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1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01-1009:42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3年01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01-1009:42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鄞州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与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略) 鄞州区横溪镇、五乡镇、瞻岐镇、姜山镇、塘溪镇、咸祥镇、东吴镇

(略) (略)

本项目包含14个治理区,所在地坡面基岩裸露,岩石较破碎,局部存在孤立的危石及险石,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同时,对周边的生态景观造成了较大的视觉污染。为此,需对这些废弃矿山进行治理以消除现存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改善周边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因此, (略) 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同意,本项目已取得关于同意鄞州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与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鄞发改审批<2022>180号)。 (略) (略) 拟投资27240.25万元,实施鄞州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与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本项目对14个废弃矿山进行全面整治。其中横溪镇宏安采石场废弃矿山、横溪镇大岙采石场废弃矿山、五乡镇天旺采石场废弃矿山、瞻岐镇嵩一村西北侧废弃宕口、瞻岐镇横岭下采石场废弃矿山、塘溪镇大碧浦村宁波天裕泡沫厂房后采挖区、五乡镇石山弄村隆安采石场废弃矿山7个点位采用削坡、清坡、平台及底盘平整、随机锚杆、主动网、安全护栏、挡墙、截排水沟、坡面挂网喷播复绿、平台坡底覆土复绿等治理方式。 姜山镇山西村原樟山采石场、咸祥镇原杨婆岭采石场、塘溪镇涨池村甬莞高速宁波方向17K+580m旁裸露山体、塘溪镇上城村甬莞高速象山方向K14+200m旁裸露山体、塘溪镇东山新村南东侧公路旁废弃宕口、塘溪镇观山村观山庙南东侧废弃宕口、瞻岐镇万家洋村北西侧废弃宕口7个点位采用清坡、挡墙、主动网、坡面挂网喷播复绿、平台坡底覆土复绿等治理方式。

1、废水治理 (1)施工期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根据场地情况委托清运或纳管或依托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地表径流隔油沉淀后回用;冲洗废水隔油沉淀后回用;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或耗散,不产生相应废水。 (2)运营期 运营期不产生废水。 2、噪声治理 (1)施工期 采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车辆运输途径村庄时要减速缓行,禁止鸣笛。 (2)运营期 运营期不产生噪声。 3、废气治理 (1)施工期 钻孔粉尘采用蜗壳型旋风除尘器+脉冲喷吹袋式除尘器进行收集处理;运输粉尘采用洒水抑尘,限制车速,加强车辆管理,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对进出车辆轮胎进行清洗;对石料堆进行充分洒水抑尘,对装卸作业面进行喷淋;堆场扬尘采用洒水抑尘等措施,对土石料进行压实;要求燃油动力机械设备使用清洁柴油,以减少燃油废气的排放,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等措施,定期对燃油废气进行检测。 (2)运营期 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4、固废治理 (1)施工期 产生的土石料余方一部分用于工程后续利用,一部分拍卖;沉渣回用于现有矿山的生态恢复以及道路边坡覆土等;收集尘回用于矿山后期复绿;废浮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2)运营期 运营期不产生固体废弃物。 5、其他 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及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废水治理 (1)施工期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根据场地情况委托清运或纳管或依托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地表径流隔油沉淀后回用;冲洗废水隔油沉淀后回用;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或耗散,不产生相应废水。 (2)运营期 运营期不产生废水。 2、噪声治理 (1)施工期 采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车辆运输途径村庄时要减速缓行,禁止鸣笛。 (2)运营期 运营期不产生噪声。 3、废气治理 (1)施工期 钻孔粉尘采用蜗壳型旋风除尘器+脉冲喷吹袋式除尘器进行收集处理;运输粉尘采用洒水抑尘,限制车速,加强车辆管理,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对进出车辆轮胎进行清洗;对石料堆进行充分洒水抑尘,对装卸作业面进行喷淋;堆场扬尘采用洒水抑尘等措施,对土石料进行压实;要求燃油动力机械设备使用清洁柴油,以减少燃油废气的排放,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等措施,定期对燃油废气进行检测。 (2)运营期 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4、固废治理 (1)施工期 产生的土石料余方一部分用于工程后续利用,一部分拍卖;沉渣回用于现有矿山的生态恢复以及道路边坡覆土等;收集尘回用于矿山后期复绿;废浮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2)运营期 运营期不产生固体废弃物。 5、其他 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及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

鄞 (略) 医 (略) 迁建工程

(略) 鄞州区咸祥镇,东至规划道路、西至长大河、南至规划河流、北 (略) 道

(略) (略)

