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垃圾处理场2022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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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垃圾处理场2022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结果公示

魏县垃圾处理场地块为在产企业地块,地 (略) (略) 魏县德政乡安上村,中心坐标为北纬36°20′3.29197″,东经114°59′34.10596″,地块总占地面积12万m2,垃圾处理厂主要功能为垃圾填埋和渗滤液处理,无相关产品;经人员访谈得知,2020年至今渗滤液不再处理,且处理场仅作应急时使用,调节池内渗滤液直接送至德尚环保进行处理,日常不再购入原辅料。2022年10月魏县垃圾处理场开始封场,不再进行填埋作业,所属行业为7820环境卫生管理。本地块内布设10个土壤点位,6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包含1个背景点)。本地块于2022年10月19日进场采样,采样时间为2022年10月19日-2022年10月23日,在2022年10月19日至10月31日对样品进行了检测,2022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对该地块的土壤留样砷、镍2项测试项目进行了检测。

此次调查土壤检测因子为:pH、铬(六价)、总铬、砷、镍、铅、镉、汞、锰、氨氮、苯酚、氟化物、二噁英(只在BT3检测)

地下水检测因子为:浑浊度、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耗氧量、氨氮、钠、氟化物、pH、铬(六价)、总铬、铅、镉、汞、苯酚

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土壤检测结果:本年度土壤自行监测的测试项目仅为地块的关注污染物,分别为pH、铬、砷、镍、铅、镉、汞、锰、氨氮、氟化物(水溶性)、铬(六价)、苯酚、二噁英类。根据报告中表9.1-3分析可知,pH、铬、铅、镉、汞、锰、镍、砷、氨氮、氟化物(水溶性)、二噁英均检出,检出率为100%,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且占标率都很小,因此不存在污染情况。

其中,地块内铬(六价)、苯酚因子均未检出。

地下水检测结果:浑浊度、耗氧量、氨氮均检出,但都没有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Ⅲ类标准;总铬、pH均检出但是没有相关的评价标准,因此暂不进行评价;其中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钠、氟化物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Ⅲ类标准。

该区域境内第一含水层的下部和第二含水层的上部贮存着大量咸水,垂直分们在10-220米之间。咸水体自西向东由薄变厚,厚度在20-180米之间。水平分们面积705.6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83%。矿化度3-8g/1,水化学类型为氯化物、硫酸—钠镁型,氢离子浓度7.2-7.4。根据检出结果综合分析,总硬度与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钠非本项目特征因子,总硬度与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钠出现超标,且背景值也都出现超标现象,因此考虑与当地地质条件有关。

超标因子氟化物为该填埋场特征污染因子,考虑厂区垃圾渗滤液的污染,因此应加强对重点隐患节点的管理和对氟化物的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环保措施,防止其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

为减轻该企业对周边土壤环境的累积影响,对该企业地块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1)应加强厂区的隐患排查管理,加强厂区内其他重点区域、重点设施设备的巡查频次。加强填埋场废气环保措施,减少粉尘逸散;加强对垃圾转运站防渗地面的管理,及时发现硬化地面的裂隙并修补,避免发生沉降型污染物垂直下渗至土壤环境造成的纵向或横向的影响。

(2)加强对危废间的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危废管理。

(3)现场踏勘时企业地面防渗存在裂缝,建议及时进行修补,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产生污染。

,河北, (略) ,邯郸

魏县垃圾处理场地块为在产企业地块,地 (略) (略) 魏县德政乡安上村,中心坐标为北纬36°20′3.29197″,东经114°59′34.10596″,地块总占地面积12万m2,垃圾处理厂主要功能为垃圾填埋和渗滤液处理,无相关产品;经人员访谈得知,2020年至今渗滤液不再处理,且处理场仅作应急时使用,调节池内渗滤液直接送至德尚环保进行处理,日常不再购入原辅料。2022年10月魏县垃圾处理场开始封场,不再进行填埋作业,所属行业为7820环境卫生管理。本地块内布设10个土壤点位,6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包含1个背景点)。本地块于2022年10月19日进场采样,采样时间为2022年10月19日-2022年10月23日,在2022年10月19日至10月31日对样品进行了检测,2022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对该地块的土壤留样砷、镍2项测试项目进行了检测。

此次调查土壤检测因子为:pH、铬(六价)、总铬、砷、镍、铅、镉、汞、锰、氨氮、苯酚、氟化物、二噁英(只在BT3检测)

地下水检测因子为:浑浊度、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耗氧量、氨氮、钠、氟化物、pH、铬(六价)、总铬、铅、镉、汞、苯酚

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土壤检测结果:本年度土壤自行监测的测试项目仅为地块的关注污染物,分别为pH、铬、砷、镍、铅、镉、汞、锰、氨氮、氟化物(水溶性)、铬(六价)、苯酚、二噁英类。根据报告中表9.1-3分析可知,pH、铬、铅、镉、汞、锰、镍、砷、氨氮、氟化物(水溶性)、二噁英均检出,检出率为100%,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且占标率都很小,因此不存在污染情况。

其中,地块内铬(六价)、苯酚因子均未检出。

地下水检测结果:浑浊度、耗氧量、氨氮均检出,但都没有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Ⅲ类标准;总铬、pH均检出但是没有相关的评价标准,因此暂不进行评价;其中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钠、氟化物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Ⅲ类标准。

该区域境内第一含水层的下部和第二含水层的上部贮存着大量咸水,垂直分们在10-220米之间。咸水体自西向东由薄变厚,厚度在20-180米之间。水平分们面积705.6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83%。矿化度3-8g/1,水化学类型为氯化物、硫酸—钠镁型,氢离子浓度7.2-7.4。根据检出结果综合分析,总硬度与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钠非本项目特征因子,总硬度与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钠出现超标,且背景值也都出现超标现象,因此考虑与当地地质条件有关。

超标因子氟化物为该填埋场特征污染因子,考虑厂区垃圾渗滤液的污染,因此应加强对重点隐患节点的管理和对氟化物的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环保措施,防止其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

为减轻该企业对周边土壤环境的累积影响,对该企业地块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1)应加强厂区的隐患排查管理,加强厂区内其他重点区域、重点设施设备的巡查频次。加强填埋场废气环保措施,减少粉尘逸散;加强对垃圾转运站防渗地面的管理,及时发现硬化地面的裂隙并修补,避免发生沉降型污染物垂直下渗至土壤环境造成的纵向或横向的影响。

(2)加强对危废间的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危废管理。

(3)现场踏勘时企业地面防渗存在裂缝,建议及时进行修补,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产生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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