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综合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清原满族自治县综合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月11日我局拟对《清原满族自治县综合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13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清原县分局)
一、 项目名称
清原满族自治县综合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 建设地点
(略) 清原满族自治县县城综合产业园
三、 建设单位
清原满族自治县综合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四、环评单位
辽宁 (略)
五、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清原满族自治县县城综合产业园202线与西郊五街交汇处东南角,新建日处理500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线建设。采用A2/O+沉淀+过滤处理工艺;新建污水管网总长度约为1548.68米,采用HDPE双壁波纹钢带管(DN400)。清原满族自治县县城综合产业园园区生活废水通过管线排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指标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项目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气,设置围挡、堆放物料遮盖、洒水抑尘、弃土及时清运、合理规划施工车辆运行路线、加强设备检修和维护。
施工期废水,各施工现场,施工废水临时建设1座沉淀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设1座环保旱厕。
施工期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设置临时围挡、缩短一次开机时间、避免集中作业等措施。
施工期固废,施工过程弃土及时清运,废弃土石方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
施工期生态,避免任意取土、弃土和扩大管槽、基坑开挖范围,少占用绿地面积,保护好周围的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
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中散发出来的恶臭类气味,格栅、调节池、提升泵房均位于预处理车间内,污泥储池位于地下,将恶臭源与外部隔绝,设置抽风装置,使构筑物内始终保持负压状态。对恶臭气体产生部位预处理间和污泥储池进行封闭收集,进入离子除臭+活性炭吸附系统进行处理。经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剩余未收集的10%恶臭气体以无组织形式扩散。经过采取上述措施后污染物排放速率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中15m高排气筒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运营期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和药剂排水。厂内生活污水和药剂排水排至调节池,与管网收集的生活污水一并处理。废水处理采用A2/O+沉淀+过滤处理工艺。经过以上工艺处理后污染物浓度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处理后的污水排入英额河。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经厂界绿化,设备须合理布置,选取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噪隔声等措施,厂界东、南、西、北侧昼、夜间噪声贡献值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往就近垃圾堆放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栅渣、活性污泥暂存于综合设备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送至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置。活性炭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运营期地下水、土壤,本项目在营运过程中,应对各污水处理构筑物做好防渗措施,防止废水发生“跑、冒、滴、漏”现象,避免污染物进入地下含水层造成地下水污染,避免废水深入地面造成土壤污染。将污水处理厂严格区分为污染区和非污染区,对于绿化区域可不设置专门的防渗层。根据工程可能泄漏特殊的性质将地下池体设置为重点污染防治区。本项目污水处理厂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A2/O生化池、二沉池、储泥池、储罐、污水管线底部及池壁均进行防渗处理。
