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龙城区无疑似污染地块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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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龙城区无疑似污染地块的公示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根据国家有关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规定,为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防控污染地块环境风险,2022年我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工作,并对排查数据和相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全区范围内无疑似污染地块。我区将继续加强排查,实行联动监管、动态更新污染地块信息。

特此公示

联系人:温海涛 0421-*

(略) 生态环境局龙城分局

2023年1月10日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根据国家有关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规定,为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防控污染地块环境风险,2022年我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工作,并对排查数据和相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全区范围内无疑似污染地块。我区将继续加强排查,实行联动监管、动态更新污染地块信息。

特此公示

联系人:温海涛 0421-*

(略) 生态环境局龙城分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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