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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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临发改审批〔2022〕159号

临澧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临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立项的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我县畜禽粪污治理问题,促进全县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经审核,同意实施临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项目代码:2212-*-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临澧县所辖11个乡镇(街道)。主要建设内容为:1、区域粪污集中处理工程。支持湖南 (略) 、湖南林之神旺亿农 (略) 新建5000吨有机肥生产线2条,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原料车间3000平方米、发酵车间3000平方米,购置翻堆机2套、强制搅拌机2台、卧式混料机2台、皮带输送机2台、除尘器4套、滚筒烘干机2套、翻斗车2台、装载机2台、叉车2台、车间除臭系统设备2套;2、规模化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升级工程。支持264家规模化养殖场改扩建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建设内容包括:改扩建贮粪棚9920平方米、污水调节池/暂存池40立方米、厌氧发酵池23960立方米、沼液沉淀池750立方米,购置沼液运输车21辆、粪污运输车138辆、干湿分离机126套。3、养殖专业户粪污处理设施改造工程。支持242家养殖专业户改造粪污暂存处理设施,建设内容包括:改扩建雨污分离管沟11465米、沉淀池14570立方米、贮粪棚2016平方米,购置节水式饮水器42657个、干湿分离机163套。4、消纳基地建设工程。支持28家种植基地建设粪污利用设施,建设内容包括:改扩建污水沉淀池2290立方米、田间储存池4030立方米,购置污水过滤设备7套、水肥一体化智能灌溉系统1套、灌溉干管69887米、沼液运输车16辆。

三、项目单位:临澧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畜牧业、渔业推广体系建设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畜牧业、渔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研究提出畜牧业、渔业产业发展和资源保护措施办法建议,承担畜牧业、渔业发展项目和资源保护相关服务性工作;承担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兽药、饲料行业发展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畜禽屠宰行业发展相关事务性工作等。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4997.6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六、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局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2023年1月-2024年12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八、 (略) 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30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2022年12月30日

临发改审批〔2022〕159号

临澧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临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立项的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我县畜禽粪污治理问题,促进全县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经审核,同意实施临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项目代码:2212-*-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临澧县所辖11个乡镇(街道)。主要建设内容为:1、区域粪污集中处理工程。支持湖南 (略) 、湖南林之神旺亿农 (略) 新建5000吨有机肥生产线2条,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原料车间3000平方米、发酵车间3000平方米,购置翻堆机2套、强制搅拌机2台、卧式混料机2台、皮带输送机2台、除尘器4套、滚筒烘干机2套、翻斗车2台、装载机2台、叉车2台、车间除臭系统设备2套;2、规模化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升级工程。支持264家规模化养殖场改扩建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建设内容包括:改扩建贮粪棚9920平方米、污水调节池/暂存池40立方米、厌氧发酵池23960立方米、沼液沉淀池750立方米,购置沼液运输车21辆、粪污运输车138辆、干湿分离机126套。3、养殖专业户粪污处理设施改造工程。支持242家养殖专业户改造粪污暂存处理设施,建设内容包括:改扩建雨污分离管沟11465米、沉淀池14570立方米、贮粪棚2016平方米,购置节水式饮水器42657个、干湿分离机163套。4、消纳基地建设工程。支持28家种植基地建设粪污利用设施,建设内容包括:改扩建污水沉淀池2290立方米、田间储存池4030立方米,购置污水过滤设备7套、水肥一体化智能灌溉系统1套、灌溉干管69887米、沼液运输车16辆。

三、项目单位:临澧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畜牧业、渔业推广体系建设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畜牧业、渔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研究提出畜牧业、渔业产业发展和资源保护措施办法建议,承担畜牧业、渔业发展项目和资源保护相关服务性工作;承担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兽药、饲料行业发展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畜禽屠宰行业发展相关事务性工作等。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4997.6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六、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局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2023年1月-2024年12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八、 (略) 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30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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