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临海联化)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临海联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20万吨电解液、2万吨LT612、1411吨氢氧化锂溶液、500吨三(三*基硅基)磷酸酯等项目 | 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洋片区(医化园区)东海第八大道3号 | 联化科技(临海)有限公司 | 联化科技(临海)有限公司拟在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洋片区(医化园区)东海第八大道3号现有厂区实施年产20万吨电解液、2万吨LT612(一水合氢氧化锂)、1411吨氢氧化锂溶液、500吨三(三*基硅基)磷酸酯,联产40332吨碳酸钙,副产350吨20%氨水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网站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在公示过程中未收到反对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本项目LT612产品废水单独收集经无机废水排放口排放,其他产品废水另外收集,与现有项目废水一并纳入在建废水站处理后排放排放,两股废水最终合并纳管排放,合并前各排口安装视频和在线监控并实现数据联网。废水经园区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台州湾。 2、废气:A53、A54电解液项目废气经车间两级水吸收处理后与A55车间经酸吸收+水吸收处理后的废气一并接入A54车间外活性炭吸附设施,经处理后高空排放;A26车间粉尘经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危废仓库废气采用碱喷淋+光催化除臭处理;废水站低浓废气采用氯酸钠氧化+碱喷淋末端废气处理。 3、固废: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固废须在规范的固废堆场暂存,地面防渗,防风吹、日晒、雨淋。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委托相关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4、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车间设备进行合理布置,高噪声安装减震装置、消声器,设置隔声罩,加强设备维护。 5、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9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08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20万吨电解液、2万吨LT612、1411吨氢氧化锂溶液、500吨三(三*基硅基)磷酸酯等项目 | 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洋片区(医化园区)东海第八大道3号 | 联化科技(临海)有限公司 | 联化科技(临海)有限公司拟在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洋片区(医化园区)东海第八大道3号现有厂区实施年产20万吨电解液、2万吨LT612(一水合氢氧化锂)、1411吨氢氧化锂溶液、500吨三(三*基硅基)磷酸酯,联产40332吨碳酸钙,副产350吨20%氨水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网站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在公示过程中未收到反对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本项目LT612产品废水单独收集经无机废水排放口排放,其他产品废水另外收集,与现有项目废水一并纳入在建废水站处理后排放排放,两股废水最终合并纳管排放,合并前各排口安装视频和在线监控并实现数据联网。废水经园区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台州湾。 2、废气:A53、A54电解液项目废气经车间两级水吸收处理后与A55车间经酸吸收+水吸收处理后的废气一并接入A54车间外活性炭吸附设施,经处理后高空排放;A26车间粉尘经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危废仓库废气采用碱喷淋+光催化除臭处理;废水站低浓废气采用氯酸钠氧化+碱喷淋末端废气处理。 3、固废: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固废须在规范的固废堆场暂存,地面防渗,防风吹、日晒、雨淋。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委托相关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4、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车间设备进行合理布置,高噪声安装减震装置、消声器,设置隔声罩,加强设备维护。 5、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9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08号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