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2022年度泰顺县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的公示
关于拟认定2022年度泰顺县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的公示
根据《泰顺县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及监测办法》(修订)(泰农〔2018〕243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县、市级示范性农民合作社申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泰农〔2022〕80号)文件精神,经农民专业合作 (略) 农业智慧平台自主申报,各乡镇推荐,县级相关部门审核,拟认定泰顺县林辉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2家单位为2022年度县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拟撤销泰顺乌岩岭猕猴桃专业合作社等11家县级示范性合作社;拟保留泰顺县恩岱垟猕猴桃专业合作社等164家县级示范性合作社,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从2023年1月10日至1月16日,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77-*。
附件:1.2022年度拟认定泰顺县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docx
2.2022年度拟撤销泰顺县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docx
3.2022年度拟保留泰顺县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docx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0日
根据《泰顺县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及监测办法》(修订)(泰农〔2018〕243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县、市级示范性农民合作社申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泰农〔2022〕80号)文件精神,经农民专业合作 (略) 农业智慧平台自主申报,各乡镇推荐,县级相关部门审核,拟认定泰顺县林辉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2家单位为2022年度县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拟撤销泰顺乌岩岭猕猴桃专业合作社等11家县级示范性合作社;拟保留泰顺县恩岱垟猕猴桃专业合作社等164家县级示范性合作社,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从2023年1月10日至1月16日,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77-*。
附件:1.2022年度拟认定泰顺县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docx
2.2022年度拟撤销泰顺县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docx
3.2022年度拟保留泰顺县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docx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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