(略) (略) 拟投资33384万元建设鄞 (略) 医 (略) 迁建工程。该项目总用地面积190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032.9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4836.6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196.33平方米,地上建筑分为1#医疗综合楼、2#发热门诊楼、3#垃圾站、4#门卫,其中1#医疗 (略) 部、公共卫生部、门诊综合部、行政区等功能组成,项目建成后为二 (略) ,整体规模为病床300床。

1、废气防治措施: (1)污水处理间各池处理废水过程中加盖,同时设有活性炭吸附装置用于除臭,处理后废气引至3#垃圾站室外排放。 (2)地下车库汽车尾气主要由风机抽送,并经通风竖井在建筑物屋顶高空排放。 (3)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再经油烟净理装置处理后,通过排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4)中药煎药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排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5)病区有机废气加强通风、消毒措施。 2、废水防治措施: 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汇同其他非病区生活废水、病区综合废水经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它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的预处理标准后纳入北 (略) 道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滨海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永安河。 3、噪声防治措施: ①水泵房、配电等设备单独设置,用低噪声设备,设备房建设及设备安装时采取了具有较好的减震效果的措施;机械设备的基底应加厚,铺置隔声垫,以防振动产生二次噪声污染。 ②VRF室外空调机组统一安装在4F、7F屋顶设备平台,脚座安装阻尼弹簧减振器,接口处采取软连接,出风口安装消音器。 ③由专业的安装人员对水泵、空调等设备进行安装,防止应安装偏差引起噪声污染。 ④加强进出车辆的管理,地下车库汽车坡道上方加装玻璃顶棚, (略) 区汽车采用禁鸣、限速管理;地下停车库出入口设置指示牌加以引导,避免车辆不必要的怠速、制动、启动。 ⑤在风机及各类排气装置进出风管适当位置加装消声器,风机机组与地基之间安装减震器。 (略) 窗户采用中空玻璃窗,有效防止四周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 ⑦备用发电机房应采用隔声门,墙壁敷设隔声材料,房内安装吸音墙和吸音吊顶,有效防止噪声回弹,避免噪声混响形成,进风、排风管道内设置消音片。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废活性炭:外协单位收购。 (3)医疗废物、污泥、栅渣: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清运。 5、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名录(2019版)》,本项目迁建后,医院总床位数300张,属于“四十九、卫生84”中“ (略) 841”中的“床位100张及以上500张以 (略) 8411,属于简化管理。

1、废气防治措施: (1)污水处理间各池处理废水过程中加盖,同时设有活性炭吸附装置用于除臭,处理后废气引至3#垃圾站室外排放。 (2)地下车库汽车尾气主要由风机抽送,并经通风竖井在建筑物屋顶高空排放。 (3)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再经油烟净理装置处理后,通过排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4)中药煎药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排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5)病区有机废气加强通风、消毒措施。 2、废水防治措施: 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汇同其他非病区生活废水、病区综合废水经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它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的预处理标准后纳入北 (略) 道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滨海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永安河。 3、噪声防治措施: ①水泵房、配电等设备单独设置,用低噪声设备,设备房建设及设备安装时采取了具有较好的减震效果的措施;机械设备的基底应加厚,铺置隔声垫,以防振动产生二次噪声污染。 ②VRF室外空调机组统一安装在4F、7F屋顶设备平台,脚座安装阻尼弹簧减振器,接口处采取软连接,出风口安装消音器。 ③由专业的安装人员对水泵、空调等设备进行安装,防止应安装偏差引起噪声污染。 ④加强进出车辆的管理,地下车库汽车坡道上方加装玻璃顶棚, (略) 区汽车采用禁鸣、限速管理;地下停车库出入口设置指示牌加以引导,避免车辆不必要的怠速、制动、启动。 ⑤在风机及各类排气装置进出风管适当位置加装消声器,风机机组与地基之间安装减震器。 (略) 窗户采用中空玻璃窗,有效防止四周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 ⑦备用发电机房应采用隔声门,墙壁敷设隔声材料,房内安装吸音墙和吸音吊顶,有效防止噪声回弹,避免噪声混响形成,进风、排风管道内设置消音片。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废活性炭:外协单位收购。 (3)医疗废物、污泥、栅渣: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清运。 5、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名录(2019版)》,本项目迁建后,医院总床位数300张,属于“四十九、卫生84”中“ (略) 841”中的“床位100张及以上500张以 (略) 8411,属于简化管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 01月 11日 至 2023年 01月 17日(5日)

