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鹿城镇卫生院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阜南县鹿城镇卫生院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2年11月27日,阜南县 (略) 根据《阜南县 (略) 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阜南县鹿城镇淮河东路199号(原 (略) ),项目地东侧为居民区,南侧为淮河东路,西侧为曹集北路,北侧为商业区。
项目占地面积3933.35㎡,建筑面积9204.72㎡,包含门诊楼、住院楼、综合楼等,本项目主要包括装修改造工程、设备工程,其中主要诊疗科目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五官科、肿瘤科、骨科、检验科、影像科、计划生育免疫接种室、急诊等。项目设置床位120张,形成年门诊量12万人次的医疗能力。
本项目用地属于医卫用地,根据现场勘查,周边交通便利,均为居住小区等居民点,项目所在区域200m范围内无大型工厂及其较大的废气排放源和较大噪声污染源,院址地理位置优越,周边交通方便。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12月25日,阜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阜南县 (略) 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备案批复,发改审字[2019]692号。
2022年3月,阜南县 (略) 委托安徽永益 (略) 关于《阜南县 (略) 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安徽永益 (略) 于2022年4月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4月10日获得阜南县生态环境分局的环评批复(南环行审〔2020〕5号)。
该项目于2022年5月开始进行改扩建,于2022年7月竣工完成。
竣工完成后,受阜南县 (略) 的委托,安徽泰吉工程 (略) 对该建设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3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8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3.02%。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阜南县 (略) 改扩建工程及其配套建设的全部内容(不含辐射)。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的内容、规模、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动,参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运营后废 (略) 病区污水和生活污水。
(略) 病区污水主要是门诊、病房等处排出的医疗废水和实验室检验废水。医疗废水污染因子主要为COD、BOD5、SS、氨氮、粪大肠菌群等,病房床单清洗采用社会外协方式。医学检验科室产生均为酸性废水,不采用含氰、含铬试剂,因此不产生含氰废水和含铬废水。
院区建设地埋式废水处理设施一套,处理规模为65t/d,采用的工艺为“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消毒”的处理工艺,生活污水及病区污水经管网 (略) 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阜南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污染物。主要污染因子为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
(1)有组织排放臭气
项目建设一座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一座,设施全部加盖密闭,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在废水处理设施出气口顶部安装集气管道,被捕集的恶臭气体经除臭处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略) 大楼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21米。
(2)无组织排放臭气
本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是污水处理站散逸的臭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地埋式,密封性好,并且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加盖密闭,由专业人员管理,从源头减少恶臭的产生。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废水处理设施的风机、水泵等使用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设备,建筑隔声,风管设减振接头等措施使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染物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检测结果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控制标准要求。
(2)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要求。
(3)废水监测结果表明:废水处理设施废水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排入阜南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4)项目新建危废暂存库,按照要求做好防渗、防漏,医疗危废等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用地属于医卫用地,根据现场勘查,周边交通便利,均为居住小区等居民点,项目所在区域200m范围内无大型工厂及其较大的废气排放源和较大噪声污染源。
六、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所建设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污染物防治措施进行生产,验收工作组对项目涉及的有关资料和现场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分析和讨论,验收工作组认为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七、后续要求
(1) (略) 区的环境管理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操作和维护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切实保证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健全运行管理记录。
(2)建立健全危废台帐管理制度。
2022年11月27日,阜南县 (略) 根据《阜南县 (略) 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阜南县鹿城镇淮河东路199号(原 (略) ),项目地东侧为居民区,南侧为淮河东路,西侧为曹集北路,北侧为商业区。
项目占地面积3933.35㎡,建筑面积9204.72㎡,包含门诊楼、住院楼、综合楼等,本项目主要包括装修改造工程、设备工程,其中主要诊疗科目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五官科、肿瘤科、骨科、检验科、影像科、计划生育免疫接种室、急诊等。项目设置床位120张,形成年门诊量12万人次的医疗能力。
本项目用地属于医卫用地,根据现场勘查,周边交通便利,均为居住小区等居民点,项目所在区域200m范围内无大型工厂及其较大的废气排放源和较大噪声污染源,院址地理位置优越,周边交通方便。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12月25日,阜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阜南县 (略) 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备案批复,发改审字[2019]692号。
2022年3月,阜南县 (略) 委托安徽永益 (略) 关于《阜南县 (略) 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安徽永益 (略) 于2022年4月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4月10日获得阜南县生态环境分局的环评批复(南环行审〔2020〕5号)。
该项目于2022年5月开始进行改扩建,于2022年7月竣工完成。
竣工完成后,受阜南县 (略) 的委托,安徽泰吉工程 (略) 对该建设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3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8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3.02%。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阜南县 (略) 改扩建工程及其配套建设的全部内容(不含辐射)。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的内容、规模、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动,参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运营后废 (略) 病区污水和生活污水。
(略) 病区污水主要是门诊、病房等处排出的医疗废水和实验室检验废水。医疗废水污染因子主要为COD、BOD5、SS、氨氮、粪大肠菌群等,病房床单清洗采用社会外协方式。医学检验科室产生均为酸性废水,不采用含氰、含铬试剂,因此不产生含氰废水和含铬废水。
院区建设地埋式废水处理设施一套,处理规模为65t/d,采用的工艺为“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消毒”的处理工艺,生活污水及病区污水经管网 (略) 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阜南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污染物。主要污染因子为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
(1)有组织排放臭气
项目建设一座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一座,设施全部加盖密闭,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在废水处理设施出气口顶部安装集气管道,被捕集的恶臭气体经除臭处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略) 大楼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21米。
(2)无组织排放臭气
本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是污水处理站散逸的臭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地埋式,密封性好,并且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加盖密闭,由专业人员管理,从源头减少恶臭的产生。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废水处理设施的风机、水泵等使用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设备,建筑隔声,风管设减振接头等措施使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染物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检测结果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控制标准要求。
(2)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要求。
(3)废水监测结果表明:废水处理设施废水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排入阜南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4)项目新建危废暂存库,按照要求做好防渗、防漏,医疗危废等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用地属于医卫用地,根据现场勘查,周边交通便利,均为居住小区等居民点,项目所在区域200m范围内无大型工厂及其较大的废气排放源和较大噪声污染源。
六、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所建设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污染物防治措施进行生产,验收工作组对项目涉及的有关资料和现场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分析和讨论,验收工作组认为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七、后续要求
(1) (略) 区的环境管理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操作和维护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切实保证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健全运行管理记录。
(2)建立健全危废台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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