理,在安装连接时采用合理的连接方式,加强车辆进出管理,禁止鸣笛,限制车速,夜间不生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固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沉淀池底泥(泥饼)暂存于泥饼暂存间,用作建路等利用;各类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企业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审签领导:赵武 上传人:胡家鑫
四川
四川
四川
四川
四川
四川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