运营期生态,施工过程应严格控制临时占地,尽量减少临时占地范围,项目完成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或绿化;施工作业带严格控制在20m范围内,以减少生态环境破坏;施工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表土设置表土场,单独堆放,根据管线路径,每隔800m-1000m设置一处表土堆存场。施工后对表土进行回填,沿线进行平整、恢复地貌;回填应按原有的土层顺序进行,对挖出的土方应进行苫盖,防止水土流失和产生二次扬尘;合理规划设计;避开暴雨期,及时夯实地面,尽量减少水土流失;严禁随意开挖土石方,严格划定挖填土方界线,不得随意超界线施工,防止扩大施工期对植被的破坏;施工完成后要实施植被恢复工程、绿化补缺工程建设并周围生态环境遭破坏地段进行绿化修复。
12、 运营期风险
(1)非正常污水排放的防范措施
1)防泄漏措施。对运转设备机泵、阀门污水管道材质的选型选用先进、质量可靠的产品。选用优质设备,对污水处理厂各种机械电器、仪表等设备,必须选择质量优良、事故率低、便于维修的产品。水泵、污泥泵、风机等关键设备一用一备,易损部件要有备用件,在出现事故时能及时更换。
2)防火、防爆措施
电气和仪表专业的设计中严格按照电气防爆设计规范执行,设计中将能产生电火花的设备远离配电室,并采用密闭电器。设计良好接地系统,保证电机和电缆不出现危险的接触电压,对于仪表灯具、按纽、保护装置全部选用密闭型。电气设计中防雷、防静电按防雷防静电规范要求,对设备及管道均作防静电接地处理。对于建构筑物均采用避雷针避雷方式,同时设有良好的接地系统,并连成接地网。
3)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技术管理措施。
建立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和操作责任制度。对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建立技术考核档案,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严格控制处理单元的水量、水质、停留时间、负荷强度等工艺参数,确保处理效果的稳定性。配备数采仪CODCr自动分析机等设备,定期取样监测。操作人员及时调整,使设备处于最佳工况。如发现不正常现象,应立即采取预防措施。加强运行管理和进出水水质的监测工作,未经处理达标的污水严禁外排。
4)污水处理厂发生电力故障时应及时启动备用电源并查找原因,尽快恢复电力和设备运行,将事故时间降至最短。
5)发生泄漏、扩散时,及时与环境保护、卫生部门联系,并采取积极的堵漏、阻害措施,防止污泥进入附近地表水体,防止对运输线路沿线居民造成不利影响。
6)加强事故苗头监控,定期巡检、调节、保养、维修,及时发现有可能引起事故的异常运行苗头,消除事故隐患。
(2)污泥排放对环境影响的防护措施
污泥应及时清运,采用专用密闭运输车辆,避免散发臭气,撒落,污染环境。污水处理厂一旦发生污泥非正常排放的事故,应及时进行设备维修,争取在污泥池存放污泥的限度内修好,并及时投加药剂,如石灰等,防止发生污泥发酵,减少恶臭气体排放。
(3)对人体健康的可能影响的防范措施
在污水检查井等设施的维护检修工作中,工作人员易发生 H2S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建议加强运行管理,具体措施有:在污水处理的有关设施内设置通风设施,通风设施的建设应符合《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制定下井池操作规程,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井下操作时注意通风,并对有害气体浓度进行监测,合格后方可下井作业,并由专人在工作场地监测H2S,急救设施停在检修点旁。下井时戴防毒面具,如感不适立即上地面。定期监测污水管内有害气体浓度,便于对污水系统维修采取防护措施。
(4)危险化学品泄露影响的防范措施
①在危险品外包装的明显部位按《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2009)规定粘贴标志,标明危险物的化学危险特性;根据危险品的特性选择正确的湿度、 温度、光度等贮存条件,拟建项目的原料贮存要注意避免火源和热源,同时加强生产设备的密闭性,防止原料和产品的跑、冒、漏、滴。
②危险品须使用有资质的运输工具,运输路线必须避开环境敏感区域, 避免穿越城镇和人口密集区。运输过程的危险物料,均应在密闭的状态下在工艺过程中流动,不与岗位操作人员接触,在易产生泄漏的位置设置检测仪,当发生泄漏事故时能及时报警,使事故能得到及时扼杀。
(5)事故排放控制措施
污水处理厂在设计时应考虑一定的抗冲击性和事故防范措施,主要是对水量水质变化和事故排放的适应性,该项目采用生化处理工艺,此工艺对水质水量的变化适应性较强。但是,在设计中时还应考虑事故排放防范措施,为减小该项目的事故排放,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①该项目在设计、施工及设备选型时应严格要求,保证工程、设备质量;
②采用先进的中央控制系统,对变电站、污泥处理区、进水泵站以及主要处理构筑物进行电视监控,以便于及时发现事故隐患。
③污水压力管道应设预警系统,一旦发现污水泄露事故,应立即采取停泵、切断阀门,组织抢修等,以控制事故影响。同时在污水管道上方应设置警示牌, 避免相邻工程盲目开挖施工对管道的破坏。
④建立污水处理厂各部门运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责任制度,照章办事,严格管理,杜绝各种责任事故发生。污水处理厂管理人员应定时对处理系统进行巡视, 及时维护、维修处理设备和处理构筑物,以便及时发现运行中不正常情况而采取相应措施;
⑤制定事故处理应急方案,落实各工作人员的责任,同时定期演练,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处理。
⑥建立可靠的运行监测系统,包括计量、采样、监测、报警等设施,发现异常信息反馈,可及时根据需要调整运行参数,以控制和避免非正常排放的发生。
