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芒康县海通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项目
西藏自治区芒康县海通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项目
西藏自治区芒康县海通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长江水利委员 (略) 编制了《西藏自治区芒康县海通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于2022年11月27日通过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现将西藏自治区芒康县海通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向社会公示(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提出书面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1日至2月10日
受理部门:西藏 (略)
长江水利委员 (略)
联 系 人:赵鹏锟(建设单位),牛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q.com,*@*q.com
通信地址:西藏 (略) 芒康县海通水泥厂(邮编*)
(略) 江岸区黄浦大街289号(邮编*)
建设单位:西藏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长江水利委员 (略)
监测单位:长江水利委员 (略)
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 (略) /芒康县
备注:
西藏自治区芒康县海通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长江水利委员 (略) 编制了《西藏自治区芒康县海通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于2022年11月27日通过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现将西藏自治区芒康县海通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向社会公示(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提出书面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1日至2月10日
受理部门:西藏 (略)
长江水利委员 (略)
联 系 人:赵鹏锟(建设单位),牛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q.com,*@*q.com
通信地址:西藏 (略) 芒康县海通水泥厂(邮编*)
(略) 江岸区黄浦大街289号(邮编*)
建设单位:西藏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长江水利委员 (略)
监测单位:长江水利委员 (略)
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 (略) /芒康县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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