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自贡市光大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800万只铁氧体磁芯、器件产品生产项目
关于2023年1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自贡市光大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800万只铁氧体磁芯、器件产品生产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年产800万只铁氧体磁芯、器件产品生产项目 | (略) 高新工业园区金川路15号附11号(生产厂房) | (略) (略) | 四川 (略) | 本项目租赁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略) 的闲置厂房、办公室,厂房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办公室建筑面积200平方米,新建锰锌磁芯、镍锌磁芯、电子器件产品生产线三条,配置阿尔法压机、全自动绕线机、钟罩烧结炉等设备,并配套建设各项环保附属设施。年产铁氧体磁芯、器件产品800万只。 |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 大气污染物:项目镍锌磁芯产品生产过程中原料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钟罩炉、自动立式连续烧结炉烧结废气统一收集至“碱液喷淋塔+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有机废气排放满足《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表3电子产品制造标准限值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车间通风,确保无组织排放的焊锡烟尘(锡及其化合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企业边界浓度限值。含浸、烘干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VOCs、二*苯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表3电子产品制造标准限值。 水污染物:本项目球磨用水进入产品,不外排。项目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水。设备冷却水经循环水池收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喷淋废水循环回用于废气喷淋塔,不外排。打磨废水经管道引至1套WS-9500C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循环使用,配备循环水池,不外排。项目生活污 (略) (略) 已建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进入板仓污水处理厂处理达《 (略) 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后排入釜溪河。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生活垃圾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品(废生胚、残次品)收集后返回生产工序,重新加工。除尘灰、打磨废水处理设备沉渣收集后直接作为原料回用。废包装材料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废锡渣集中回收后折价与厂家兑换锡条。废油桶、废抹布、废机油、喷淋塔收集废渣、喷淋废液、废凡立水桶、废天那水桶、废助焊剂桶、漆渣等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噪声: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在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音、合理布置平面等措施后,经预测项目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年产800万只铁氧体磁芯、器件产品生产项目 | (略) 高新工业园区金川路15号附11号(生产厂房) | (略) (略) | 四川 (略) | 本项目租赁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略) 的闲置厂房、办公室,厂房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办公室建筑面积200平方米,新建锰锌磁芯、镍锌磁芯、电子器件产品生产线三条,配置阿尔法压机、全自动绕线机、钟罩烧结炉等设备,并配套建设各项环保附属设施。年产铁氧体磁芯、器件产品800万只。 |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 大气污染物:项目镍锌磁芯产品生产过程中原料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钟罩炉、自动立式连续烧结炉烧结废气统一收集至“碱液喷淋塔+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有机废气排放满足《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表3电子产品制造标准限值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车间通风,确保无组织排放的焊锡烟尘(锡及其化合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企业边界浓度限值。含浸、烘干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VOCs、二*苯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表3电子产品制造标准限值。 水污染物:本项目球磨用水进入产品,不外排。项目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水。设备冷却水经循环水池收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喷淋废水循环回用于废气喷淋塔,不外排。打磨废水经管道引至1套WS-9500C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循环使用,配备循环水池,不外排。项目生活污 (略) (略) 已建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进入板仓污水处理厂处理达《 (略) 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后排入釜溪河。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生活垃圾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品(废生胚、残次品)收集后返回生产工序,重新加工。除尘灰、打磨废水处理设备沉渣收集后直接作为原料回用。废包装材料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废锡渣集中回收后折价与厂家兑换锡条。废油桶、废抹布、废机油、喷淋塔收集废渣、喷淋废液、废凡立水桶、废天那水桶、废助焊剂桶、漆渣等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噪声: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在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音、合理布置平面等措施后,经预测项目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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