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饶河县农贸批零市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关于饶河县农贸批零市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69-* 通讯地址: (略) 饶河县新阳北路10号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饶河 (略) 场建设项目 | (略) (略) 饶河县饶河镇新阳路以东、健民路以西、和平路以南合围区域( (略) 内) | 饶河县经济合作促进局 | 黑龙江 (略) | (略) 场占地面积7918.11㎡,总建筑面积7679.2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7366.24㎡,地下建筑面积为313.05㎡( (略) 场地下面积166.02㎡,室外地下消防水池147.03㎡)。 (略) 场内主要设置蔬菜类和水产品批发区、粮油批发区、禽蛋 (略) 场区、综合服务中心。 |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和清扫工作;使用预拌混凝土,风速大于4级及以上禁止土方和拆除等易起尘的施工作业;建筑工地建筑施工外脚手架一律采用密目网维护;建筑工地四周围挡必须齐全,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管理,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合理规划运输路线以及运输时间,适时采取洒水降尘,施工场界处扬尘等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要求。 运营期采取减速慢行措施,降低燃油量,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加强管理,及时清运垃圾,做好卫生及消毒工作等措施减少异味的产生。项目供暖由饶河县 (略) 集中供热,不建设锅炉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区的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排水管网进入饶河县饶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最终汇入乌苏里江。 (略) 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市场经营废水、鲜活水产品区废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以及饶河县饶河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 (略) 政排水管网,排入饶河县饶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汇入乌苏里江。 (三)严格落实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加强运输车辆的交通管理,限速行驶,并禁鸣高音喇叭;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施工现场合理布局,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尽可能将施工阶段的噪声减至最小;施工场界设置硬质围挡,临近农行小区一侧设置移动声屏障,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运营期针对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加强对人员、装卸作业的管理,项目区内禁止鸣笛,减速慢行,加强绿化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集中收集后,运至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运营期废包装材料作为废品外售;腐烂的蔬菜水果、生活垃圾集中 (略) 政部门统一处理;若发现有过期、变质产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五)严格落实生态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严格落实植物保护措施,进行植被栽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设计,高噪声作业尽量安排在昼间,以减少噪声及灯光对周边动物的干扰。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不得跨界施工;施工应分区进行,不要全面铺开,以缩短单项工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防治水土流失。 运营期对项目绿化进行养护,对不能成活植株或成活率较低的区域进行补植,确保成活率。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69-* 通讯地址: (略) 饶河县新阳北路10号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饶河 (略) 场建设项目 | (略) (略) 饶河县饶河镇新阳路以东、健民路以西、和平路以南合围区域( (略) 内) | 饶河县经济合作促进局 | 黑龙江 (略) | (略) 场占地面积7918.11㎡,总建筑面积7679.2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7366.24㎡,地下建筑面积为313.05㎡( (略) 场地下面积166.02㎡,室外地下消防水池147.03㎡)。 (略) 场内主要设置蔬菜类和水产品批发区、粮油批发区、禽蛋 (略) 场区、综合服务中心。 |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和清扫工作;使用预拌混凝土,风速大于4级及以上禁止土方和拆除等易起尘的施工作业;建筑工地建筑施工外脚手架一律采用密目网维护;建筑工地四周围挡必须齐全,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管理,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合理规划运输路线以及运输时间,适时采取洒水降尘,施工场界处扬尘等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要求。 运营期采取减速慢行措施,降低燃油量,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加强管理,及时清运垃圾,做好卫生及消毒工作等措施减少异味的产生。项目供暖由饶河县 (略) 集中供热,不建设锅炉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区的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排水管网进入饶河县饶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最终汇入乌苏里江。 (略) 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市场经营废水、鲜活水产品区废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以及饶河县饶河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 (略) 政排水管网,排入饶河县饶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汇入乌苏里江。 (三)严格落实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加强运输车辆的交通管理,限速行驶,并禁鸣高音喇叭;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施工现场合理布局,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尽可能将施工阶段的噪声减至最小;施工场界设置硬质围挡,临近农行小区一侧设置移动声屏障,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运营期针对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加强对人员、装卸作业的管理,项目区内禁止鸣笛,减速慢行,加强绿化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集中收集后,运至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运营期废包装材料作为废品外售;腐烂的蔬菜水果、生活垃圾集中 (略) 政部门统一处理;若发现有过期、变质产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五)严格落实生态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严格落实植物保护措施,进行植被栽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设计,高噪声作业尽量安排在昼间,以减少噪声及灯光对周边动物的干扰。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不得跨界施工;施工应分区进行,不要全面铺开,以缩短单项工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防治水土流失。 运营期对项目绿化进行养护,对不能成活植株或成活率较低的区域进行补植,确保成活率。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