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斜19井探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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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董斜19井探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乌环评审〔2022〕43号

中石化新疆新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新疆天合 (略) 编制的《董斜19井探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管理之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投资3200万元(环保投资132万元), (略) 米东区北部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区,(董斜19井地理坐标为东经87°40′25.793″,北纬44°28′57.798″)建设董斜19井探井项目,董斜19井设计井型为斜井,设计井深7436.05m(斜)/6770.00m(垂),完钻后进行试油,获取有关技术参数。项目组成包括主体工程(钻前工程、钻井工程、试油、钻后工程等)、辅助公用工程(供电、供水等)、环保工程(应急池、放喷池、钻井废弃物不落地处理系统、临时危废暂存间等),办公及生活设施(全部为活动板房),以及仓储工程(泥浆储备罐等)等组成。项目开工前,需征得自然资源、规划、林草等部门同意。

二、要求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一)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 (略) 防治扬尘污染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对施工工地进行围挡,对施工期间临时物料进行有效覆盖,运输散装物料车辆须进行封闭,土方开挖施工须避开大风天气。

(二)在施工、勘探过程中,各类车辆须在场内运输道路上行驶,避免随意到处碾压,严禁随意开辟便道、破坏植被,避免引起局部风蚀、造成水土流失。

(三)项目建设过程中,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四)项目柴油机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要求;伴生气需燃烧放空,严禁伴生气直接排放。

(五)临时生活区生活污水排入自建200m3防腐防渗漏集污池,集中拉运至甘泉堡污水处理厂处理;勘探过程中产生的井下作业废水及试油期采出液全部排入井口储罐,定期拉运至春风一号联合站处理。

(六)项目钻井废水、钻井泥浆和岩屑排入泥浆不落地系统进行处理,分离出的液相回用于钻井工程,分离出的固相经压滤处理后临时堆放在岩屑堆放临时区域(做好防渗工作),做相关检测,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规定的岩屑综合利用,或进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填埋;经检测不合格的岩屑,针对不合格项,委托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采取相关处理措施,处理后的岩屑应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规定;作业井场地面铺设防渗膜,对井喷油进行全部回收,柴油储罐需做好防渗,确保不发生油品泄露。

(七)项目产生的三开钻井固废、废矿物油存放于临时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经营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八)勘探期结束后,勘探过程中的钻机、发电机、等临时设施进行移除,并对扰动场地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

(九)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杜绝突发环境风险等事故发生。

(十)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重新审核。

(十一)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董斜19井探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 (略) 生态环境局米东区分局(以下简称“米东区分局”)。

三、委托米东区分局对此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项目建成后,你单位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2022年12月22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审批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审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 (略) 水磨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1-*

通讯地址: (略) 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

乌环评审〔2022〕43号

中石化新疆新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新疆天合 (略) 编制的《董斜19井探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管理之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投资3200万元(环保投资132万元), (略) 米东区北部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区,(董斜19井地理坐标为东经87°40′25.793″,北纬44°28′57.798″)建设董斜19井探井项目,董斜19井设计井型为斜井,设计井深7436.05m(斜)/6770.00m(垂),完钻后进行试油,获取有关技术参数。项目组成包括主体工程(钻前工程、钻井工程、试油、钻后工程等)、辅助公用工程(供电、供水等)、环保工程(应急池、放喷池、钻井废弃物不落地处理系统、临时危废暂存间等),办公及生活设施(全部为活动板房),以及仓储工程(泥浆储备罐等)等组成。项目开工前,需征得自然资源、规划、林草等部门同意。

二、要求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一)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 (略) 防治扬尘污染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对施工工地进行围挡,对施工期间临时物料进行有效覆盖,运输散装物料车辆须进行封闭,土方开挖施工须避开大风天气。

(二)在施工、勘探过程中,各类车辆须在场内运输道路上行驶,避免随意到处碾压,严禁随意开辟便道、破坏植被,避免引起局部风蚀、造成水土流失。

(三)项目建设过程中,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四)项目柴油机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要求;伴生气需燃烧放空,严禁伴生气直接排放。

(五)临时生活区生活污水排入自建200m3防腐防渗漏集污池,集中拉运至甘泉堡污水处理厂处理;勘探过程中产生的井下作业废水及试油期采出液全部排入井口储罐,定期拉运至春风一号联合站处理。

(六)项目钻井废水、钻井泥浆和岩屑排入泥浆不落地系统进行处理,分离出的液相回用于钻井工程,分离出的固相经压滤处理后临时堆放在岩屑堆放临时区域(做好防渗工作),做相关检测,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规定的岩屑综合利用,或进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填埋;经检测不合格的岩屑,针对不合格项,委托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采取相关处理措施,处理后的岩屑应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规定;作业井场地面铺设防渗膜,对井喷油进行全部回收,柴油储罐需做好防渗,确保不发生油品泄露。

(七)项目产生的三开钻井固废、废矿物油存放于临时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经营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八)勘探期结束后,勘探过程中的钻机、发电机、等临时设施进行移除,并对扰动场地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

(九)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杜绝突发环境风险等事故发生。

(十)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重新审核。

(十一)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董斜19井探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 (略) 生态环境局米东区分局(以下简称“米东区分局”)。

三、委托米东区分局对此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项目建成后,你单位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2022年12月22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审批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审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 (略) 水磨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1-*

通讯地址: (略) 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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