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1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关于对山东汽车弹簧厂淄博有限公司周村分公司年产400万件U型螺栓智能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2023年1月11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关于对山东汽车弹簧厂淄博有限公司周村分公司年产400万件U型螺栓智能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标题: | 2023年1月11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关于对山东汽车弹簧厂淄博有限公司周村分公司年产400万件U型螺栓智能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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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MB*L/202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1-11 10:26:20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生态环境分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汽 (略) 周村分公司年产400万件U型螺栓智能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民之家二楼31、32号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年产400万件U型螺栓智能生产项目 | (略) 周村区淄博大学城园区联通路 (略) 内1号车间 | 山东汽 (略) 周村分公司 | 山东 (略) | 该项目占地5200平方米,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租赁现有厂房,新上设备海绵流水生产线1条、路轨平切机2台、异性切割机1台、立切机1台、搅拌器1个、TDI原料罐1个、聚醚多元醇罐1个、计量泵7个、小料储罐6个、密闭投料器1个、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等,以聚醚多元醇、TDI、三*烯苯二胺等为原料,建设海绵生产线,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年产20万立方海绵。 | 1、发泡熟化工序产生的VOCs由集气罩收集,原料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VOCs经密闭管道收集,两股废气一并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VOCs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II时段标准限值。项目须加强无组织废气管理,确保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VOCs厂界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 2、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3、对主要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音、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及处置,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危险废物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影响风险专题评价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在风险源安装预警和监测装置,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6、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车间、危废间、化粪池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7、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工作。 8、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9、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管理和实际运行操作能力,确保各类污染物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开停车、设备检修故障、环保设施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 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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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汽 (略) 周村分公司年产400万件U型螺栓智能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民之家二楼31、32号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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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年产400万件U型螺栓智能生产项目 | (略) 周村区淄博大学城园区联通路 (略) 内1号车间 | 山东汽 (略) 周村分公司 | 山东 (略) | 该项目占地5200平方米,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租赁现有厂房,新上设备海绵流水生产线1条、路轨平切机2台、异性切割机1台、立切机1台、搅拌器1个、TDI原料罐1个、聚醚多元醇罐1个、计量泵7个、小料储罐6个、密闭投料器1个、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等,以聚醚多元醇、TDI、三*烯苯二胺等为原料,建设海绵生产线,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年产20万立方海绵。 | 1、发泡熟化工序产生的VOCs由集气罩收集,原料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VOCs经密闭管道收集,两股废气一并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VOCs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II时段标准限值。项目须加强无组织废气管理,确保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VOCs厂界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 2、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3、对主要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音、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及处置,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危险废物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影响风险专题评价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在风险源安装预警和监测装置,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6、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车间、危废间、化粪池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7、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工作。 8、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9、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管理和实际运行操作能力,确保各类污染物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开停车、设备检修故障、环保设施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 报告表 |
标题: | 2023年1月11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关于对山东汽车弹簧厂淄博有限公司周村分公司年产400万件U型螺栓智能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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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3-01-11 10:26:20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生态环境分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汽 (略) 周村分公司年产400万件U型螺栓智能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民之家二楼31、32号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年产400万件U型螺栓智能生产项目 | (略) 周村区淄博大学城园区联通路 (略) 内1号车间 | 山东汽 (略) 周村分公司 | 山东 (略) | 该项目占地5200平方米,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租赁现有厂房,新上设备海绵流水生产线1条、路轨平切机2台、异性切割机1台、立切机1台、搅拌器1个、TDI原料罐1个、聚醚多元醇罐1个、计量泵7个、小料储罐6个、密闭投料器1个、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等,以聚醚多元醇、TDI、三*烯苯二胺等为原料,建设海绵生产线,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年产20万立方海绵。 | 1、发泡熟化工序产生的VOCs由集气罩收集,原料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VOCs经密闭管道收集,两股废气一并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VOCs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II时段标准限值。项目须加强无组织废气管理,确保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VOCs厂界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 2、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3、对主要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音、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及处置,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危险废物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影响风险专题评价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在风险源安装预警和监测装置,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6、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车间、危废间、化粪池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7、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工作。 8、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9、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管理和实际运行操作能力,确保各类污染物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开停车、设备检修故障、环保设施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 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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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汽 (略) 周村分公司年产400万件U型螺栓智能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民之家二楼31、32号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
联系电话: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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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年产400万件U型螺栓智能生产项目 | (略) 周村区淄博大学城园区联通路 (略) 内1号车间 | 山东汽 (略) 周村分公司 | 山东 (略) | 该项目占地5200平方米,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租赁现有厂房,新上设备海绵流水生产线1条、路轨平切机2台、异性切割机1台、立切机1台、搅拌器1个、TDI原料罐1个、聚醚多元醇罐1个、计量泵7个、小料储罐6个、密闭投料器1个、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等,以聚醚多元醇、TDI、三*烯苯二胺等为原料,建设海绵生产线,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年产20万立方海绵。 | 1、发泡熟化工序产生的VOCs由集气罩收集,原料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VOCs经密闭管道收集,两股废气一并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VOCs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II时段标准限值。项目须加强无组织废气管理,确保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VOCs厂界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 2、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3、对主要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音、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及处置,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危险废物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影响风险专题评价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在风险源安装预警和监测装置,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6、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车间、危废间、化粪池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7、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工作。 8、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9、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管理和实际运行操作能力,确保各类污染物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开停车、设备检修故障、环保设施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 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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