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船营区分局关于吉林市鹏毅水泥制品制造有限公司水泥预制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船营区分局关于吉林市鹏毅水泥制品制造有限公司水泥预制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船营区分局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月10日我 (略) 鹏毅 (略) 水泥预制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0日-- 1月16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船营区望云街545号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1 | (略) 鹏毅 (略) 水泥预制件项目 | (略) 船营区搜登站镇鲜兴村二社 | (略) 鹏毅 (略) | (略) (略) |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船营区搜登站镇鲜兴村二社,项目用地性质为村集体建设用地。厂区南侧为一般农业发展区、东西两侧为鲜兴村居民区,北侧为长吉大路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所在厂区及紧邻的南侧一般农业发展区、东西两侧鲜兴村居民区在《 (略) 船营区搜登站镇总体规划(2013-2030年)》中已经规划为工业用地,项目拟建设规模为年产15000米矩形槽、1000米水泥管,总占地面积11000m2。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员工4人,根据客户的需要进行生产,为间歇式作业。员工每年工作180天,每天1班,每班工作9小时。 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13.3%。 | 做好已经下几点 (一)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运做农肥。清洗废水、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水,排入沉淀池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降雨产生的淋溶水,须收集于沉淀池内,沉淀后回用。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锅炉采用生物质燃料,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后,经过25m排气筒排放。砂石、水泥和水等原料输送上料系统须采取密闭措施;水泥筒仓须封闭处理,水泥筒仓装填和放料时产生筒仓呼吸粉尘,筒仓仓顶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废气经仓顶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呼吸口排放。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投料粉尘使用水喷淋装置降尘,降尘后,无组织排放。 厂区运输道路、砂石堆场地面须进行硬化,原料堆场须采取苫布覆盖、防风抑尘网等措施,运输及卸料过程须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过程须对车辆进行苫盖。控制厂界外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对应排放限值要求。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应严格执行环评中的要求,不得更改,厂区东西两侧均为居民住宅,紧邻西侧居民,项目生产线应在厂区中部建设,南北走向布置,与敏感点保持一定距离。生产设备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运输车辆途经敏感点应低速行驶,禁止鸣笛。 (四)本项目搅拌机除尘器收集后回用于搅拌、水泥筒仓的仓顶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直接通过除尘器振动落回罐中,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的焊接烟尘及蒸汽发生器除尘器收集尘,定期送往建筑垃圾堆存处;生活垃圾由分类垃圾箱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理;废布袋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理;废钢筋及废焊条外卖废旧物资回收部门;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产;残次品送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存处;废树脂由垃圾桶收集后,环卫部门处理;生物质灰装袋(含塑料内衬)暂存于蒸汽车间,外卖给生产有机肥企业。车辆不得在厂内大修,生产装置应使用固体润滑脂,防止产生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项目运营过程中固废均合理处理和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布局合理性、安全性,以及防火、卫生等要求;厂区内应严格防火,设立明显的禁火和禁烟标志,配置相应数量的灭火器。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教育、培训,防治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六)建设单位须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布置设备和材料的堆放点,建筑材料堆存过程中须进行遮盖或暂存于临时仓库内;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管理,防止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肥料;能回收利用的废旧材料出售给再生资源回收部门,其余送指定建筑垃圾堆存场,生活垃圾定点收集,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置。 (七)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废气和噪声进行监测,发现超标现象,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废气、噪声等达标排放。 (八)建设单位须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确认总量控制指标,严格落实总量控制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生态环境部门确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及时申请排污许可证,污染物总量不得超过许可规定。 (九)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 |
(略) 生态环境局船营区分局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月10日我 (略) 鹏毅 (略) 水泥预制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0日-- 1月16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船营区望云街5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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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1 | (略) 鹏毅 (略) 水泥预制件项目 | (略) 船营区搜登站镇鲜兴村二社 | (略) 鹏毅 (略) | (略) (略) |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船营区搜登站镇鲜兴村二社,项目用地性质为村集体建设用地。厂区南侧为一般农业发展区、东西两侧为鲜兴村居民区,北侧为长吉大路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所在厂区及紧邻的南侧一般农业发展区、东西两侧鲜兴村居民区在《 (略) 船营区搜登站镇总体规划(2013-2030年)》中已经规划为工业用地,项目拟建设规模为年产15000米矩形槽、1000米水泥管,总占地面积11000m2。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员工4人,根据客户的需要进行生产,为间歇式作业。员工每年工作180天,每天1班,每班工作9小时。 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13.3%。 | 做好已经下几点 (一)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运做农肥。清洗废水、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水,排入沉淀池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降雨产生的淋溶水,须收集于沉淀池内,沉淀后回用。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锅炉采用生物质燃料,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后,经过25m排气筒排放。砂石、水泥和水等原料输送上料系统须采取密闭措施;水泥筒仓须封闭处理,水泥筒仓装填和放料时产生筒仓呼吸粉尘,筒仓仓顶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废气经仓顶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呼吸口排放。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投料粉尘使用水喷淋装置降尘,降尘后,无组织排放。 厂区运输道路、砂石堆场地面须进行硬化,原料堆场须采取苫布覆盖、防风抑尘网等措施,运输及卸料过程须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过程须对车辆进行苫盖。控制厂界外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对应排放限值要求。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应严格执行环评中的要求,不得更改,厂区东西两侧均为居民住宅,紧邻西侧居民,项目生产线应在厂区中部建设,南北走向布置,与敏感点保持一定距离。生产设备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运输车辆途经敏感点应低速行驶,禁止鸣笛。 (四)本项目搅拌机除尘器收集后回用于搅拌、水泥筒仓的仓顶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直接通过除尘器振动落回罐中,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的焊接烟尘及蒸汽发生器除尘器收集尘,定期送往建筑垃圾堆存处;生活垃圾由分类垃圾箱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理;废布袋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理;废钢筋及废焊条外卖废旧物资回收部门;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产;残次品送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存处;废树脂由垃圾桶收集后,环卫部门处理;生物质灰装袋(含塑料内衬)暂存于蒸汽车间,外卖给生产有机肥企业。车辆不得在厂内大修,生产装置应使用固体润滑脂,防止产生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项目运营过程中固废均合理处理和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布局合理性、安全性,以及防火、卫生等要求;厂区内应严格防火,设立明显的禁火和禁烟标志,配置相应数量的灭火器。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教育、培训,防治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六)建设单位须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布置设备和材料的堆放点,建筑材料堆存过程中须进行遮盖或暂存于临时仓库内;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管理,防止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肥料;能回收利用的废旧材料出售给再生资源回收部门,其余送指定建筑垃圾堆存场,生活垃圾定点收集,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置。 (七)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废气和噪声进行监测,发现超标现象,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废气、噪声等达标排放。 (八)建设单位须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确认总量控制指标,严格落实总量控制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生态环境部门确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及时申请排污许可证,污染物总量不得超过许可规定。 (九)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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