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2023年1月9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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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2023年1月9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

传真电话:0951-*

通讯地址:宁东镇长城路7号企业总部大楼9层A0912房间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 (略) 双氧水项目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宁夏 (略)

宁夏绿源 (略)

本项目位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临河综合工业园A区宁夏 (略) 现有电解液厂区的未利用地上,总投资30700万元,环保投资386万元。项目主要建设35%双氧水生产装置,配套建设罐区、制冷系统、废气治理设施、紧急卸料池及初期雨水池等公辅和环保工程,废水治理设施依托宝丰能源三期现有工程,危废暂存间、消防水池和事故水池等依托电解液厂区在建工程。项目产品规模为年产15万吨双氧水(35%)。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根据项目废气特点,分别采取高效、可靠的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项目各类废气排放须达到DB31/933-2015、GB37822-2019等相关要求。

(2)废水:实施雨污分流,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项目废水送宝丰能源三期煤制烯烃工程现有污水治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禁止外排环境。

(3)地下水:以“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强化地下水的防渗和监控。

(4)噪声:厂界噪声须符合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5)固体废物:按规范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处置等工作。项目危险废物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强化危废暂存间日常管理。

(6)环境风险:建立事故水三级防控体系。规范修编有针对性、可操作的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与园区应急预案相衔接。加强对职工环境安全教育及应急培训,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2

宁夏电投宁东基地新能源共享储能电站示范项目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宁夏电 (略)

宁夏 (略)

本项目位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占地面积为28760平方米,总投资为7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31万元。项目主要建设1座新能源共享储能电站(装机容量100MW/200MWh),配套建设110kV升压站1座,110kV输电线路1条(全长1.0km)。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电磁环境:储能电站、变电站及输电线路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强度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限值要求。

(2)生态:施工期须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严禁扰动施工范围以外的植被。规范临时占地使用,严禁随意扩大占压面积,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及时清理、恢复。

(3)大气:强化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控措施,现场及施工便道进行洒水降尘,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易起尘物料临时存放采取遮盖措施,运料车辆采取全封闭措施,防止沿途抛洒、造成二次污染。重污染天气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的预案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4)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时采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和方法,将噪声影响减到最低限度,确保噪声符合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按规范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处置等工作,规范建设危废暂存设施,强化危废暂存设施日常管理,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

传真电话:0951-*

通讯地址:宁东镇长城路7号企业总部大楼9层A0912房间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 (略) 双氧水项目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宁夏 (略)

宁夏绿源 (略)

本项目位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临河综合工业园A区宁夏 (略) 现有电解液厂区的未利用地上,总投资30700万元,环保投资386万元。项目主要建设35%双氧水生产装置,配套建设罐区、制冷系统、废气治理设施、紧急卸料池及初期雨水池等公辅和环保工程,废水治理设施依托宝丰能源三期现有工程,危废暂存间、消防水池和事故水池等依托电解液厂区在建工程。项目产品规模为年产15万吨双氧水(35%)。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根据项目废气特点,分别采取高效、可靠的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项目各类废气排放须达到DB31/933-2015、GB37822-2019等相关要求。

(2)废水:实施雨污分流,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项目废水送宝丰能源三期煤制烯烃工程现有污水治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禁止外排环境。

(3)地下水:以“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强化地下水的防渗和监控。

(4)噪声:厂界噪声须符合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5)固体废物:按规范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处置等工作。项目危险废物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强化危废暂存间日常管理。

(6)环境风险:建立事故水三级防控体系。规范修编有针对性、可操作的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与园区应急预案相衔接。加强对职工环境安全教育及应急培训,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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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电投宁东基地新能源共享储能电站示范项目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宁夏电 (略)

宁夏 (略)

本项目位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占地面积为28760平方米,总投资为7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31万元。项目主要建设1座新能源共享储能电站(装机容量100MW/200MWh),配套建设110kV升压站1座,110kV输电线路1条(全长1.0km)。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电磁环境:储能电站、变电站及输电线路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强度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限值要求。

(2)生态:施工期须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严禁扰动施工范围以外的植被。规范临时占地使用,严禁随意扩大占压面积,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及时清理、恢复。

(3)大气:强化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控措施,现场及施工便道进行洒水降尘,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易起尘物料临时存放采取遮盖措施,运料车辆采取全封闭措施,防止沿途抛洒、造成二次污染。重污染天气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的预案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4)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时采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和方法,将噪声影响减到最低限度,确保噪声符合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按规范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处置等工作,规范建设危废暂存设施,强化危废暂存设施日常管理,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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