七、公众参与
无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月11日我局拟对《清原满族自治县综合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13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清原县分局)
一、 项目名称
清原满族自治县综合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 建设地点
(略) 清原满族自治县县城综合产业园
三、 建设单位
清原满族自治县综合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四、环评单位
辽宁 (略)
五、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清原满族自治县县城综合产业园202线与西郊五街交汇处东南角,新建日处理500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线建设。采用A2/O+沉淀+过滤处理工艺;新建污水管网总长度约为1548.68米,采用HDPE双壁波纹钢带管(DN400)。清原满族自治县县城综合产业园园区生活废水通过管线排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指标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项目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气,设置围挡、堆放物料遮盖、洒水抑尘、弃土及时清运、合理规划施工车辆运行路线、加强设备检修和维护。
施工期废水,各施工现场,施工废水临时建设1座沉淀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设1座环保旱厕。
施工期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设置临时围挡、缩短一次开机时间、避免集中作业等措施。
施工期固废,施工过程弃土及时清运,废弃土石方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
施工期生态,避免任意取土、弃土和扩大管槽、基坑开挖范围,少占用绿地面积,保护好周围的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
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中散发出来的恶臭类气味,格栅、调节池、提升泵房均位于预处理车间内,污泥储池位于地下,将恶臭源与外部隔绝,设置抽风装置,使构筑物内始终保持负压状态。对恶臭气体产生部位预处理间和污泥储池进行封闭收集,进入离子除臭+活性炭吸附系统进行处理。经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剩余未收集的10%恶臭气体以无组织形式扩散。经过采取上述措施后污染物排放速率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中15m高排气筒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运营期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和药剂排水。厂内生活污水和药剂排水排至调节池,与管网收集的生活污水一并处理。废水处理采用A2/O+沉淀+过滤处理工艺。经过以上工艺处理后污染物浓度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处理后的污水排入英额河。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经厂界绿化,设备须合理布置,选取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噪隔声等措施,厂界东、南、西、北侧昼、夜间噪声贡献值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往就近垃圾堆放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栅渣、活性污泥暂存于综合设备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送至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置。活性炭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运营期地下水、土壤,本项目在营运过程中,应对各污水处理构筑物做好防渗措施,防止废水发生“跑、冒、滴、漏”现象,避免污染物进入地下含水层造成地下水污染,避免废水深入地面造成土壤污染。将污水处理厂严格区分为污染区和非污染区,对于绿化区域可不设置专门的防渗层。根据工程可能泄漏特殊的性质将地下池体设置为重点污染防治区。本项目污水处理厂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A2/O生化池、二沉池、储泥池、储罐、污水管线底部及池壁均进行防渗处理。
运营期生态,施工过程应严格控制临时占地,尽量减少临时占地范围,项目完成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或绿化;施工作业带严格控制在20m范围内,以减少生态环境破坏;施工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表土设置表土场,单独堆放,根据管线路径,每隔800m-1000m设置一处表土堆存场。施工后对表土进行回填,沿线进行平整、恢复地貌;回填应按原有的土层顺序进行,对挖出的土方应进行苫盖,防止水土流失和产生二次扬尘;合理规划设计;避开暴雨期,及时夯实地面,尽量减少水土流失;严禁随意开挖土石方,严格划定挖填土方界线,不得随意超界线施工,防止扩大施工期对植被的破坏;施工完成后要实施植被恢复工程、绿化补缺工程建设并周围生态环境遭破坏地段进行绿化修复。
