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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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指导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法治思想,结合自然资源领域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机制建设,认真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能,履职尽责于全县自然资源事业发展的大局,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自然资源领域工作的各个环节,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动态调整权责清单

  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对我局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经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审核确认,我局调整修订后权责事项共185项,具体为: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80项(其中:根据《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泰政规〔2022〕1号)》文件要求,赋予各乡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权11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强制3项(委托住建(城管)部门实施)、行政征收3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监督检查18项、行政奖励3项、其他行政权力46项、公共服务事项5项、其他权责事项17项;我局执法事项清单共103项。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有关规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矿山企业进行随机检查,实现检查事项随机、执法人员随机、检查结果公开,加强部门综合监管、信用监管水平,并通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相关举报途径,预防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加大宣传力度,法律意识逐步增强

  为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法治观念,开展各类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2022年,我局以“4.22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宪法日”等自然资源普法宣传日为契机,认真筹备开展多次法治宣传活动。活动期间,悬挂标语横幅120条、制作宣传展板14块、免费向群众发放法律读本3000余本、手册5000余份、宣传单15000余张,累计为群众提供现场咨询400余次。为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我局深入各乡镇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趣味答题、有奖答题,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参与度,让自然资源法律政策深入人心。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我局严格依法制发规范性文件,没有自行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没有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依法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建议。经我局认真梳理核实,今年没有发现存在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范性文件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不断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对涉及重大事项严格实行集体决策,如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等重大事项均实行集体内部会审。进一步规范会审程序,明确会审人员责任,提高行政决策事项的质量和效率;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用法律顾问并发挥法律顾问在部门涉法事务中的作用,切实加强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为我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代理我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民事纠纷等案件,并对我局履行职责范围内的有关事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或法律意见。

  (六)持续发力,深入重点领域开展执法工作

  我局对重点领域持续开展执法工作,认真贯彻 (略) 、市、县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开展好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2022年在巩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摸排成果基础上,同时通过实地动态巡查、卫星遥感技术等手段,全面开展排查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2022年未发现有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七)深化依法行政,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在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为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全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称“三项制度”)。为基层自然资源所配备执法记录仪和移动执法终端,强化执法人员证据意识,保障行政相对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执法的威慑力和公信力。对行政处罚决定案件进行会审,今年共审核行政处罚案件9件,通过内部会审制度,促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按时办理及回复12345便民服务平台上群众意见和投诉78件,做到件件有处理,件件有回复。依照法律法规和程序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对不合理不合法诉求,进行耐心细致地解释,对涉法涉诉事项,引导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权。2022年,我局共受理信访事项19件,已办结19件,反馈率100%,未发生群体到县以上非 (略) 级以上上访,未发生进京、赴省、到市群体上访或非正常上访。

  (九)自觉履行行政应诉职能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按照“谁主管谁应诉”、“谁主办谁出庭”的原则, (略) 审判工作,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应诉各类诉讼案件。2022年,我局共应诉行政诉讼案件3宗,局相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为100%。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尚需进一步强化。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部分群众的法律意识有待增强,需进一步加大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二)改革创新成效不明显。虽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在改革创新方面的成效还不够突出,仍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行政应诉力量薄弱,影响案件办理质量。因局法制机构队*力量相对薄弱,特别是缺乏法律专业性人才,影响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强化法律法规宣传服务工作。持续改进法治建设工作方式方法,从“灌输式”教育向“服务式”教育转变,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日常工作中宣传自然资源法规政策,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提升法治队*人员素质。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证考试和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充实自然资源法治队*力量。加强法治队*业务培训,全力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自然资源法治队*。

  (三)积极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开展矛盾问题和苗头隐患等不稳定因素的排查、梳理和治理工作,坚持抓源头,防微杜渐,从细节入手,防患于未然,做到信访维稳工作无缝隙、全覆盖。对排查发现的不稳定信访事项,制定化解措施,落实责任,千方百计及时就地化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矛盾问题不扩大、不升级、不蔓延、不叠加。

