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新城后村小学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翔安新城后村小学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翔安新城后村小学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査评估技术指南》(公告 2017 年第 72 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凋査技术导则》(HJ25.1-2019)、《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代建单位 (略) 委托绿益环保(厦门) (略)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翔安新城后村小学建设项目

(2)用地面积:29885.495㎡

(3)建设单位: (略) 翔安区金海小学

(4)代建单位: (略)

(5)调查报告类型: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6)原土地类型:农用地

(7)原土地使用权人:后村社区居委会

(8)现土地权属人: (略) 翔安区金海小学

(9)规划土地类型:教育用地

二、调查目的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本项目拟开展第一阶段调查,主要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掌握地块所在位置及附近地块概况,了解地块历史用途,识别地块及周围地块可能存在的污染源,明确土壤环境状况,确定是否需进入第二阶段调查。

三、调查结果

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以及本次现场XRF光谱仪、PID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检测数据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项目地块历史上未涉及有工矿企业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存储与转运等情况;项目地块历史上未涉及环境污染事件,危险废物堆放,固体废物堆放、倾倒与填埋等情形;项目地块历史上未涉及工业废水污染或工业废水灌溉等情形;根据地块及其周边环境概况调查,可判断项目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地下水)污染的情形;现场踏勘时地块未发现存在被污染的迹象;现场踏勘时,地块周边主要是农田、居住用地、道路用地等,基本不存在被周边污染源污染的风险。

综上分析,并对照《 (略) 建设用地士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的通知(国环保士* 号)中关于农用地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原则上只需开展第一阶段调查。本次调查地块历史背景为农用地,地块内历史上不涉及工矿 用途、不涉及规模化养殖、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周边无明显污染源对本地块造成不利影响。地块农田历史灌溉用水取自机井水或周边水塘,地块内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污泥堆肥等情形。因此,基于该地块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结果,地块存在被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周边相邻区域未对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再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开展下一步开发建设。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联系方式:彭工*


,福建, (略) ,翔安区,厦门

翔安新城后村小学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査评估技术指南》(公告 2017 年第 72 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凋査技术导则》(HJ25.1-2019)、《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代建单位 (略) 委托绿益环保(厦门) (略)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翔安新城后村小学建设项目

(2)用地面积:29885.495㎡

(3)建设单位: (略) 翔安区金海小学

(4)代建单位: (略)

(5)调查报告类型: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6)原土地类型:农用地

(7)原土地使用权人:后村社区居委会

(8)现土地权属人: (略) 翔安区金海小学

(9)规划土地类型:教育用地

二、调查目的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本项目拟开展第一阶段调查,主要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掌握地块所在位置及附近地块概况,了解地块历史用途,识别地块及周围地块可能存在的污染源,明确土壤环境状况,确定是否需进入第二阶段调查。

三、调查结果

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以及本次现场XRF光谱仪、PID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检测数据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项目地块历史上未涉及有工矿企业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存储与转运等情况;项目地块历史上未涉及环境污染事件,危险废物堆放,固体废物堆放、倾倒与填埋等情形;项目地块历史上未涉及工业废水污染或工业废水灌溉等情形;根据地块及其周边环境概况调查,可判断项目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地下水)污染的情形;现场踏勘时地块未发现存在被污染的迹象;现场踏勘时,地块周边主要是农田、居住用地、道路用地等,基本不存在被周边污染源污染的风险。

综上分析,并对照《 (略) 建设用地士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的通知(国环保士* 号)中关于农用地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原则上只需开展第一阶段调查。本次调查地块历史背景为农用地,地块内历史上不涉及工矿 用途、不涉及规模化养殖、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周边无明显污染源对本地块造成不利影响。地块农田历史灌溉用水取自机井水或周边水塘,地块内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污泥堆肥等情形。因此,基于该地块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结果,地块存在被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周边相邻区域未对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再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开展下一步开发建设。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联系方式:彭工*


,福建, (略) ,翔安区,厦门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