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生态环境局落实《黑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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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生态环境局落实《黑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报告

黑市环呈〔2023〕2号

(略) 生态环境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法治思想,落实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部署,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略)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 (略)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多措并举落实法治政府建设。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思想

深入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生态文明思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会议精神,传达学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题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的报告,全面贯彻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 (略) 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思想引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会议2次,学总书记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成立专项工作组,实行“办公室+专项组”上下联动机制,建立对下“提示+反馈”双向交流制度。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季度擂台赛中, (略) 生态环境工 (略) 生态环境系统综合绩效考评一、二季 (略) 第一,三季度第六,总体处于较好水平。优化环评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时间分别压缩到18日和11日,压缩审批时间60%以上,排污许可审批核发压缩至10个工作日,压缩审批时间提升了50%以上。 (略) “百大项目”环评审批台帐,实行“一对一”“点对点”服务,提前介入翠宏山铁多金属矿、丹阿公路逊克孙吴界至黑河段改扩建工程等项目,指导服务56个项目完成环评审批。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完成80个项目环评审批。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加强对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管理,规范性文件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对出台和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备案,严格管理发文范围和质量。完成代政府起草《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略) 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工作方案》、《 (略) 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略) 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报送。开展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自查和清理,逐一对照工作要求,提出清理意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日常管理。按照我局制定的《关于建立公平竞争自我审查制度》,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操作性和实效性,所有规范性文件、政府采购措施发布前,均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不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方可印发实施。

(五)树牢依法决策意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充分听取法制审查机构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完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律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加强党组自身建设,规范“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加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管理,确保决策规范,程序合理合法合规。聘请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行政执法监管

一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做到执法全过程有效记录,规范文书制作和案卷档案管理,落实法制审核制度,落实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执法有据可查,公平公正。调整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制度,通过建章立制、实行行政处罚规范处理,促进行政处罚案件审议工作走向公开化、规范化的轨道,夯实了依法行政工作基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推进环境法治建设规范发展。明确法制审核人员,聘用法律顾问,要求各县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大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对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管辖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证据使用、执法文书、自由裁量权运用等,制作了法制审核意见表,将审核意见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需经处罚委员会集体讨论后,方可作出,集体讨论结论如实记录,完整存档。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二是实施计划性日常执法。为避免随意性执法, (略) 执法局要求和统一部署, (略) 实际,制定了《20 (略) 生态环境执法检查计划》,按计划相继开展大气、水、固废、辐射等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略) 执法局对电磁辐射行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存在问题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截至目前,下达行政处罚10件、罚款金额121.0478万元。三是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排污企业实施了正面清单监管执法,更新、明确并经公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四张清单”,认真实行容错纠错机制,规范使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宽严相济,对清单内符合条件的违法企业,实行了“减免罚”制度,切实为企业减负,目前已结案“减免罚”案件7件。重新确定了33家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对正面清单内企业充分利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等科技手段监管模式开展日常执法检查,以实施非现场检查为主,实施差异化执法,做到“无事不扰”,“有事上门”,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已对正面清单内的33家企业开展非现场检查59次,减少了对正面清单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为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累计出动执法帮扶人员74人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四是实施重点领域执法。 (略) 公安局、 (略) (略) 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的通知》,召开了联席会议,深入开展“两打”专项行动。组织各分局对本辖区内相关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并抽调精干力 (略) 间交叉互检。自检和互检发现“两打”领域问题线索31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对其中3件实施了立案查处。 (略) 自动监测执法力量薄弱,专门聘请技术专家进行了第三方辅助执法, (略) 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帮扶指导,提高执法人员科技执法技能。

(七)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公平民主法治环境

深入贯彻法治思想,按照《 (略) 国家机关“谁执法”》开展行政处罚法专题 (略) 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人员50余人, (略) 生态环境厅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会,围绕新行政处罚法的基本理论、处罚种类及设定、实施主体、相关规则的适用、程序、证据六方面进行全面解读,重点讲授了行政证据种类和效力、处罚设定、一事不再罚、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利等新修订内容以及环境行政执法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组织学法讲座7期,围绕《固废法》、《环保法》、“双碳”等开展讲座,组织参加生态环境举办的排污营造知法守法的良好声势,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水平。强化民法典学法治思想、党中央 (略) 委、市委要求,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对 (略) 工作做到四个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推动法治建设各项责任落地落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及时了解进展、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全力配合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制定《 (略)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领域专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建立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自查出3项问题,并完成整改。

三、存在不足及原因

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仍处于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与建设美丽龙江要求相比,生态环境保护还有一定差距,实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建设走在前列,面临诸多挑战。机构改革和垂改后,生态环境执法任务日益剧增,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环境执法力量薄弱,能力不足,全市执法系统均存在人员年龄大、学历低、学法治思想,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是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把法律法规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专题开展法治教育讲座,加强行政执法队*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认真推进执法大练兵等活动,加强人员培训,争取有进一步提高。按照《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要求,严格执行其中关于机构设置规范化建设、执法能力规范化建设等要求, (略) 生态环境执法标准化、信息化、现代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取得进展提供保障。

三是对生态环境领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健全完善生态环境系统执法制度机制,加强对视频、办公系统的建设,提升行政执法效率。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加强以案释法,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9日