·公示时间:2023-01-10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鄞州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与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略) 鄞州区横溪镇、五乡镇、瞻岐镇、姜山镇、塘溪镇、咸祥镇、东吴镇

(略) (略)

本项目包含14个治理区,所在地坡面基岩裸露,岩石较破碎,局部存在孤立的危石及险石,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同时,对周边的生态景观造成了较大的视觉污染。为此,需对这些废弃矿山进行治理以消除现存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改善周边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因此, (略) 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同意,本项目已取得关于同意鄞州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与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鄞发改审批<2022>180号)。 (略) (略) 拟投资27240.25万元,实施鄞州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与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本项目对14个废弃矿山进行全面整治。其中横溪镇宏安采石场废弃矿山、横溪镇大岙采石场废弃矿山、五乡镇天旺采石场废弃矿山、瞻岐镇嵩一村西北侧废弃宕口、瞻岐镇横岭下采石场废弃矿山、塘溪镇大碧浦村宁波天裕泡沫厂房后采挖区、五乡镇石山弄村隆安采石场废弃矿山7个点位采用削坡、清坡、平台及底盘平整、随机锚杆、主动网、安全护栏、挡墙、截排水沟、坡面挂网喷播复绿、平台坡底覆土复绿等治理方式。 姜山镇山西村原樟山采石场、咸祥镇原杨婆岭采石场、塘溪镇涨池村甬莞高速宁波方向17K+580m旁裸露山体、塘溪镇上城村甬莞高速象山方向K14+200m旁裸露山体、塘溪镇东山新村南东侧公路旁废弃宕口、塘溪镇观山村观山庙南东侧废弃宕口、瞻岐镇万家洋村北西侧废弃宕口7个点位采用清坡、挡墙、主动网、坡面挂网喷播复绿、平台坡底覆土复绿等治理方式。

1、废水治理 (1)施工期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根据场地情况委托清运或纳管或依托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地表径流隔油沉淀后回用;冲洗废水隔油沉淀后回用;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或耗散,不产生相应废水。 (2)运营期 运营期不产生废水。 2、噪声治理 (1)施工期 采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车辆运输途径村庄时要减速缓行,禁止鸣笛。 (2)运营期 运营期不产生噪声。 3、废气治理 (1)施工期 钻孔粉尘采用蜗壳型旋风除尘器+脉冲喷吹袋式除尘器进行收集处理;运输粉尘采用洒水抑尘,限制车速,加强车辆管理,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对进出车辆轮胎进行清洗;对石料堆进行充分洒水抑尘,对装卸作业面进行喷淋;堆场扬尘采用洒水抑尘等措施,对土石料进行压实;要求燃油动力机械设备使用清洁柴油,以减少燃油废气的排放,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等措施,定期对燃油废气进行检测。 (2)运营期 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4、固废治理 (1)施工期 产生的土石料余方一部分用于工程后续利用,一部分拍卖;沉渣回用于现有矿山的生态恢复以及道路边坡覆土等;收集尘回用于矿山后期复绿;废浮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2)运营期 运营期不产生固体废弃物。 5、其他 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及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废水治理 (1)施工期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根据场地情况委托清运或纳管或依托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地表径流隔油沉淀后回用;冲洗废水隔油沉淀后回用;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或耗散,不产生相应废水。 (2)运营期 运营期不产生废水。 2、噪声治理 (1)施工期 采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车辆运输途径村庄时要减速缓行,禁止鸣笛。 (2)运营期 运营期不产生噪声。 3、废气治理 (1)施工期 钻孔粉尘采用蜗壳型旋风除尘器+脉冲喷吹袋式除尘器进行收集处理;运输粉尘采用洒水抑尘,限制车速,加强车辆管理,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对进出车辆轮胎进行清洗;对石料堆进行充分洒水抑尘,对装卸作业面进行喷淋;堆场扬尘采用洒水抑尘等措施,对土石料进行压实;要求燃油动力机械设备使用清洁柴油,以减少燃油废气的排放,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等措施,定期对燃油废气进行检测。 (2)运营期 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4、固废治理 (1)施工期 产生的土石料余方一部分用于工程后续利用,一部分拍卖;沉渣回用于现有矿山的生态恢复以及道路边坡覆土等;收集尘回用于矿山后期复绿;废浮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2)运营期 运营期不产生固体废弃物。 5、其他 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及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

鄞 (略) 医 (略) 迁建工程

(略) 鄞州区咸祥镇,东至规划道路、西至长大河、南至规划河流、北 (略) 道

(略) (略)

