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污泥处置厂工程(二、三期)环境影响评价首次信息公开
漳州市污泥处置厂工程(二、三期)环境影响评价首次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为使社会公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 (略) 污泥处置厂工程(二、三期)”的有关信息进行首次公开。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污泥处置厂工程(二、三期)
建设性质:新建(重新环评)
建设地点: (略) 龙海区九湖镇木棉村、 (略) 九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以西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6951.62m2,主要建设一座4层厂房,包括泥接收及调质系统、污泥改性及分离系统、污泥脱水系统、污泥干化及焚烧系统、烟气处理系统、臭气处理系统等主要生产单元,以及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暖通、电气控制系统、检修等附属设施。项目共设计2套“污泥干化+焚烧”生产线,设计总污泥处理量为300t/d(60%含水率污泥100t/d,80%含水率污泥200t/d),主要建设2套复合带式干燥机和2套处理能力1200kg/h炉排式焚烧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邮编:* 电子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九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评价机构: (略)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596-*
电 子邮箱:*@*63.com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面谈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略)
2023年1月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为使社会公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 (略) 污泥处置厂工程(二、三期)”的有关信息进行首次公开。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污泥处置厂工程(二、三期)
建设性质:新建(重新环评)
建设地点: (略) 龙海区九湖镇木棉村、 (略) 九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以西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6951.62m2,主要建设一座4层厂房,包括泥接收及调质系统、污泥改性及分离系统、污泥脱水系统、污泥干化及焚烧系统、烟气处理系统、臭气处理系统等主要生产单元,以及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暖通、电气控制系统、检修等附属设施。项目共设计2套“污泥干化+焚烧”生产线,设计总污泥处理量为300t/d(60%含水率污泥100t/d,80%含水率污泥200t/d),主要建设2套复合带式干燥机和2套处理能力1200kg/h炉排式焚烧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邮编:* 电子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九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评价机构: (略)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596-*
电 子邮箱:*@*63.com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面谈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略)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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