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统计局2022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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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统计局2022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 (略) 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及省、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县统计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法治思想,坚持把防惩统计造假摆在统计工作的首要位置,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学总书记针对部分地方统计数据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作出重要批示。这是今年以来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第三次重要批示,也是在党的二十大刚结束之际作出的重要批示。县委、县政府深入学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根据国家、省、市局《关于深刻学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统计数据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专题调研的通知》精神,及时组成三个调研组,分乡(镇)、企业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专项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企业等形式,全面梳理2016年以来学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情况;认真查找在贯彻执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针对目前统计工作现状,深刻剖析统计造假屡禁不绝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从夯基础、建机制等方面提出4条意见建议,积极探索解决统计造假屡禁不绝问题可行性措施。

五是奋力打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氛围。根据国家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及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和部分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例,编印500本《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知识读本》,分发县委、县政府处级领导,各乡(镇)、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统计人员。全面落实统计法及中央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纳入党校、行政学校、 (略) 及新晋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和主体班次必修课,今年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3场次。持续深入开展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精神再学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力抓好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统计力量。

二是严守统计红线。持续跟进统计督察整改后续工作,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巩固督察整改成效。加强统计执法,落实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移送机制,实现统计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司法部门相衔接,统计执法检查与业务辅导相结合,宣传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

三是提高数据质量。建立数据质量管控长效机制,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专项核查,综合运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实行即报即审,通过审核公式、表间比对等方式,加强数据审核,把好数据质量关口。

四是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全面自查自纠,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制度体系、责任体系,从源头上完善举措、堵塞漏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五是加强普法宣传。结合统计“八五”普法,持续深化《统计法》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贯彻宣传,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政府统计人员、新任统计人员、调查对象等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机关、企业、社区,努力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泰宁县统计局

2022年12月30日

根据中共中央、 (略) 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及省、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县统计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法治思想,坚持把防惩统计造假摆在统计工作的首要位置,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学总书记针对部分地方统计数据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作出重要批示。这是今年以来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第三次重要批示,也是在党的二十大刚结束之际作出的重要批示。县委、县政府深入学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根据国家、省、市局《关于深刻学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统计数据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专题调研的通知》精神,及时组成三个调研组,分乡(镇)、企业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专项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企业等形式,全面梳理2016年以来学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情况;认真查找在贯彻执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针对目前统计工作现状,深刻剖析统计造假屡禁不绝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从夯基础、建机制等方面提出4条意见建议,积极探索解决统计造假屡禁不绝问题可行性措施。

五是奋力打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氛围。根据国家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及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和部分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例,编印500本《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知识读本》,分发县委、县政府处级领导,各乡(镇)、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统计人员。全面落实统计法及中央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纳入党校、行政学校、 (略) 及新晋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和主体班次必修课,今年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3场次。持续深入开展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精神再学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力抓好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统计力量。

二是严守统计红线。持续跟进统计督察整改后续工作,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巩固督察整改成效。加强统计执法,落实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移送机制,实现统计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司法部门相衔接,统计执法检查与业务辅导相结合,宣传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

三是提高数据质量。建立数据质量管控长效机制,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专项核查,综合运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实行即报即审,通过审核公式、表间比对等方式,加强数据审核,把好数据质量关口。

四是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全面自查自纠,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制度体系、责任体系,从源头上完善举措、堵塞漏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五是加强普法宣传。结合统计“八五”普法,持续深化《统计法》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贯彻宣传,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政府统计人员、新任统计人员、调查对象等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机关、企业、社区,努力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泰宁县统计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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