  泰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0日

  2022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指导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法治思想,结合自然资源领域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机制建设,认真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能,履职尽责于全县自然资源事业发展的大局,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自然资源领域工作的各个环节,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动态调整权责清单

  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对我局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经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审核确认,我局调整修订后权责事项共185项,具体为: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80项(其中:根据《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泰政规〔2022〕1号)》文件要求,赋予各乡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权11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强制3项(委托住建(城管)部门实施)、行政征收3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监督检查18项、行政奖励3项、其他行政权力46项、公共服务事项5项、其他权责事项17项;我局执法事项清单共103项。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有关规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矿山企业进行随机检查,实现检查事项随机、执法人员随机、检查结果公开,加强部门综合监管、信用监管水平,并通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相关举报途径,预防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加大宣传力度,法律意识逐步增强

  为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法治观念,开展各类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2022年,我局以“4.22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宪法日”等自然资源普法宣传日为契机,认真筹备开展多次法治宣传活动。活动期间,悬挂标语横幅120条、制作宣传展板14块、免费向群众发放法律读本3000余本、手册5000余份、宣传单15000余张,累计为群众提供现场咨询400余次。为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我局深入各乡镇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趣味答题、有奖答题,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参与度,让自然资源法律政策深入人心。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我局严格依法制发规范性文件,没有自行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没有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依法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建议。经我局认真梳理核实,今年没有发现存在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范性文件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不断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对涉及重大事项严格实行集体决策,如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等重大事项均实行集体内部会审。进一步规范会审程序,明确会审人员责任,提高行政决策事项的质量和效率;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用法律顾问并发挥法律顾问在部门涉法事务中的作用,切实加强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为我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代理我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民事纠纷等案件,并对我局履行职责范围内的有关事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或法律意见。

  (六)持续发力,深入重点领域开展执法工作

  我局对重点领域持续开展执法工作,认真贯彻 (略) 、市、县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开展好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2022年在巩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摸排成果基础上,同时通过实地动态巡查、卫星遥感技术等手段,全面开展排查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2022年未发现有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七)深化依法行政,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在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为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全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称“三项制度”)。为基层自然资源所配备执法记录仪和移动执法终端,强化执法人员证据意识,保障行政相对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执法的威慑力和公信力。对行政处罚决定案件进行会审,今年共审核行政处罚案件9件,通过内部会审制度,促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按时办理及回复12345便民服务平台上群众意见和投诉78件,做到件件有处理,件件有回复。依照法律法规和程序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对不合理不合法诉求,进行耐心细致地解释,对涉法涉诉事项,引导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权。2022年,我局共受理信访事项19件,已办结19件,反馈率100%,未发生群体到县以上非 (略) 级以上上访,未发生进京、赴省、到市群体上访或非正常上访。

  (九)自觉履行行政应诉职能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按照“谁主管谁应诉”、“谁主办谁出庭”的原则, (略) 审判工作,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应诉各类诉讼案件。2022年,我局共应诉行政诉讼案件3宗,局相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为100%。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尚需进一步强化。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部分群众的法律意识有待增强,需进一步加大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二)改革创新成效不明显。虽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在改革创新方面的成效还不够突出,仍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行政应诉力量薄弱,影响案件办理质量。因局法制机构队*力量相对薄弱,特别是缺乏法律专业性人才,影响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强化法律法规宣传服务工作。持续改进法治建设工作方式方法,从“灌输式”教育向“服务式”教育转变,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日常工作中宣传自然资源法规政策,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提升法治队*人员素质。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证考试和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充实自然资源法治队*力量。加强法治队*业务培训,全力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自然资源法治队*。

  (三)积极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开展矛盾问题和苗头隐患等不稳定因素的排查、梳理和治理工作,坚持抓源头,防微杜渐,从细节入手,防患于未然,做到信访维稳工作无缝隙、全覆盖。对排查发现的不稳定信访事项,制定化解措施,落实责任,千方百计及时就地化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矛盾问题不扩大、不升级、不蔓延、不叠加。

  泰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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