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天锋电子有限公司年产320万平方米电路板技改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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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天锋电子有限公司年产320万平方米电路板技改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3年1月11日桐庐县环保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2日-2023年1月18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年产320万平方米电路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桐庐县旧县街道洋塘西路138号

环评机构:杭州 (略)

项目概况: (略) 在现有厂区(桐庐县旧县街道洋塘西路138号)实施技改,年产320万平方米电路板。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必须结合《印制电路板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58-2018)对现有污水处理站改造提升以满足稳定达标排放需要,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应标准值,废水回用率大于50%。

(二)废气:蚀刻产生的盐酸雾、硫酸雾经酸雾吸收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NH3 经中和吸收塔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设置独立密闭印刷车间及全封闭烘道,有机废气均经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裁板、钻孔等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相应标准值。

(三)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类标准。

(四)固废:各类固废必须妥善收集、综合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废电路板、铜粉渣、废显影液、污泥、废蚀刻液等危险固废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暂存场所,并按实际产生量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桐庐县迎春南路258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22号环保综合窗口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3年1月11日桐庐县环保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2日-2023年1月18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年产320万平方米电路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桐庐县旧县街道洋塘西路138号

环评机构:杭州 (略)

项目概况: (略) 在现有厂区(桐庐县旧县街道洋塘西路138号)实施技改,年产320万平方米电路板。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必须结合《印制电路板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58-2018)对现有污水处理站改造提升以满足稳定达标排放需要,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应标准值,废水回用率大于50%。

(二)废气:蚀刻产生的盐酸雾、硫酸雾经酸雾吸收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NH3 经中和吸收塔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设置独立密闭印刷车间及全封闭烘道,有机废气均经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裁板、钻孔等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相应标准值。

(三)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类标准。

(四)固废:各类固废必须妥善收集、综合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废电路板、铜粉渣、废显影液、污泥、废蚀刻液等危险固废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暂存场所,并按实际产生量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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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桐庐县迎春南路258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22号环保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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