(略) (略) 拟投资33384万元建设鄞 (略) 医 (略) 迁建工程。该项目总用地面积190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032.9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4836.6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196.33平方米,地上建筑分为1#医疗综合楼、2#发热门诊楼、3#垃圾站、4#门卫,其中1#医疗 (略) 部、公共卫生部、门诊综合部、行政区等功能组成,项目建成后为二 (略) ,整体规模为病床300床。

1、废气防治措施: (1)污水处理间各池处理废水过程中加盖,同时设有活性炭吸附装置用于除臭,处理后废气引至3#垃圾站室外排放。 (2)地下车库汽车尾气主要由风机抽送,并经通风竖井在建筑物屋顶高空排放。 (3)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再经油烟净理装置处理后,通过排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4)中药煎药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排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5)病区有机废气加强通风、消毒措施。 2、废水防治措施: 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汇同其他非病区生活废水、病区综合废水经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它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的预处理标准后纳入北 (略) 道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滨海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永安河。 3、噪声防治措施: ①水泵房、配电等设备单独设置,用低噪声设备,设备房建设及设备安装时采取了具有较好的减震效果的措施;机械设备的基底应加厚,铺置隔声垫,以防振动产生二次噪声污染。 ②VRF室外空调机组统一安装在4F、7F屋顶设备平台,脚座安装阻尼弹簧减振器,接口处采取软连接,出风口安装消音器。 ③由专业的安装人员对水泵、空调等设备进行安装,防止应安装偏差引起噪声污染。 ④加强进出车辆的管理,地下车库汽车坡道上方加装玻璃顶棚, (略) 区汽车采用禁鸣、限速管理;地下停车库出入口设置指示牌加以引导,避免车辆不必要的怠速、制动、启动。 ⑤在风机及各类排气装置进出风管适当位置加装消声器,风机机组与地基之间安装减震器。 (略) 窗户采用中空玻璃窗,有效防止四周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 ⑦备用发电机房应采用隔声门,墙壁敷设隔声材料,房内安装吸音墙和吸音吊顶,有效防止噪声回弹,避免噪声混响形成,进风、排风管道内设置消音片。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废活性炭:外协单位收购。 (3)医疗废物、污泥、栅渣: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清运。 5、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名录(2019版)》,本项目迁建后,医院总床位数300张,属于“四十九、卫生84”中“ (略) 841”中的“床位100张及以上500张以 (略) 8411,属于简化管理。

1、废气防治措施: (1)污水处理间各池处理废水过程中加盖,同时设有活性炭吸附装置用于除臭,处理后废气引至3#垃圾站室外排放。 (2)地下车库汽车尾气主要由风机抽送,并经通风竖井在建筑物屋顶高空排放。 (3)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再经油烟净理装置处理后,通过排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4)中药煎药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排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5)病区有机废气加强通风、消毒措施。 2、废水防治措施: 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汇同其他非病区生活废水、病区综合废水经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它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的预处理标准后纳入北 (略) 道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滨海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永安河。 3、噪声防治措施: ①水泵房、配电等设备单独设置,用低噪声设备,设备房建设及设备安装时采取了具有较好的减震效果的措施;机械设备的基底应加厚,铺置隔声垫,以防振动产生二次噪声污染。 ②VRF室外空调机组统一安装在4F、7F屋顶设备平台,脚座安装阻尼弹簧减振器,接口处采取软连接,出风口安装消音器。 ③由专业的安装人员对水泵、空调等设备进行安装,防止应安装偏差引起噪声污染。 ④加强进出车辆的管理,地下车库汽车坡道上方加装玻璃顶棚, (略) 区汽车采用禁鸣、限速管理;地下停车库出入口设置指示牌加以引导,避免车辆不必要的怠速、制动、启动。 ⑤在风机及各类排气装置进出风管适当位置加装消声器,风机机组与地基之间安装减震器。 (略) 窗户采用中空玻璃窗,有效防止四周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 ⑦备用发电机房应采用隔声门,墙壁敷设隔声材料,房内安装吸音墙和吸音吊顶,有效防止噪声回弹,避免噪声混响形成,进风、排风管道内设置消音片。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废活性炭:外协单位收购。 (3)医疗废物、污泥、栅渣: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清运。 5、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名录(2019版)》,本项目迁建后,医院总床位数300张,属于“四十九、卫生84”中“ (略) 841”中的“床位100张及以上500张以 (略) 8411,属于简化管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 01月 11日 至 2023年 01月 17日(5日)

·公示时间:2023-01-10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