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月9日做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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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月9日做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辐射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5-*

通讯地址: (略) 盐都区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8802室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编制

单位

报告类型

批准

文号

审批

日期

批复全文

1

江苏瑞源 (略)

新建固定式X射线探伤项目

江苏 (略)

报告表

盐环辐(表)审〔2023〕1号

2023.1.9

盐环辐(表)审〔2023〕1号-关于江苏瑞源 (略) 新建固定式X射线探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2

江苏润阳 (略)

新上年产13GWN型太阳能电池片生产项目-配套220kV变电站工程

江苏*清 (略)

报告表

盐环辐(表)审〔2023〕2号

2023.1.9

盐环辐(表)审〔2023〕2号-关于江苏润阳 (略) 新上年产13GWN型太阳能电池片生产项目-配套220kV变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辐射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5-*

通讯地址: (略) 盐都区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8802室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编制

单位

报告类型

批准

文号

审批

日期

批复全文

1

江苏瑞源 (略)

新建固定式X射线探伤项目

江苏 (略)

报告表

盐环辐(表)审〔2023〕1号

2023.1.9

盐环辐(表)审〔2023〕1号-关于江苏瑞源 (略) 新建固定式X射线探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2

江苏润阳 (略)

新上年产13GWN型太阳能电池片生产项目-配套220kV变电站工程

江苏*清 (略)

报告表

盐环辐(表)审〔2023〕2号

2023.1.9

盐环辐(表)审〔2023〕2号-关于江苏润阳 (略) 新上年产13GWN型太阳能电池片生产项目-配套220kV变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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