12、 运营期风险
(1)非正常污水排放的防范措施
1)防泄漏措施。对运转设备机泵、阀门污水管道材质的选型选用先进、质量可靠的产品。选用优质设备,对污水处理厂各种机械电器、仪表等设备,必须选择质量优良、事故率低、便于维修的产品。水泵、污泥泵、风机等关键设备一用一备,易损部件要有备用件,在出现事故时能及时更换。
2)防火、防爆措施
电气和仪表专业的设计中严格按照电气防爆设计规范执行,设计中将能产生电火花的设备远离配电室,并采用密闭电器。设计良好接地系统,保证电机和电缆不出现危险的接触电压,对于仪表灯具、按纽、保护装置全部选用密闭型。电气设计中防雷、防静电按防雷防静电规范要求,对设备及管道均作防静电接地处理。对于建构筑物均采用避雷针避雷方式,同时设有良好的接地系统,并连成接地网。
3)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技术管理措施。
建立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和操作责任制度。对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建立技术考核档案,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严格控制处理单元的水量、水质、停留时间、负荷强度等工艺参数,确保处理效果的稳定性。配备数采仪CODCr自动分析机等设备,定期取样监测。操作人员及时调整,使设备处于最佳工况。如发现不正常现象,应立即采取预防措施。加强运行管理和进出水水质的监测工作,未经处理达标的污水严禁外排。
4)污水处理厂发生电力故障时应及时启动备用电源并查找原因,尽快恢复电力和设备运行,将事故时间降至最短。
5)发生泄漏、扩散时,及时与环境保护、卫生部门联系,并采取积极的堵漏、阻害措施,防止污泥进入附近地表水体,防止对运输线路沿线居民造成不利影响。
6)加强事故苗头监控,定期巡检、调节、保养、维修,及时发现有可能引起事故的异常运行苗头,消除事故隐患。
(2)污泥排放对环境影响的防护措施
污泥应及时清运,采用专用密闭运输车辆,避免散发臭气,撒落,污染环境。污水处理厂一旦发生污泥非正常排放的事故,应及时进行设备维修,争取在污泥池存放污泥的限度内修好,并及时投加药剂,如石灰等,防止发生污泥发酵,减少恶臭气体排放。
(3)对人体健康的可能影响的防范措施
在污水检查井等设施的维护检修工作中,工作人员易发生 H2S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建议加强运行管理,具体措施有:在污水处理的有关设施内设置通风设施,通风设施的建设应符合《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制定下井池操作规程,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井下操作时注意通风,并对有害气体浓度进行监测,合格后方可下井作业,并由专人在工作场地监测H2S,急救设施停在检修点旁。下井时戴防毒面具,如感不适立即上地面。定期监测污水管内有害气体浓度,便于对污水系统维修采取防护措施。
(4)危险化学品泄露影响的防范措施
①在危险品外包装的明显部位按《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2009)规定粘贴标志,标明危险物的化学危险特性;根据危险品的特性选择正确的湿度、 温度、光度等贮存条件,拟建项目的原料贮存要注意避免火源和热源,同时加强生产设备的密闭性,防止原料和产品的跑、冒、漏、滴。
②危险品须使用有资质的运输工具,运输路线必须避开环境敏感区域, 避免穿越城镇和人口密集区。运输过程的危险物料,均应在密闭的状态下在工艺过程中流动,不与岗位操作人员接触,在易产生泄漏的位置设置检测仪,当发生泄漏事故时能及时报警,使事故能得到及时扼杀。
(5)事故排放控制措施
污水处理厂在设计时应考虑一定的抗冲击性和事故防范措施,主要是对水量水质变化和事故排放的适应性,该项目采用生化处理工艺,此工艺对水质水量的变化适应性较强。但是,在设计中时还应考虑事故排放防范措施,为减小该项目的事故排放,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①该项目在设计、施工及设备选型时应严格要求,保证工程、设备质量;
②采用先进的中央控制系统,对变电站、污泥处理区、进水泵站以及主要处理构筑物进行电视监控,以便于及时发现事故隐患。
③污水压力管道应设预警系统,一旦发现污水泄露事故,应立即采取停泵、切断阀门,组织抢修等,以控制事故影响。同时在污水管道上方应设置警示牌, 避免相邻工程盲目开挖施工对管道的破坏。
④建立污水处理厂各部门运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责任制度,照章办事,严格管理,杜绝各种责任事故发生。污水处理厂管理人员应定时对处理系统进行巡视, 及时维护、维修处理设备和处理构筑物,以便及时发现运行中不正常情况而采取相应措施;
⑤制定事故处理应急方案,落实各工作人员的责任,同时定期演练,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处理。
⑥建立可靠的运行监测系统,包括计量、采样、监测、报警等设施,发现异常信息反馈,可及时根据需要调整运行参数,以控制和避免非正常排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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