黑市环呈〔2023〕2号

(略) 生态环境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法治思想,落实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部署,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略)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 (略)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多措并举落实法治政府建设。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思想

深入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生态文明思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会议精神,传达学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题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的报告,全面贯彻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 (略) 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思想引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会议2次,学总书记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成立专项工作组,实行“办公室+专项组”上下联动机制,建立对下“提示+反馈”双向交流制度。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季度擂台赛中, (略) 生态环境工 (略) 生态环境系统综合绩效考评一、二季 (略) 第一,三季度第六,总体处于较好水平。优化环评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时间分别压缩到18日和11日,压缩审批时间60%以上,排污许可审批核发压缩至10个工作日,压缩审批时间提升了50%以上。 (略) “百大项目”环评审批台帐,实行“一对一”“点对点”服务,提前介入翠宏山铁多金属矿、丹阿公路逊克孙吴界至黑河段改扩建工程等项目,指导服务56个项目完成环评审批。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完成80个项目环评审批。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加强对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管理,规范性文件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对出台和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备案,严格管理发文范围和质量。完成代政府起草《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略) 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工作方案》、《 (略) 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略) 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报送。开展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自查和清理,逐一对照工作要求,提出清理意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日常管理。按照我局制定的《关于建立公平竞争自我审查制度》,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操作性和实效性,所有规范性文件、政府采购措施发布前,均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不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方可印发实施。

(五)树牢依法决策意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充分听取法制审查机构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完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律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加强党组自身建设,规范“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加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管理,确保决策规范,程序合理合法合规。聘请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行政执法监管

一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做到执法全过程有效记录,规范文书制作和案卷档案管理,落实法制审核制度,落实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执法有据可查,公平公正。调整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制度,通过建章立制、实行行政处罚规范处理,促进行政处罚案件审议工作走向公开化、规范化的轨道,夯实了依法行政工作基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推进环境法治建设规范发展。明确法制审核人员,聘用法律顾问,要求各县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大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对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管辖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证据使用、执法文书、自由裁量权运用等,制作了法制审核意见表,将审核意见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需经处罚委员会集体讨论后,方可作出,集体讨论结论如实记录,完整存档。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二是实施计划性日常执法。为避免随意性执法, (略) 执法局要求和统一部署, (略) 实际,制定了《20 (略) 生态环境执法检查计划》,按计划相继开展大气、水、固废、辐射等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略) 执法局对电磁辐射行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存在问题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截至目前,下达行政处罚10件、罚款金额121.0478万元。三是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排污企业实施了正面清单监管执法,更新、明确并经公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四张清单”,认真实行容错纠错机制,规范使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宽严相济,对清单内符合条件的违法企业,实行了“减免罚”制度,切实为企业减负,目前已结案“减免罚”案件7件。重新确定了33家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对正面清单内企业充分利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等科技手段监管模式开展日常执法检查,以实施非现场检查为主,实施差异化执法,做到“无事不扰”,“有事上门”,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已对正面清单内的33家企业开展非现场检查59次,减少了对正面清单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为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累计出动执法帮扶人员74人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四是实施重点领域执法。 (略) 公安局、 (略) (略) 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的通知》,召开了联席会议,深入开展“两打”专项行动。组织各分局对本辖区内相关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并抽调精干力 (略) 间交叉互检。自检和互检发现“两打”领域问题线索31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对其中3件实施了立案查处。 (略) 自动监测执法力量薄弱,专门聘请技术专家进行了第三方辅助执法, (略) 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帮扶指导,提高执法人员科技执法技能。

(七)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公平民主法治环境

深入贯彻法治思想,按照《 (略) 国家机关“谁执法”》开展行政处罚法专题 (略) 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人员50余人, (略) 生态环境厅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会,围绕新行政处罚法的基本理论、处罚种类及设定、实施主体、相关规则的适用、程序、证据六方面进行全面解读,重点讲授了行政证据种类和效力、处罚设定、一事不再罚、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利等新修订内容以及环境行政执法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组织学法讲座7期,围绕《固废法》、《环保法》、“双碳”等开展讲座,组织参加生态环境举办的排污营造知法守法的良好声势,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水平。强化民法典学法治思想、党中央 (略) 委、市委要求,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对 (略) 工作做到四个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推动法治建设各项责任落地落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及时了解进展、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全力配合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制定《 (略)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领域专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建立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自查出3项问题,并完成整改。

三、存在不足及原因

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仍处于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与建设美丽龙江要求相比,生态环境保护还有一定差距,实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建设走在前列,面临诸多挑战。机构改革和垂改后,生态环境执法任务日益剧增,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环境执法力量薄弱,能力不足,全市执法系统均存在人员年龄大、学历低、学法治思想,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是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把法律法规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专题开展法治教育讲座,加强行政执法队*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认真推进执法大练兵等活动,加强人员培训,争取有进一步提高。按照《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要求,严格执行其中关于机构设置规范化建设、执法能力规范化建设等要求, (略) 生态环境执法标准化、信息化、现代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取得进展提供保障。

三是对生态环境领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健全完善生态环境系统执法制度机制,加强对视频、办公系统的建设,提升行政执法效率。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加强以案释法,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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