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鸡西市鸡东县哈达镇东风村
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鸡西市鸡东县哈达镇东风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8日-2023年1月5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467-*传真:0467-*通讯地址: (略) 迎宾 (略) 生态环境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 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鸡东县哈达镇东风村二组南原采砂坑综合利用及复垦项目 | (略) 鸡东县哈达镇东风村 | 鸡东县鸿图固 (略) |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 (略) 鸡东县哈达镇东风村。填埋场占地面积63588平方米,填埋场总有效库容约为138.6万m3(长度360m,宽度175m,平均深度22.5m)。本项目设计3年完成场地内填埋工作,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回填区总处理灰渣量为180万t。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 (一)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期主要废水为纯水制备系统排水、酸洗废水、水洗废水、碱液喷淋塔排水、锅炉排水、车间地面冲洗水、化验室废水及生活污水,项目纯水制备系统排水、酸洗废水、水洗废水、碱液喷淋塔排水、锅炉排水、车间地面冲洗水及化验室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园区纳管标准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经园区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项目厂区按照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进行分区防渗减少地下水污染途径。污水处理区、酸库、危废暂存间底部地面重点防渗。污水处理区、酸库底部地面采用粘土(至少1m厚)、高密度聚*烯(HDPE)防渗膜(渗透系数K≤10-12cm/s)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基础上进行水泥硬化,并喷涂防腐防酸漆。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要求设计防渗方案:防渗层为至少1m 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 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 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生产车间地面为一般防渗,防渗技术要求达到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防渗系数≤10-7cm/s;其他区域进行简单防渗,地面硬化。 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利用现有建筑,在建筑内拆除和安装生产设备,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抑尘措施减少粉尘产生及排放。运营期主要废气为生产线投料、筛分、烘干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酸洗工序产生的酸雾,无压蒸汽锅炉、热风炉、导热油炉和供暖锅炉废气。 提纯车间投料、筛分和烘干工序产生的粉尘分别经各自工段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各自工序的15m高排气筒排放。提纯车间酸洗工序产生的酸雾经碱液吸收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的酸雾、粉尘排放量和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无压蒸汽锅炉排放的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热风炉排放的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要求。 可膨胀石墨车间投料、筛分和烘干工序产生的粉尘分别经各自工段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各自工序的15m高排气筒排放。可膨胀石墨车间酸洗工序产生的酸雾经碱液吸收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的酸雾、粉尘排放量和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导热油炉排放的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 石墨烯酸洗工序产生的酸雾经碱液吸收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的酸雾排放量和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既有供暖锅炉排放的烟气经水浴脱硫、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新建供暖锅炉排放的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2台锅炉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专用烟道高于屋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规定的安装中型灶房油烟净化设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消石灰投料仓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污染物颗粒物、SO2、NOx、酸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设备安装减振垫,经设备减振、厂房隔声和发散衰减,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布袋、废包装物、沉渣物、生产工艺收集粉尘、低浓度石灰、污水处理站沉淀后的悬浮物、布袋收集的消石灰、锅炉灰渣、锅炉布袋除尘器收尘、废RO反渗透膜、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废油脂。废布袋和废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妥善安全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须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995)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危险废物的转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修订草案的要求。 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沉渣物应在正式投产运行前进行属性鉴定,依据鉴定结果进行处理,结果为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结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安全处置,鉴定结果出来前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生产工艺收集的粉尘和污水处理站沉淀后的悬浮物回用于生产。低浓度石灰送至申太石墨选矿厂用作辅料使用。布袋收集的消石灰回收利用。锅炉灰渣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定期外运,外售综合利用。废旧RO反渗透膜定期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餐厨垃圾和废油脂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厂区酸库内设置2个围堰和3座应急储罐,用以收集处置泄漏过程中的废液。一旦发生消防事故,产生的事故废水依托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暂存,事故废水经处理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点位预警、预防,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8日-2023年1月5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467-*传真:0467-*通讯地址: (略) 迎宾 (略) 生态环境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 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鸡东县哈达镇东风村二组南原采砂坑综合利用及复垦项目 | (略) 鸡东县哈达镇东风村 | 鸡东县鸿图固 (略) |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 (略) 鸡东县哈达镇东风村。填埋场占地面积63588平方米,填埋场总有效库容约为138.6万m3(长度360m,宽度175m,平均深度22.5m)。本项目设计3年完成场地内填埋工作,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回填区总处理灰渣量为180万t。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 (一)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期主要废水为纯水制备系统排水、酸洗废水、水洗废水、碱液喷淋塔排水、锅炉排水、车间地面冲洗水、化验室废水及生活污水,项目纯水制备系统排水、酸洗废水、水洗废水、碱液喷淋塔排水、锅炉排水、车间地面冲洗水及化验室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园区纳管标准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经园区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项目厂区按照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进行分区防渗减少地下水污染途径。污水处理区、酸库、危废暂存间底部地面重点防渗。污水处理区、酸库底部地面采用粘土(至少1m厚)、高密度聚*烯(HDPE)防渗膜(渗透系数K≤10-12cm/s)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基础上进行水泥硬化,并喷涂防腐防酸漆。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要求设计防渗方案:防渗层为至少1m 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 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 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生产车间地面为一般防渗,防渗技术要求达到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防渗系数≤10-7cm/s;其他区域进行简单防渗,地面硬化。 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利用现有建筑,在建筑内拆除和安装生产设备,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抑尘措施减少粉尘产生及排放。运营期主要废气为生产线投料、筛分、烘干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酸洗工序产生的酸雾,无压蒸汽锅炉、热风炉、导热油炉和供暖锅炉废气。 提纯车间投料、筛分和烘干工序产生的粉尘分别经各自工段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各自工序的15m高排气筒排放。提纯车间酸洗工序产生的酸雾经碱液吸收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的酸雾、粉尘排放量和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无压蒸汽锅炉排放的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热风炉排放的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要求。 可膨胀石墨车间投料、筛分和烘干工序产生的粉尘分别经各自工段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各自工序的15m高排气筒排放。可膨胀石墨车间酸洗工序产生的酸雾经碱液吸收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的酸雾、粉尘排放量和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导热油炉排放的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 石墨烯酸洗工序产生的酸雾经碱液吸收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的酸雾排放量和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既有供暖锅炉排放的烟气经水浴脱硫、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新建供暖锅炉排放的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2台锅炉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专用烟道高于屋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规定的安装中型灶房油烟净化设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消石灰投料仓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污染物颗粒物、SO2、NOx、酸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设备安装减振垫,经设备减振、厂房隔声和发散衰减,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布袋、废包装物、沉渣物、生产工艺收集粉尘、低浓度石灰、污水处理站沉淀后的悬浮物、布袋收集的消石灰、锅炉灰渣、锅炉布袋除尘器收尘、废RO反渗透膜、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废油脂。废布袋和废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妥善安全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须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995)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危险废物的转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修订草案的要求。 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沉渣物应在正式投产运行前进行属性鉴定,依据鉴定结果进行处理,结果为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结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安全处置,鉴定结果出来前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生产工艺收集的粉尘和污水处理站沉淀后的悬浮物回用于生产。低浓度石灰送至申太石墨选矿厂用作辅料使用。布袋收集的消石灰回收利用。锅炉灰渣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定期外运,外售综合利用。废旧RO反渗透膜定期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餐厨垃圾和废油脂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厂区酸库内设置2个围堰和3座应急储罐,用以收集处置泄漏过程中的废液。一旦发生消防事故,产生的事故废水依托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暂存,事故废水经处理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点位预警、预防,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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