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公共实训基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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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公共实训基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长治市公共实训基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2023-01-10 15:40:25文章来源:

(略) 公共实训基地地 (略) 潞城区南华西街路南,潞城区实验中学西侧。地块东至潞城区实验中学,南至晋水苑小区,西至环西路,北至南华西街,中心坐标为:东经:113.*°,北纬:36.*°,地块面积为57123.17平方米。本项目地块现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教育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

山西 (略) (略) 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 (略) 公共实训基地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根据地块用地历史及现场踏勘、访谈情况,参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要求,对本项目地块进行土壤环境初步调查。

调查地块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共布设8个土壤监测点(1个土壤对照点),4个地下水监测点(包含1个对照点)。共采集40个土壤样品(包括4个平行样、1个对照样)、5个地下水样品(包括1个平行样、1个对照样),2个土壤运输空白样品、2个设备淋洗样品、2个土壤全程序空白样、1个地下水运输空白、1个地下水全程序空白。

根据检测结果,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的Ⅳ类水水质标准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根据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判定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可作为第二类用地开发利用。

长治市公共实训基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2023-01-10 15:40:25文章来源:

(略) 公共实训基地地 (略) 潞城区南华西街路南,潞城区实验中学西侧。地块东至潞城区实验中学,南至晋水苑小区,西至环西路,北至南华西街,中心坐标为:东经:113.*°,北纬:36.*°,地块面积为57123.17平方米。本项目地块现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教育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

山西 (略) (略) 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 (略) 公共实训基地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根据地块用地历史及现场踏勘、访谈情况,参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要求,对本项目地块进行土壤环境初步调查。

调查地块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共布设8个土壤监测点(1个土壤对照点),4个地下水监测点(包含1个对照点)。共采集40个土壤样品(包括4个平行样、1个对照样)、5个地下水样品(包括1个平行样、1个对照样),2个土壤运输空白样品、2个设备淋洗样品、2个土壤全程序空白样、1个地下水运输空白、1个地下水全程序空白。

根据检测结果,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的Ⅳ类水水质标准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根据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判定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可作为第二类用地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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